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廉洁从业情况规定心得体会2篇范文当前我矿组织学习、贯彻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文件。我认为:坚持煤矿廉洁文化建设的全面发展,既要随着社会和企业的发展,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使之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又要把它作为煤矿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同时,对煤矿廉洁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都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全面推进,不能厚此薄彼,顾此失彼”。我总结了八点体会:一、确立核心理念。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要树立大行业观念,要把“廉洁诚信、严于律己”确立为行业核心经营管理理念的第一要素,加强科学理论和法纪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政意识,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二、制定行为准则。要明确制度设计理念,围绕教育、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把廉洁文化工作渗透到人、财、物、事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完善议事规则,构建好科学合理的预防体系,从而在x企业内部形成一整套科学的行为准则。三、培养敬业精神。建设起“刚柔相济,严爱相融”的管理制度。人性中的一些弱点决定了人必须有相应的制度来约束。制度的力量在于规范性、可预见性和强制性,引导、制约人们的行为,使其按照法律、制度事先设定的标准和要求行为或不行为。要切实加大执行监查体系建设,内部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宏观指导,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为培养x员工的敬业精神提供制度和监督的保证。四、树立良好形象。一方面,x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成为廉洁文化建设的倡导者、实践者和传播者,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高度统一,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带动整个班子的党风建设,以班子的优良作风取信于职工群众。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廉洁从业的优秀领导干部的先进事迹,弘扬“廉洁为荣,诚信是美”的价值观念,引导领导干部争做廉洁从业的表率,形成“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风气。五、从服务大局出发。在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三个文明”建设中,要在着力抓好廉洁文化建设的同时,必须注重挖掘整合企业内的现有资源,一起进行宣传,力求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对此,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廉洁文化建设能够为建设一个廉洁的煤炭企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并且提出明确要求,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构建企业文化大格局的整体规划和惩防体系的重要工作中。六、抓住“两点”。始终抓住“重点”、“难点”不放。加强煤矿廉洁文化建设,必须紧紧抓住“认识是前提,领导是关键”这个根本,作为煤矿的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不仅自身做到廉洁自律,而且要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既要把煤矿廉洁文化建设与企业发展建设、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提高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又要在公司廉洁文化建设中注意把历史传统和现实紧密地结合起来,并使之与新时代的廉政思想、理念、制度和先进事迹结合起来,形成文化的合力。七、强化“两力”。把阵地建设作为煤矿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积极用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抢占各个领域的意识形态,推进廉洁文化“四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即(进班子、进区队、进岗位、进家庭),切实抓好廉洁文化建设的“固本强基”工程。在煤矿廉洁文化建设过程中,通过举办如反腐倡廉书画展、文艺演出、征集廉政勤政格言警句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在享受文化、参与文化的同时受到感染和教育。同时,注重把重点放在企业内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上,通过广泛开展“读廉政文章、讲廉洁知识,学廉洁事迹”等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员工对廉洁文化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八、时刻牢记慎独慎微的箴言,在自我约束上保持高度的自觉性。领导干部在生活作风上发生问题,往往是在“八小时以外”,在上级、同事、下级看不到的时候。因此,坚持“慎独慎微”对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尤为重要。领导干部单独工作和处理问题的机会较多,做到慎独慎微,这既是领导干部的为政做官之要,也是立身做人之本。现在有些领导干部缺乏慎独慎微的精神,在脱离了同事的视线,没有了群众的监督之后,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就不检点自己的行为,忘记了一个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应有的操守。实践证明,只要干了坏事,迟早会暴露的。用老百姓的话讲,就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骗得过少数人却骗不过群众;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尤其在独处时能够谨慎不苟,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廉洁从业情况规定心得体会47月颁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是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准确理解其立法精神,结合实际着力细化、补充和探索相关的制度规范,是我们贯彻执行好《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推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所在。一、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挑战近几年来,重庆市国有企业蓬勃发展,至11月,全市国有资产总量由的1700亿元增至8867亿元,名列全国第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政规定问题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违纪违法,走上犯罪道路。比如,有的对中央清理规范投资入股行为有抵触思想,步伐缓慢,拖了全市的后腿;有的在经营管理中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不愿接受监督,维护出资人权益意识不强,甚至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有的职务消费奢侈,职工群众意见很大等。重庆市地产集团原董事长王斌受贿170多万元、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公司原董事长梁晓琦受贿1589万元等案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成为国企领导人员腐败的典型案例。二、落实好《若干规定》的思路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就是制度设计、制度执行和制度监督缺乏刚性。因此,如何进一步认清在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有企业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适应重庆国有企业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所发生的巨大变化,着力针对操作层面的制度规范存在的疏漏和缺失,有序展开和推进细化、补充和探索试验的工作,对于我们切实贯彻落实好《若干规定》,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巩固国有经济企稳回升的发展势头具有重要意义。