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个人股份合同协议书【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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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个人股份合同协议书【热选4篇】转让指把自己的东西或合法利益或权利让给他人。如我们在需要办理股份转让手续时,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转让必经的流程就是签订股份转让合同,订立合同也可以防止当事双发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大家知道股份转让合同要怎么撰写吗?经过合同范本网的编辑精心整理,推出电影股份转让协议书,欢迎您参考下载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购买个人股份合同协议书篇【第一篇】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股权转让行为的'正确和顺利实施,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出让人: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人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鉴于:1。出让人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2。受让人愿受让有述股份;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出让人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二、付款期限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受让人向出让人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三、交割期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四、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五、税费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六、出让人的陈述与保证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2。出让人向受让人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3。出让人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七、受让人的陈述与保证1。受让人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受让人履行的其他义务。2。受让人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出让人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八、违约责任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九、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昌都地区澜沧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出让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受让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购买个人股份合同协议书篇【第二篇】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第一条合伙名称:第二条主要经营地点: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及范围:第四条合伙期限:第五条出资金额、期限、方式(一)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元;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元;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元(二)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款项应于年月日,交到本合伙在银行开立的共同账户中,账号:,此为各合伙人自愿加入合伙的意思表示,此款为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若在合伙事务投入过程中需要继续追加出资的,各方合伙人依然按照以上出资比例追加出资额。(三)本合伙大约需出资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财产仍为个人财产,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推举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3、经营管理合伙事务,购进常用货物,维护管理合伙的财产物品;4、支付合伙债务;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以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依据,对本合伙产生的利润及盈余依此比例进行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各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按出资比例承担债务。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同时依本合伙的出资比例缴纳出资款项;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有同等权力,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1)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需要有证据证明),合伙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影响合伙事务执行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3)个人丧失清偿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本合伙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事务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4)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生效除名人有异议的,可以接到通知之日起30内起诉,合伙人退火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估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偿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合伙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伙债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以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为新的合伙人。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其他法定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组织解散后15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定;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税款;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第七条第二款办法办理,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交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由此造成的损失;(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组织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的充分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第十五条其它(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凭证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协议一式份各合伙人各执一份。(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生效。合伙人(签字盖章):年月日购买个人股份合同协议书篇【第三篇】委托人(甲方):地址: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因(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及权益交由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一、本次代持标的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的全部股权及相应权益,对应出资人民币元;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权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二、本次代持的期限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八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3.若甲方决定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4.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部门人登记;2.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3.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4.若陈春福未能按《出资协议书》约定设立公司,则乙方在收到其支付的违约金后3日内将款项支付给甲方。五、代持费用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六、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七、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