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良知自查自纠3篇2023/X/XX司法良知自查自纠1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政法队伍建设是推动政法工作稳步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我党依法执政、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环节,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自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始终高度重视。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的要求,在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下,我局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中开展了“创新政法队伍建设、推进法治云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做到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主义法治法治工作者队伍的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有效推进司法行政队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办事,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方面积累了新的经验。一、加强领导,常抓不懈,我局政法队伍的新变化政法队伍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又是一项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政法机关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狠抓政法队伍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着力整治“慵、懒、散、慢、玩、浮”等不良习气,努力树立和维护政法机关“规范高效、团1结协作、廉洁公正、务实创新、诚信责任”的政法机关良好形象,提升政法机关社会公信力。(一)政治素质明显提高。我局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近年来,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一系列政法队伍建设活动,使广大政法干警始终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不断增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科学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云安政法干部队伍科学发展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不断牢固。(二)执法能力明显增强。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司法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制度措施,切实提高了广大政法干警的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了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机制更加健全,实现了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三)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始终抓实政法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记宗旨,忠实履行使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严于律己,树立和维护政法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树立了政法队伍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始终用人民满意来衡量和规范干警的行动,把人民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干警执法2为民、干事创业的热情,提高政法干警在执法和为民服务工作素质和能力,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二、自省其身,当前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新要求还有差距,在政法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还比较薄弱。个别部门还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只注重工作指标是否完成,忽视了对队伍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与严格教育,抓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停留于形式,对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之外的生活情况了解不多,对如何搞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够,新办法、新招数不多,针对性、时效性不强。(二)队伍素质与执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干警缺乏责任感、事业心和实干精神,办事效率低;部分干警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三、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一)要提高对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认识,要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要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二)各级政法机关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做好政法工作和3政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推动政法工作向前发展;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掀起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潮;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国家建设,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忠于党、国家和人民的政法队伍。(三)要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不断加强、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力度,使之成为推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维护者、捍卫者;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努力巩固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谋划好当前和明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司法良知自查自纠2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的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2、队伍建设方面。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干警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不注重社会效果;二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少数法官不注重审判业务知识的更新,对法律的规定尤其是立法的原意、立法所追求的目的缺乏深入地理解掌握,自我感觉良好,从而导致机械办案、适用法律上的武断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办案的质量不高3、司法作风方面。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具体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司法指导还不够到位;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4、司法管理方面。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制度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还不够,对队伍的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多方评议意见,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司法良知自查自纠3一、基本情况我局在20__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0条,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二、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加强主动公开。我局充分依托中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创新电子政务公开方式,推进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各部门和乡镇街均开设了子网站,作为对外公开的平台,把政务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立了30家牵头单位,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公开单位覆盖面100%。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和示范单位建设工作,选择毛坦厂镇、三十铺、等10家单位为示范单位,加强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同时,利用百姓畅言、政民互动、在线办事等板块,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建议提案办理等情况我局在抓好一般性信息公开的同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若干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涉及“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招标、工程采购、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多方面。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了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区直单位权力清单,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扎实推进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审批运行结果、行政备案监管结果等公开。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公开行政权力信息251条。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根据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对政府预算、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要求公开到具体项目。同时对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信息进行公示公开,提升预算执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了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公开财政信息794条。三是加强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产品质量监管、公共信息服务等,要求所涉有关单位及时公开到位。推进学校招生、科技管理、医疗卫生、就业等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推进环境监测、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全局贯彻实施《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三是进一步增强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