重庆细化、补充和探索制度规范的基本思路是:在全面、准确、充分理解《若干规定》原文精神的基础上,对比较原则和抽象的条文,采取外延列举的方式进行细化阐释,对需要落实的条文,进一步明晰责任主体和增强落实措施;针对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实行的是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的实际,重点明确市国资委等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职责;顺应国有企业改革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趋势,把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管纳入法人治理结构框架内进行,重点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完善性和执行力的监督,充分尊重企业的法人治理权,充分授权企业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三、五个方面细化、补充和探索相关的制度规范遵循这一基本思路,我们认为贯彻执行《若干规定》应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细化、补充和探索相关的制度规范。(一)进一步明晰责任主体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在于明晰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好《若干规定》的前提是划分责任主体。从有利于整体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出发,可将责任主体划分为领导主体、组织协调主体、监督监察主体和执行主体。领导主体,是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协调主体,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监察主体,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执行主体,是国有企业。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其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具体施行,这就能够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保障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的顺利开展。(二)细化补充廉洁从业行为规范进一步具体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是贯彻执行好《若干规定》的核心内容。在这方面,应着力把握好“三重一大”、重大捐赠赞助、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兼职管理、职务消费、任职和公务回避、同类经营企业、关联关系、业务关系、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重点内容,并作列举式细化。比如,对“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可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予以列举。重大决策事项,可从企业的重大战略管理事项、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分配事项、重要奖惩事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事项、安全稳定的重要事项和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职代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等八个方面进行列举;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可从年度投(融)资计划、计划外追加的投(融)资项目、应当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的重大投(融)资管理事项、重大或者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重大工程承包发包项目和企业产品配套及资源外包重大项目安排等五个方面进行列举;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可从大额度资金使用计划、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包括对外担保、期货投资、资金拆借、委托理财、代开信用证、捐赠赞助等)几个环节予以细化。关于重大捐赠赞助事项,可结合实际从单笔捐赠赞助额度、同一年度累计捐赠赞助额度、同一对象累计捐赠赞助额度等环节作出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三)落实实施责任落实责任是贯彻执行好《若干规定》的重要保证。要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指导帮助企业强化落实《若干规定》的保障措施。比如,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方面,鉴于决策权是企业的重要权力,量化的标准在相当程度上是经营管理中的一个经验值,不应受到太多行政干涉,且企业因规模大小和所属行业特征、风险偏好等因素不同也难以统一量化标准,为有利于实现完善企业内控机制与加强外部监管的合理统一,可授权国有企业结合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模式,自行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具体范围、内容及程序等,并要求其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备案。在职务消费方面,应授权企业自行制定职务消费管理办法,明确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享有职务消费的人员范围及费用标准(额度)、企业内部审核与监督程序等内容,并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备案;职务消费应当纳入年度预算,年度职务消费的情况应当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公开。在推行民主管理方面,要依法实行厂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同时,要充分运用现代企业制度中实现民主管理的好制度好方法,依法保障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切实保护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在推行从业承诺制度方面,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领导人员从业承诺制度,加强对领导人员离职和退休后从业限制的契约化管理,规范领导人员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每年应按照绩效年薪的一定比例提取从业承诺保证金,待承诺期满审核后返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离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其他工作是公民劳动权利的实现,是其基本人权,应保护。因此,在指导企业依法进行管理中,要特别注意把握离职或退休后竞业禁止的范围和时间尺度,不能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明确规定竞业禁止的范围是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时限可限定为三年。另外,在述职述廉制度方面,应规定对主动交代说明违反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应从轻处理等。(四)强化监督保障贯彻执行好《若干规定》须强化监督保障措施。如在章程监督方面,应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的审查和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治理机制和权力运行模式。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监督方面,可以要求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探索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在薪酬管理方面,可以明确要求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兼顾、领导人员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