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安全及5S自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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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安全和5S基础知识编制:TQM2011年3月版新员工入职培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1.安全相关法律法规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知识课程目录4.5S基础知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安全生产国际公约安全生产基本法安全生产专项法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安全生产规章部委规章地方规章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安全生产相关法安全生产标准司法解释宪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国际公约《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第155号)专门安全生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344号令)、《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1年35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93号令》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杭州市安全生产条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规章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第3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05年第2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第1号令)、《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18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相关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1986)、《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l3690—1992)、《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8—2005)、按主要危险特性把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21项,并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二十七种(主标志十六种,副标志十一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立法目的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适用范围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空间效力:陆地、领海、领空;对象效力: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排除适用:一般法和特别法在适用上的基本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法没有规定时适用一般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为主”主要体现为6先: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2005年起至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规定本法第21条、第22条、第36条、第82条对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作了明确的规定。第21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22条:四新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第23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第36条:督促和告知(单位的义务)《安全生产法》-企业责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十四)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十五)矿山救护作业;(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安全生产法》-企业责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律责任: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安全生产法》-企业责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根据第八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二)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三)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四)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安全生产法》-企业责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劳动防护用品本法第37条、第8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根据第八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全生产法》-企业责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一、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一)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民事赔偿的权利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八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全生产法》-职工权利和义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从业人员的权利(二)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本法第45条)(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控告权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本法第46条)(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本法第46条)(五)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本法第47条)《安全生产法》-职工权利和义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从业人员的义务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本法第49条、第90条)佩带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本法第49条)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的义务(本法第50条)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本法第51条)《安全生产法》-职工权利和义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和佩带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的义务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安全生产法》-职工权利和义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安全生产法》-职工权利和义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概念法定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四项构成要件:1、存在劳动关系: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职业病危害因素客观存在: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3、职业病的病因是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引起职业病的直接原因;4、法定性: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职业病是一类可以获得赔偿的疾病,属于工伤的范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职业病危害: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概念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指在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有毒物质:铅、汞、苯、一氧化碳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等2、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红外、激光等•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等。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医务工作者可能接触到的生物传染性病源物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概念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指在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有毒物质:铅、汞、苯、一氧化碳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等2、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红外、激光等•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等。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菌、医务工作者可能接触到的生物传染性病源物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职业病防治法》-企业职责及前期预防责任关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及对其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要求的规定;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的规定;关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的规定;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审查制度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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