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应急预案3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14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应急预案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应急预案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应急预案1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防控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二、防控措施(一)人员防控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2/14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二)场所防控3/14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三、信息宣传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四、综合协调(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五、预案保障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4/14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应急预案2按照__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全面提高市城管局疫情防控工作能力水平,有效防控疫情的传播和反弹,切实保障全局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办公秩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牢固树立思想底线,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链条,坚持慎终如始、常抓不懈、统筹兼顾、快速反应的原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完善疫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切实保护全局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相关文5/14件。三、疫情响应等级标准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实际,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三个等级。其中出现疑似确诊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启动(Ⅰ)级响应;在机关办公场所发现疑似典型症状时启动(Ⅱ)级响应;在机关办公场所之外出现咳嗽、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疫情疑似症状时启动(Ⅲ)级响应。四、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市城管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疫情防控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组织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成员:机关各处室(部门)、市园林办、指挥中心、市政研究院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处室(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编制、实施;负责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隔离区设置和疫情防控防护物资筹备;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对外联络和信息报告工作;负责办公区日常消杀、检查和登记制度落实等工作。五、防控措施(一)全面做好人员排查和测温报告工作机关各处室(部门)建立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每日6/14统计报送本部门人员流动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教育引导部门人员尽量减少或避免外出、聚集,坚决杜绝人员聚餐聚会,降低密切接触带来的风险隐患。(二)全面精简办公人员进一步精简集中办公人员,机关各处室(部门)采取弹性办公措施,在确保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人员采取分散办公、居家办公、上下午轮换办公等灵活方式开展办公,尽量减少办公楼内人员和人员在楼内工作时间。(三)全面落实人员出入检查严格落实机关办公人员和来访人员出入佩戴口罩、扫码和测温制度,对于不规范佩戴口罩、体温测试和龙江健康码不合格人员,禁止进入办公楼,逐一核查人员扫码情况,严格执行来访人员信息登记检查,做到不漏一人。(四)全面加强办公区域消杀每日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消杀,对食堂、会议室、卫生间、电梯间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时消杀,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和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工作,清除卫生死角。(五)全面强化就餐管理坚持实行分餐制度和原材料配送制度,杜绝人员聚集堂食,避免人员聚集、餐具交叉使用和原材料采购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隐患。(六)全面提高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防护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坚持7/14正确规范佩戴口罩,外出和办公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养成勤洗手、多饮水、多通风的卫生习惯,开会、多人办公和接待来访人员时保持安全距离,及时对个人物品进行消毒。(七)设置临时隔离区选择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固定出入通道的区域科学设置临时隔离区,配备必要防护用品,按照室外距离最短、接触人员最少的原则选定隔离和送医路线。(八)建立防护用品储备和防控值班制度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购一定数量的口罩、一次性手套、酒精和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与政务值班相结合,建立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应熟知应急处置程序,及时通报相关情况,熟练处置一般应急突发事件。六、应急处置(一)(Ⅲ)级响应到局办公楼上班前和非上班期间测温、健康状况观察时,发现体温超过℃,体温复测持续高温,或有疑似新冠疫情典型症状(如咳嗽、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人员的处置程序:1疑似症状人员立即停止外出,居家隔离,进行体温复测,自行联系就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8/142所在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核查出现疑似症状人员发病前七天密切接触的单位工作人员和行动轨迹,做好疑似病例人员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联系电话、体温监测数据、接触史等),并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处置组;(所在部门)3应急处置组接到疑似症状人员及密切接触的单位工作人员情况后,第一时间上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与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未到单位的密切接触人员实施居家隔离测温,自行联系就近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测;组织对已进入办公区的密切接触人员进入应急隔离区隔离;向道里区疾控中心报告情况,并按疾控部门意见进行处置;(应急处置组)4密切接触人员所在部门执行上述流程核查并上报;(各相关部门)5对疑似症状及密切接触人员办公场所和接触场所进行消杀、隔离。(应急处置组)(二)(Ⅱ)级响应1.进入办公区测温、扫码过程中(机关和来访人员),发现体温超过℃、龙江健康码黄色或红色及新冠疫情典型症状人员处置程序:1门岗值班人员立即进行体温复测、再次核查龙江健康码,阻止其进入办公区,关闭大门和电梯,阻止其他人员进入该区域,控制疑似症状人员并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处置组;(应急处9/14置组)2组织将该区域所有密切接触人员,进入应急隔离区并上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处置组)3通知疑似症状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核查发病前七天密切接触人员和行动轨迹;(应急处置组)4所在部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立即核查出现疑似症状人员发病前七天密切接触的单位工作人员和行动轨迹,做好疑似病例人员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联系电话、体温监测数据、接触史等),并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处置组;(所在部门)5应急处置组接到与疑似症状人员密切接触的单位工作人员情况后,第一时间上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与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未到单位的密切接触人员实施居家隔离测温,自行联系就近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测;组织对已进入办公区的密切接触人员进入应急隔离区隔离;向道里区疾控中心报告情况,并按疾控部门意见进行处置;(应急处置组)6密切接触人员所在部门执行上述流程核查并上报;(各相关部门)7对一楼大厅、疑似症状及密切接触人员办公场所和接触场所、应急隔离区进行消杀、隔离。(应急处置组)2.上班期间发现有体温超过℃,体温复测持续高温,或有疑似病新冠疫情典型症状(如咳嗽、胸闷、呼吸困难、乏力、10/14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人员处置程序:1疑似症状人员所在部门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置组,组织疑似症状人员进入应急隔离区隔离;(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组)2做好疑似症状人员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联系电话、体温监测数据、接触史等);(应急处置组)3第一时间上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办公厅,核查发病前七天密切接触人员和行动轨迹,通知与疑似症状人员密切接触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应急处置组)4各部门负责通知、核查相关密切接触人员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内将全部核查信息报应急处置组,通知未到单位密切接触人员实施居家隔离测温,密切接触人员自行联系就近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组织已进入办公区密切接触人员进入应急隔离区隔离;向道里区疾控中心报告情况,并按疾控部门意见进行处置;(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组)5密切接触人员所在部门执行上述流程核查并上报;(各相关部门)6对疑似症状人员办公场所和接触场所进行消杀、隔离。(应急处置组)(三)(Ⅰ)级响应对经医疗卫生机构检测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确诊病例处置程序:1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本人(包括与11/14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有接触史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报应急处置组和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2统计核查办公区全体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行动轨迹和接触史等相关信息,封闭办公楼,对办公楼进行整体隔离、消杀;(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组)3经请示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应对新冠疫情

1 / 1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