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生7S综合素养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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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生7S综合素养评分办法(修订)第一章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相关项目包括:新生军训、党团活动、评奖评优。2、加分细则:项目加分依据分值备注参加新生军训情况获得军训表现优秀奖1每人每学期最高不超过6分何时参加何种党团活动参加省级以上党团活动4参加市级以上党团活动3.5参加学院以上党团活动3参加院系级以上党团活动2.5参加班级以上党团活动2何时参加党校学习参加学院党校学习1每人限加一次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加入中国共产党3何时被评为优秀团员省级及以上优秀团员3同一学期获得多项荣誉取最高分市级优秀团员2学院优秀团员1.5院系级优秀团员1何时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4同一学期获得多项荣誉取最高分市级优秀学生干部3学院优秀学生干部2.5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2何时被评为三好学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4同一学期获得多项荣誉取最高分市级三好学生3学院三好学生2院系级三好学生1何时被评为优秀宿舍长2代表学院、院系做公开讲话2-4各系根据讲话的规格高低酌情加分-2-第二章人文素养1、素质活动包括文化艺术活动,文化学习、竞赛活动,人文类讲座及学习活动,文章发表,宿舍建设活动,学风、班风建设活动六大类。2、加分细则:项目内容或获奖等级分值备注文化艺术活动省级及以上获奖一等奖8同一活动所获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得分认定。二等奖6三等奖4优秀奖3参与2市级获奖一等奖5二等奖4三等奖3优秀奖2参与2学院获奖一等奖3.5二等奖3三等奖2.5优秀奖2参与1.5院系级获奖一等奖3二等奖2.5三等奖2优秀奖1.5-3-参与1班级获奖一等奖2.5二等奖2三等奖1.5优秀奖1参与0.5社团获奖一等奖3二等奖2.5三等奖2优秀奖1.5参与1参与长期艺术培训活动3文化学习、竞赛活动由各院系根据人文活动组织情况,获奖的难易程度情况酌情加分,不分级别,最高可加10分。学院层面组织的人文类讲座培训等活动参与1次每学期最高不超过5分文章发表学院及以上刊物第一作者3院系级刊物第一作者2学生刊物第一作者2宿舍文化建设星级文明宿舍评比2获四星级以上宿-4-舍学生每人加相应分数;学期内宿舍个人平均分超过70分低于80分的2宿舍学期平均分需要达到70分学期内宿舍个人平均分超过80分低于90分的3学期内宿舍个人平均分超过90分的5宿舍文化设计大赛学院一等奖3.5获奖宿舍学生加相应分数;同一活动所获得分(不累计)按照最高得分认定。二等奖3三等奖2优秀奖1院系级一等奖3二等奖2三等奖1优秀奖0.5学风、班风建设班风建设活动学院一等奖3.5获奖宿舍学生加相应分数;同一活动所获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分认定。二等奖3三等奖2.5优秀奖2院系级一等奖3二等奖2.5三等奖2优秀奖1.5学风建设活动学院一等奖3.5获奖班级学生加相应分数;同一活动所获得分(不累二等奖3三等奖2.5-5-优秀奖2计)按照最高分认定。院系级一等奖3二等奖2.5三等奖2优秀奖1.53、相关项目具体内容第一、文化艺术活动(1)各种相关主题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相关主题包括:爱国、爱党、爱校、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科技发展等;主题团日创意大赛等。(2)各种相关主题大赛。包括:书画大赛、摄影比赛、歌手大赛、舞蹈大赛、相声小品大赛等;(3)相关主题普及讲座、学习活动。例如,各类人文社科类讲座,各相关媒体、行政部门举办知识讲座、论坛等。(4)参加相关内容的知识竞赛。第二、文章发表(1)各类杂志、报刊发表的文章。学院报刊主要包括:《科院学谭》、《学工简讯》、《科院青年》等。第三、宿舍文化建设(1)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的各种宿舍评比活动。如:军训内务整理评比、年度宿舍评优等。(2)宿舍设计大赛:各种相关主题的设计大赛。第四、班风、学风建设-6-(1)各种主题的班级风采设计大赛。(2)各种主题的学风建设活动。第三章职业素养1、学生职业素养相关项目包括:科技普及与推广活动、科学研究活动、科技竞赛活动、能力认证、创业活动、企业嘉奖、实习实训等项目。2、评分细则:项目项目内容获奖等级分值备注科技普及与推广活动学术科技类讲座、培训等活动参与1/次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分科学研究活动调查报告参与市级及以上的科研调查活动一等奖8形成5000字以上调查报告。二等奖7三等奖6优秀奖5参与3参与学院组织的科研调查活动一等奖7二等奖6三等奖5优秀奖4参与2科研项目参与教师科研5须通过结题科技转让、科技制作、发明及专利等科技转让8已被采用、注册为认定标准专利8一般性研制5科省级及以上一等奖8各系可根据获奖-7-技学术竞赛及创业活动二等奖6的难易程度、含金量等实际情况酌情调整三等奖5优秀等奖4参加3市级一等奖6二等奖5三等奖4优秀等奖3参加2学院一等奖5二等奖4三等奖3优秀奖2参与1院系级一等奖4二等奖3三等奖2优秀等奖1参加0.5能力认证进行能力认证和技能培训获得合格或资格证书各系自定,最高可加8毕业条件之外的,由各系根据等级和获奖的难易程度情况酌情加分。企业嘉奖因能力突出、道德高尚或其它贡献受到企业嘉奖。根据获奖实际酌情加分,最高可加5分。实习实训积极参与实习实训,并表现突出。根据参与、获奖情况酌情加分,最高可加5分。3、各项具体内容及相关规定-8-(1)在一学年中,一名学生参加多项科技活动所得分数可以累加。因一件作品参加多项活动所获分数,按最高分计算,不得累加。(2)学院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参与研究的学生可以申请素质拓展学分。(3)科技制作主要包括产品与商标的设计与制作、软件开发、专利发明等。一般性研制指对生产技术或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由相关专业老师进行评定。