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023年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计划_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计划最新4篇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临各种变化和不确定性。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应对这些变化和不确定性,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环境和情况的变化。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计划实用【第一篇】为进一步巩固我院病媒生物防治成果,不断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和减少虫媒传染病的发病率,特制定20xx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一、根据医院各科室的人事变动,调整充实爱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层层抓落实,重点做好检查监督考核记录等工作。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营造氛围,人人参与,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强调“爱国卫生”及病媒防制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极大的提高了全院职工的思想认识,真正形成全院职工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三、坚持“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原则,根据季节的特点,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做好春冬季灭鼠工作和认真落实夏季灭蟑螂工作,同时按照创建卫生城市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每月灭杀一次,主要以灭杀蟑螂为2/14主,平时每日一小扫除,每周一大扫除,进一步杜绝四害的孳生。每年3月至11月由专人负责对院区外环境喷洒灭蚊蝇药,彻底杀灭蚊蝇孳生地。四、在医院每季度环境卫生检查中,加大对食堂、厕所、垃圾站等重点区域的除“四害”检查力度,控制“四害”传染病的发病率,保证了职工、病人的身体健康,提高了职工生活环境质量。这几年来,我院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在院领导高度重视、支持和关心下,在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下,通过定计划、抓落实,勤检查、严考核和组织动员全院干部职工共同参与,齐抓共管,使医院环境卫生进一步提升。在病媒生物防治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认真总结经验,找出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有效改正,为巩固我县省级卫生城市增添一份力量。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计划实用【第二篇】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健康山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青岛市爱卫会关于印发青岛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遵循以环境治理为3/14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坚持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鼓励个人和家庭搞好居家卫生的方针,切实开展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进一步遏制媒介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面落实《青岛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努力使我市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三项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一)防制范围:市区内所有单位、居民区的室内外环境,公共场所及广大农村。(二)防制重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点、垃圾处理厂、下水道、河道、公园、绿地、医院、学校、火车站、汽车站等。(一)加强病媒生物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对病媒生物及其传播疾病的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力度。围绕爱国卫生和除害防病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广造舆论,充分激发广大市民参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爱国卫生运动。(二)落实以环境治理为内容的综合防制方针。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卫生死角,改善城乡居住环境;广泛发动群众,鼓励个人和家庭搞好居家卫生。4/14(三)规范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种类及密度监测工作,及时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及相关建议,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消杀工作。(四)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重点完善纱门纱罩、灭蚊蝇灯、防鼠网的配备以及对灭鼠屋分布不合理、破损、不达标的进行改建、新建。(五)统一开展病媒生物消杀行动。按照市爱卫会的要求,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标准开展全市集中药物消杀工作。(六)加强对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考核。对各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食品行业、农(集)贸市场、医院、学校、车站、五小行业等重点单位进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项检查,促进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常态开展。(一)贯彻落实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结合爱国卫生月等相关活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在城乡范围内深入扎实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清除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农村地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突出抓好改厕治污、环境美化、垃圾围村等治理,在彻底清除孳生地的基础上,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二)负责所辖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清理“四害”孳生地,搞好环境卫生,配置灭鼠屋并及时投药,及时与专业消杀公司签订消杀合同,落实蚊蝇夏秋季集中消杀工作,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5/14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三)做好城区内公园、绿地、绿化带、建筑工地、河道、主要道路垃圾集中点、垃圾箱、垃圾处理厂的蚊蝇定期消杀,清除“四害”孳生地,按要求设置灭鼠屋并及时投药。将治理蚊蝇孳生地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内容纳入城镇建设整体规划中。特别是建筑物管线、市政管井和下水道系统要设有防范病媒生物侵害的设施,要定期投放药品及检测防制效果。(四)做好市内农贸市场蚊蝇消杀工作。完善防蚊蝇设施,按要求设置灭鼠防鼠设施,清除“四害”孳生地,特别要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五)做好饭店、宾馆、商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畜禽养殖屠宰点等蚊蝇消杀工作。完善防蚊蝇设施,按要求设置灭鼠防鼠设施,清除“四害”孳生地。(六)组织人员对集贸市场、商场、露天市场、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取缔非法销售鼠药摊,查扣违禁药品。加强对病媒生物防控专业机构和病媒消杀药物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管。(七)做好火车站、汽车站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站内及铁路两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完善站内外环境、行李房、货场、餐饮等地方防鼠防蚊蝇设施,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度。