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园现状及发展调研报告小微企业园是我省推动小微企业集聚、规范、创新、绿色、安全发展的特色载体和重要抓手,新形势下,推进小微企业入园,不仅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破解土地要素制约,打造亩均效益高地,而且有利于提升对小微企业的集成服务和集中管理,加强政策供给,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创业创新,是破解小微企业转型升级难的有效路径。一、我县小微企业园发展现状(一)基本情况2014年1月,科技孵化器小微企业园建成,成为我县首个重要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及培育孵化基地。经过五年的发展壮大,截至目前,我县被省级认定的小微企业园共有19个。仍在运行中的8个小微企业园总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入驻企业280家,拥有发明专利1000余项,吸纳就业人数6020人。按园区功能分为两类,生产制造类17个,生活服务类2个;按开发主体分为三类,政府主导开发9个,龙头企业开发9个,工业地产开发1个;从区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城区四个街道,共17个。根据实际走访数据反馈,2022年,全县19个小微企业园280家企业共实现产值约610246万元,2023年预计产值648087万元,增速约12%。从企业规模看,规上企业40家,企业数量占比13%,产值贡献率40%,其余240家为规模较小企业。(二)相关政策2018年8月30日,原浙江省委书记车俊在全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暨“低散乱”整治推进大会上,强调要把小微企业园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积极打造小微企业产业生态圈。近年来,我县也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比如每年出台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汇编》中对民营资本投资开发建设、改造提升的小微企业园,当年新增认定为省级小微园区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评为三星级及以上园区、数字化示范园区等奖补标准也作了详细说明。园区内企业实现月度或者年度升规的可享受10万、1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二、我县小微企业园存在的问题(一)省级认定园区少虽然我县小微企业发展在近年来取得很大进步,但与周边区市相比,尚有不小差距。全市共有小微企业园300个,我县19个,占比6%,全市三星级小微企业园58个,我县5个,占比8%,四星级、五星级小微企业园均为0。我县小微企业园普遍存在规模小、布局散、主导产业不突出的问题,生活设施、商业配套、产学研平台等服务配套功能不够完善,难以实现1+1大于2的聚合效应。(二)产业布局有待优化众多小微企业园中,只有4个小微企业园以智能科技为主导产业,2个小微企业园以纺织业为主导产业。40%的小微企业园还是以传统行业为主,比如制冷配件、机械制造等。入驻企业中60%以上从事轴承、纺机、冷配、汽配等传统零部件加工,绝大多数为大企业做代加工,自己没有品牌、没有专利,产能低下。该类企业的发展形势往往跟着大企业走,加之同行之间竞争压力大,极易被市场淘汰。(三)园区服务内容单一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对小微园的报批、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还不够全面、细致。小微企业园对入园企业实行的管理比较单一,主要停留在收取物业,督促企业做好安全消防等面上工作,缺乏更深入、更专业的一站式服务,在帮助企业开展产业配套、提供科技支撑、引进人才等方面鲜有行动。入园企业在后勤保障上有很大需求,而目前19个园区中,尚有5个小微企业园未引入物业机构进行日常管理,软环境与企业发展要求存在差距。三、我县小微企业园发展建议对于目前存在的小微企业园,我们要逐步调整内部产业布局,完善管理服务水平,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优化小微园发展环境;未建的小微企业园要以充分考虑空间布局、主导产业、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为主要任务,努力提高小微企业园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效性。(一)鼓励社会资本建园经济的发展,“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才是长远发展。一是政府主导布局。由政府主管部门通盘考虑县域工业发展规划和新兴产业战略布局,牵头提出小微企业园产业规划和分布原则后,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全额出资、自行管理的模式建设小微企业园。二是合作模式建园。采用“社会投资+政府管理”的建设模式,由民营企业或者个人出资建设,再由政府回租,后续的项目准入、项目招引、企业服务、物业管理等均由政府全程主导。三是考核激励优化。同时,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出台更优政策,鼓励民营资本腾出闲置或存量低效厂房改造建设成小微企业园,努力提升我县小微企业园量的同时,实现企业“腾笼换鸟”行动。(二)加强园区内部管理一是规范入园机制。结合不同行业低小散整治、产业集聚发展的要求,职能部门要谋早、谋深、谋准小微企业园招商工作。实施入园企业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杜绝安全隐患多、生产污染大、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入园,并以此为标准,严格落实职能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完善退出机制,通过制度选优汰劣,真正吸引一批成长型、科技型的小微企业入园。二是建立安全台账。全面摸排承租单位数量,掌握出租面积、租赁区域总人数、企业规模、承租用途、承租单位主要风险点等基本信息,建立“园中园”专项台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重点检查是否擅自改变厂房(仓库)使用性质、违章搭建等突出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三是加强动态监管。完善小微企业园评价考核机制,每个季度收集整理各企业生产运行数据,包括季度产值、水电消耗、存在困难等,发现存在经营风险的企业及时介入,一旦发现“僵尸”企业及时清理出园,做到园内企业“小而不低、小而不散、小而不乱”。(三)强化保障服务一是预留土地指标。每年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及时落实用地指标、规划指标和项目供地,进一步优化产业用地政策。二是扩大资金补助面。对承担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的企业、首次入驻小微企业园的小微企业都要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目前,我县只针对首次被评为省级小微企业园的园区有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三是简化办事流程。涉及审批的部门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对小微企业园及入驻企业申报建设的项目,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四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小微园数字经济运营平台,逐步推进数字化园区信息共享。比如,将金融服务模块嵌入园区数字运营平台,充分依托平台采集的入园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相关信息作为企业金融授信基础,增加入园优质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推动建立完善数字化园区特色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