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销售策划合同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房地产项目销售策划合同”,欢迎学习下载,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房地产项目销售策划合同1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传真:甲方为“”项目之发展商,并同意乙方为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业提供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标的物业1.1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称本项目);1.2项目位置:位于。总占地面积:㎡。项目地块编号为:1.3项目类型:住宅;1.4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范围:标的物业为本项目预售许可证经批准的部分可售住宅,建筑面积共约40000平方米,具体销售服务区域、单位、面积由甲方在项目正式公开发售前书面确定。1.5甲方可直接向自身关系客户销售标的物业。甲方关系客户购买标的物业可售单位(以下简称“关系成交单位”)的:(1)在不超出全部标的物业总面积5%的范围内,甲方无需就这些关系成交单位(以下简称“免佣成交单位”)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2)在全部标的物业总面积5%以外的关系成交单位,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甲方应在客户签署认购书的同时或之前,以书面形式确认该成交单位是否为关系成交单位。免佣成交单位的物业面积仅在计算乙方销售率的情况下计入乙方可服务销售之总面积/总套数,不参与代理销售服务费用的结算。乙方须对甲方所有关系客户进行全程接待,不得怠于履行相关客户服务及推售之义务,不得提供低于接待其他客户的服务标准,否则影响甲方销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1.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乙方存在违法、违约行为外,甲方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自行销售或委托其它公司在本合同销售代理服务期限内为标的物业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第二条本合同服务期限由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首次正式公开发售后三个月止。合同期满,后续合作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认。在甲乙双方未以书面方式明确终止服务合同之前,乙方有权继续为本项目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甲乙双方仍需按本合同所约定之权利和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或甲方另行书面指定的终止履行合同之日止,此期间销售代理服务费率按双方已结算的最高销售代理服务费率计算。第三条工作內容本合同订立后,乙方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参加甲方的营销工作,提供前期策划服务,指导整个销售工作。3.1前期策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3.1.1完成市场调研、物业定位、营销推广;3.1.2提供竞争项目案例分析及推荐意见书,根据甲方需要按时派遣相关工作人员配合甲方与设计单位进行工作沟通和交流;3.1.3向甲方提供项目区域市场调研、市场动态及分析,当出现突发的政策调整及市场急速激变的情况,及时提供专业分析及对策建议;3.1.4根据甲方需要推荐物业管理、设计单位等相关专业公司;3.2销售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3.2.1项目公开发售准备期内(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公开发售计划时间为准)完成标的物业销售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标的物业的销售管理制度、销售团队的组建、完善公开销售期各种销售情况应对预案等,并获得甲方的确认;3.2.2标的物业销售期内定期提交销售报告及下阶段销售对策分析,严格做好客户资料的保密,协助督促回笼销售资金,杜绝内部的各类炒筹、炒楼行为,配合做好楼盘销售各项的后期服务工作。第四条双方声明和保证4.1甲方向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4.1.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4.1.2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4.1.3甲方保证甲方是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中载明的唯一权利人,对本项目享有完全所有权。如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中载明有其它权利人,则甲方应当保证于预售许可证经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其它权利人认可本合同并同意甲方将预售许可证经批准的标的物业交由乙方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书面文件。甲方保证本项目不存在与合作方、出资方、土地权益分享方等主体的任何纠纷,并保证上述主体不会就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事项提出任何异议。甲方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之销售代理服务费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标的物业之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并不得因本项目存在其它合作方而对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之给付义务提出任何异议。如因甲方保证之事项不能实现,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未能为标的物业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或乙方其它主体享有权利的物业提供了销售代理服务而无法收取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4.1.4甲方对因标的物业本身之权属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4.2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4.2.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4.2.2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第五条双方权责5.1甲方权责:5.1.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服务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数据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公开发售日前,甲方必须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数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以及经甲方书面盖章确定的可售单位清单及价格表,尽可能提供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房屋结构、房屋装修、建材配套、设备标准的说明书、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工程进度计划、对外《销售服务证明》资料或文件等,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服务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保证上述数据真实并承担上述数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若本项目甲方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分期分批取得,则甲方应分别提交。5.1.1.1甲方须在每个客户签署《认购书》当日,将甲方加盖公章的该《认购书》原件一份交给乙方,作为乙方服务工作的确认。5.1.1.2标的物业之销售代理服务权具有排他性,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不得就标的物业自行销售,也不得另行让其它主体提供销售代理服务。5.1.2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权利:5.1.2.1甲方根据乙方在各阶段提供的分析报告及相关建议,最终确定本项目在不同阶段的营销实施方案,乙方需根据甲方书面盖章确认的实施方案完成方案中应当由乙方完成之工作。5.1.2.2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甲方可要求乙方对销售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策划及销售人员进行更换。5.1.2.3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策划项目小组,配合乙方工作。5.1.2.4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书面文字、向甲方现场负责人口头通知等方式告知甲方。5.1.2.5甲方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变更、终止享有决定权。房地产项目销售策划合同2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第二部分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个月止。第三部分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平方米。第四部分甲方的责任与权利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中所列部分:(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四)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四、甲方负责收取购房人的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第五部分乙方的责任与权利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中所列部分或视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一、前期策划(一)市场调研1、(某地区)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2、(某地区)主要路段商业状况。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6、住宅市场情况。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二)项目定位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2、项目产品定位。3、项目概念定位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三)产品优化建议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二、营销策划(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三)入市时机选择;(四)销售分期控制;(五)价格定位及策略;三、广告策划(一)项目推广口号(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三)整体广告计划(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五)项目形象策划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1)标志(2)标准字(3)标准色彩(4)标准组合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四、销售代理(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三)销售道具使用;(四)销售人员培训;(五)制订销控计划;(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名、策划名、文案名、平面设计名、现场主管名、文档管理专员名、置业顾问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策划代理的署名权。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第六部分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第七部分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日先按人民币元/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