(4)参加竞赛包括国家级的“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设计大赛、学院各级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机器人大赛、数学建模大赛、网页设计大赛、知识技能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计算机绘图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英语、应用文等各类学科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简历制作大赛、面试口才挑战赛等各种就业技能竞赛。(5)能力认证包括参加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考试、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托福考试(TOFEL)、国际英语水平测试等;技能培训证书是毕业条件之外用于提升自己能力的,参加国家有关部门及有关行业或企业组织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或技能培训,取得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行业从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如:人力资源管理师、外销员资格证书、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资格证书、秘书资格证书、物流师资格证书等。第四章身心素质1、身心素质活动包括体育竞赛、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2、加分细则:-9-项目内容或获奖等级分值备注体育竞赛活动省级及以上一等奖8同一活动所获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分认定。二等奖6三等奖4优秀奖2参与1市级一等奖5二等奖4三等奖3优秀2参与1学院一等奖3.5二等奖3三等奖2.5优秀奖1.5参与1院系级一等奖3二等奖2.5三等奖2优秀奖1参与0.5班级一等奖3每学期最高不超过5分二等奖2.5三等奖2优秀奖1.5参加1心理健康活动院系以上大学生心理健康类讲座参与1/次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分院系以上心理健康系列竞赛活动一等奖3.5二等奖3-10-三等奖2.5优秀奖2参与13、各项具体内容(1)体育竞赛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学院各级各类的体育竞赛活动。例如:篮球、足球、羽毛球等活动。(2)心理健康活动,包括由院心理咨询中心主办的系列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包括各类相关主题的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主题的征文、摄影竞赛等活动。第五章、社会服务与管理工作1、社会服务与管理工作相关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管理工作、社会实践。2、具体加分细则:项目加分依据分值备注社会服务与管理工作志愿服务活动参与者校外参与3/次校内参与2/次校外获奖最高加5各系可根据奖项的级别及获奖的难易程度酌情加分校内获奖最高加4无偿献血每次4累计不超过8分管理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担任学院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团体联合会、志愿者中心等院4同一学年不同职务所获分值以最高分记录每学年3.53-11-工作部级学生组织主席、副主席、部长、班长团支书2计一次,最高不超过8分担任院系学生组织主席、副主席及其他干部32.52加入学生社团1/每个学生加入一个社团并成为合格会员的加1分,每人限加2次参与各类刊物、版报编辑工作参与学院刊物或版报工作一般工作者2总编辑4参与院系级刊物或版报工作一般工作者1总编辑3参与社团级刊物或版报工作一般工作者1总编辑2组织学生活动工作组织省级学生活动工作5/次组织市级学生活动工作4/次组织学院学生活动工作3/次组织院系级学生活动工作2/次-12-组织班级学生活动工作1/次勤工助学工作满一学期2参与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参与者市级及以上2.5/次如获荣誉、奖励则酌情加分。区级2/次第六章安全与节约意识安全与节约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本章实行扣分原则1、安全与节约意识包括:违纪处分、安全行为、节能减排。2、具体扣分细则:项目扣分依据分值备注安全与节约意识违纪处分通报批评0.5警告处分1严重警告2留校察看3安全宿舍安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焚烧纸张等易燃品3-13-行为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3私拉、乱拉电线网线电话线的3持有涉黄、涉毒物品3持有管制刀具等危害他人物品的5教学安全违规使用教学器材2违章使用多媒体教室2损坏实训仪器设备3不按要求身着防护服1违章用电用火3外出安全搭乘黑车外出1组织参与黑车包车3违规参加商业活动2违规组织集体外出活动5治安事件发生社会治安事件5-10分节能减排被发现存在浪费能源的现象的2学期宿舍平均成绩低于50分的2学期个人宿舍平均分低于60分的2第七章附则-14-1、每个学期辅导员分两次对学生所得分进行汇总统计,第一次在学期中期,第二次在学期末期。在第一次统计中,辅导员根据学生所得分的多少,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完成素质拓展计划的要求。在第二次统计中,辅导员要根据学生的得分做出相应的奖惩,督促学生在下个学期中能完成任务。2、学生在校期间,素质拓展成绩60分为合格,才能允许毕业。学生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中,每个学期所得分不得少于15分,第一学年少于30分的,在其它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中,各系结合实际给予限制;第三学期、第四学期中,每个学期所得分不得少于10分,第二学年少于20分的,在评先评优中受限;每个学期所得分最多不能超过25分,超过25分的,在这一个学期只按25分计算。3、本办法从二〇一一年九月起实施。4、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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