(八)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本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继续开展“健康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健康促进活动。针对我市疾病流行情况及居民生活习惯,设6/14置有效的宣传教育内容,以社区和家庭为单位,提高防病意识和卫生意识,使广大居民基本了解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知识及有效的预防控制手段,掌握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降低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九)做好全市中小学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在中小学校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落实。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关内容列入健康教育课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防病习惯,提高健康水平。(十)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制定“四害”监测工作方案,开展病媒生物种类及密度监测工作,及时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及相关建议,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消杀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向人民群众宣传除害防病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十一)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十二)扎实开展卫生创建活动,促进病媒防控取得实效。结合卫生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各级各类卫生先进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标准,建立健全防控计划、措施,配备专(兼)职人员,防控经费落实到位,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及卫生评比活动,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各级各类卫生先进单位(十三)市直各部门、单位,驻胶各单位、各部队爱卫会也要按照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标准,完成各项规定任务7/14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病媒生物防制是“健康山东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搞好组织协调,确保经费投入,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推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做好防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涉及政府多部门及全方位参与,要加强综合协调及可持续防控,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要积极落实工作任务,及时与专业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认真组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和专业防制队伍,针对不同季节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主要特点,开展集中灭鼠、灭蚊、灭蝇等活动,彻底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三)严格督导,积极推进。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目标任务,科学制定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加强日常考核与监督管理。市爱卫会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定期公布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开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计划实用【第三篇】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健康山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青岛市爱卫会关于印发青8/14岛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遵循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坚持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鼓励个人和家庭搞好居家卫生的方针,切实开展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进一步遏制媒介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面落实《青岛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努力使我市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三项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一)防制范围:市区内所有单位、居民区的室内外环境,公共场所及广大农村。(二)防制重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点、垃圾处理厂、下水道、河道、公园、绿地、医院、学校、火车站、汽车站等。(一)加强病媒生物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对病媒生物及其传播疾病的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力度。围绕爱国卫生和除害防病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广造舆论,充分激发广大市民参与病媒9/14生物预防控制等爱国卫生运动。(二)落实以环境治理为内容的综合防制方针。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卫生死角,改善城乡居住环境;广泛发动群众,鼓励个人和家庭搞好居家卫生。(三)规范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种类及密度监测工作,及时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及相关建议,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消杀工作。(四)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重点完善纱门纱罩、灭蚊蝇灯、防鼠网的配备以及对灭鼠屋分布不合理、破损、不达标的进行改建、新建。(五)统一开展病媒生物消杀行动。按照市爱卫会的要求,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标准开展全市集中药物消杀工作。(六)加强对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考核。对各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食品行业、农(集)贸市场、医院、学校、车站、五小行业等重点单位进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项检查,促进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常态开展。(一)贯彻落实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结合爱国卫生月等相关活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在城乡范围内深入扎实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清除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农村地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突出抓好改厕治污、环境美化、垃圾围村等治理,在彻底清除孳10/14生地的基础上,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二)负责所辖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清理“四害”孳生地,搞好环境卫生,配置灭鼠屋并及时投药,及时与专业消杀公司签订消杀合同,落实蚊蝇夏秋季集中消杀工作,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三)做好城区内公园、绿地、绿化带、建筑工地、河道、主要道路垃圾集中点、垃圾箱、垃圾处理厂的蚊蝇定期消杀,清除“四害”孳生地,按要求设置灭鼠屋并及时投药。将治理蚊蝇孳生地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