1/41网络安全责任制【实用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网络安全责任制【实用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网络安全责任制【第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力度,把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明确责任、依法尽责,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学院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属人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校园安全责任体系。第三条学院安全工作突出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学院所属各部门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理由忽视人身安全。任何部门、个人有危害学院安全行为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二章学院领导的安全工作责任第四条党委书记安全工作责任1.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领导2/41全院安全工作。2.掌握全院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把安全工作纳入学院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学院工作重要议事日程。3.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院安全工作重点事项,支持、督促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4.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安全工作督促检查。5.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学院内部安全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条件。6.发生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工作预案及时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第五条院长安全工作责任院长是学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院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安全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保证学院的各项安全工作符合规定。2.主持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研究制定学院安全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3.落实学院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4.掌握学院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完善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415.学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救援,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并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第六条副职安全工作责任(一)分管安全工作副职的安全工作责任分管安全工作副职具体抓好全院的安全工作,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全院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是全院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2.定期主持召开学院安全工作会议,听取部门安全工作汇报,掌握学院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学院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工作任务。3.组织制定学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向院长汇报学院安全工作情况。4.负责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组织实施。5.组织和督促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整改。6.学院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救援,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7.修订、完善学院安全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二)分管学生管理工作副职的安全工作责任4/41分管学生管理工作副职要切实抓好学生安全工作,对全院学生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安全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2.抓好全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3.定期听取各部门学生安全工作汇报,掌握学院学生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学生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工作任务。4.组织制定学院年度学生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向院长汇报学生安全工作情况。5.负责制定班主任、辅导员安全工作考评、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6.负责学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组织实施。7.学院发生学生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救援,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8.负责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三)分管教学工作副职安全工作责任分管教学工作副职要切实抓好教学环节中的安全工作,对全院教育教学中的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安全工作职责: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2.督促所分管部门做好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抓好5/41实训过程中的安全管理。3.定期听取相关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教学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掌握学院教学领域安全形势。4.定期向院长汇报全院教育教学安全工作情况。5.定期组织实训环节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整改。6.负责学生校外实训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7.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现场救援,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8.负责教学环节安全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四)分管基建、后勤工作副职安全工作责任分管基建后勤工作副职要切实抓好全院基建后勤安全工作,对全院基建、后勤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安全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基建、后勤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2.定期听取基建、后勤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学院基建、后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掌握学院基建后勤安全工作形势。3.组织制定基建、后勤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向院长汇报基建、后勤安全工作情况。4.加强学院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5.加强学院医疗管理,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6/416.定期组织基建后勤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整改。7.负责食品、医疗安全方面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组织实施,8.学院发生食品安全、医疗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现场救援,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9.负责后勤安全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第七条院领导班子其他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三章行政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第八条各行政部门负责人安全工作责任各行政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2.建立本部门安全工作组织,并任负责人。3.组织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6.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本部门安全工作形势。7.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现场救援,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7/41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案件、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九条办公室主任安全工作责任办公室主任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1.负责印章、文书档案、电子政务等安全保密管理工作。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根据险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4.协助学院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督促检查学院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好学院安全会议的组织安排。5.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负责做好用车、接待等善后处理工作。第十条安全保卫处处长安全工作责任安全保卫处长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1.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及学院党委的指示,贯彻“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依法行使职权,全面完成学院各项治安保卫任务。2.掌握全院治安动态,及时向院领导及公安机关汇报学院安全状况,保障学院安全稳定。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和防火、防盗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4.抓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校内各8/41类案件的侦破工作。5.负责学院安保服务的管理与考核,安排好学院日常和节假日的校园守卫、巡逻、监控工作。6.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7.负责学院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整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和隐患。8.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救援,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第十一条学生工作处处长安全工作责任学生工作处处长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1.制定全院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2.负责学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3.落实学生安全管理责任。4.指导、检查班主任、辅导员、公寓管理员的岗位安全职责落实情况。5.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计划,督促各系(部)实施。6.负责全院学生违纪处理工作。督促解决学生之间的各种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的各种纠纷和案件,避免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发生。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9/418.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救援,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第十二条总务处处长安全工作责任总务处处长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1.负责学院的食品卫生管理,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2.负责开展学生的医疗保健知识教育。3.负责对医务室的安全管理,加强药品管理,规范医疗行。4.做好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做到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5.负责院内各经营摊点、商务楼及公寓出租房的安全管理,负责同承租、承包人或受委托经营、管理人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协议,并监督落实。6.负责学院水、电、暖、燃气的安全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基建工程处处长安全工作责任基建工程处处长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1.负责院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卫生、消防等管理工作。2.负责检查校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情况,消除危房及不安全隐患。3.负责督促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4.负责基建工程的现场管理,及时解决施工中各种异常问题,协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检、消防等部门做好工程各10/41阶段的验收工作。5.落实有效的安保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为施工现场创造一个文明、卫生、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第十四条财务处处长安全工作责任财务处处长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1.监督出纳员去银行存取大额现金时,必须通知保卫处派人护送,不得单人去银行存取款。2.监督出纳员库存现金、有价票据的核对、存放。3.按照《会计档案》的规定,做好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银行印鉴的管理。4.加强财务室来往人员管理,非本处人员不准随便进入财务计算机房和使用财务处专用计算机。5.负责有关财务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第十五条校产管理处处长安全工作责任校产管理处处长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院资产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学院资产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维护学院合法权益,确保各项资产安全。2.负责本部门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对管理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3.负责校舍的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11/414.制定和组织实施校办企业安全生产、消防、教育培训等安全管理制度。5.制定分类资产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第十六条教务处处长安全工作责任教务处处长除履行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1.负责常规教学的安全工作检查。2.负责课堂教学中的安全管理。3.负责试卷的印制、运输、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第十七条图书馆馆长安全工作责任图书馆馆长为本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机关和我院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对全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鼠(虫)害等工作。2.负责制订和落实图书馆安全工作制度,保证图书馆正常的工作秩序。3.负责制定图书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4.定期对馆内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杜绝不安全隐患。5.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发生火灾事故,要沉着应对,迅速采取扑救措施,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6.闭馆前,负责督促管理人员关好门窗,断开电源,做好12/41防火防盗工作。第四章各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