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供参考!1/17工伤事故调查报告范例(最新4篇)【引读】这篇优秀的文档“工伤事故调查报告范例(最新4篇)”由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参考学习使用,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的话就分享给下载吧!工伤事故调查报告【第一篇】法国工贸行业重大危险因素关键技术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体制机制法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基本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察、行业自律、研究机构和安全中介机构服务的工作机制。企业负责。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法国规定,连续三年里每个月员工数量均达到50人的企业必须要成立卫生、安全及工作条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员工数量大于500人的企业可以成立多个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相关培训。委员会旨在保护公司在职员工、外聘员工或是临时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改善工作条件;监督企业遵守法律相关规定的执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和解决企业员工可能面临的职业风险。企业规模大于50人的应配备1名劳工医生,50人以下的好文供参考!2/17企业须聘请1名劳工医生。劳工医生负责健康检查,了解和掌握企业员工的身体状况;研究职业病及预防措施,向员工提供各种防范职业病的知识,制定改善工作条件的方案并向企业主提出建议等。企业按法律规定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并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对于法国《劳动法》R237-8中规定的涉及电离辐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21个高危作业,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高危作业人员共同协商制定风险分析。企业向国家社保机构交纳工伤事故社会保险金,员工工伤事故的发生,将导致企业缴纳更多的社会保险金。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向政府劳动监察局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由于缺乏对员工的职业安全培训或缺乏安全的作业环境而导致事故时,企业负责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连带刑事责任,最长刑期为3个月。政府监察。法国政府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工作是垂直管理体系,分国家、大区、省三级。劳动监察局负责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的政策,对《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基层劳动监察机构由安全监察长和安全监察员组成,负责对企业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察,包括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高危作业风险评估文件、个体防护用品等。法国员工疾病保险国家总署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组织创建地方职业疾病保险组织网络,确保好文供参考!3/17解决工伤事故伤者和职业病患者的赔偿问题,同时参与劳动局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预防措施的制定。行业自律。行业协会通常由专业人员、企业工会人员共同组成,组织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咨询和技术支持。其代表企业的利益诉求,能为政府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制定提供咨询建议,使政策更能为企业所接受并推广应用。研究机构及中介机构服务。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研究机构主要在法规标准起草、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生产风险信息、生产安全事故规律研究等方面开展工作,为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社会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主要开展企业安全管理咨询工作,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服务;部分中介机构经过政府认可,可以对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法国《劳动法》中第四章“职业健康和安全”对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国际标准、欧盟标准和法国国内标准是法律法规的补充,企业自愿执行;一旦标准被法律法规引用,则变成强制条款,企业必须执行。氨制冷标准。在液氨制冷系统的安全方面,法国主要执行相关的欧盟标准,如EN378(安全和环境要求)、EN1736(设计和安装);国际标准,如ISO917(试验)、ISO9309(性能好文供参考!4/17数据)等。粉尘防爆标准。欧盟标准主要包含防爆技术和防爆产品类标准,规定了改进处于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工人健康和安全保护的最低要求。如“潜在爆炸环境用的设备及保护系统”(94/9/CE)指令和“改进处于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工人健康和安全保护的最低要求”(1999/92/CE)指令。除此之外,欧盟还制定了相关技术类标准,如EN14373(抑爆)、EN14460(耐爆)、EN15089(隔爆)、EN15198(风险评估)等。除执行欧盟标准外,法国制定了-1“爆炸危险场所爆炸预防和爆炸防护”、60079“爆炸性环境”等国内标准。重大危险因素安全管理模式高风险作业。《劳动法》明确了涉及电离辐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21个高危作业。法国政府要求企业对作业风险较高的岗位、场所制定风险分析文件。高风险作业风险分析文件主要包括工作名称、岗位区域、制定人员、制定日期等抬头,以及工作步骤、危险和有害因素、危害或潜在事件、风险等级、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政府安全监察人员在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对企业制定的风险分析文件进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涉氨制冷。氨具有可燃性和毒性,据法国工业环境与风险总署介绍,1958-2013年期间,在法国共计发生了234起与液好文供参考!5/17氨制冷相关的事故。在液氨管理方面,法国执行欧盟关于对危险物质重大事故灾害控制的SEVESO指令。《SEVESOⅡ指令》根据危险物质的储存量,设定了危险物质的下限(50t)、上限(200t)两个限值。如果企业的危险物质在数量上低于此指令规定的下限,则不受此指令约束,但需按照表1要求的程序进行管理。在液氨制冷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及维护方面,法国执行欧盟标准EN378(安全和环境要求)。这项标准规范了制冷系统设计、建造、安装、调试、操作、维护、维修和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要求。对于液氨制冷的安全防控,法国主要从NH3监测、人员保护(操作人员)、人员和周边环境的保护等方面采取安全措施。除采取安全措施外,所有使用氨做制冷剂的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包括氨的理化特性、氨和水接触时的反应、操作过程中的特殊环节等理论培训,以及在培训中心进行的鉴别风险环节、操作前的准备、实战演习和训练等实践培训。政府安全监察人员主要开展四个方面的检查工作:安全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情况,如排烟风机工作情况、挡板阀维护情况等;液氨制冷环境中氨气浓度检测仪等安全监控措施;液氨存储、输运设备发生泄漏事故及其他类型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方案;压力设备安全管理方面,如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文档,是否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测等。好文供参考!6/17粉尘防爆。法国环境保护部门对粉尘涉爆企业从规划设计到生产运行、安全距离、建筑布局规划、工艺风险控制、设备选型等方面均有非常详细的技术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主要执行日常安全监察,主要关注企业内部员工的职业防护和生命健康。对于企业作业现场的粉尘防爆管理,主要采取源头预防措施,要及时清扫,采用防爆设备,降低氧气浓度或充装惰性气体、二氧化碳等措施;安全监控,探测燃烧产生的火苗或燃烧产生的气体;应急控制等措施,采用泄爆、抑爆、隔爆、提高设备耐压能力等措施。所有粉尘涉爆企业都要及时维护更新防止粉尘爆炸的风险评估文件。该文件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证其责”的主要依据。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评估:爆炸危险区、除尘通风系统、点火源、防止爆炸的措施、上岗规定、安全标识、培训、劳动防护。同时,要有企业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日常隐患和风险排查,定期做好记录台账,以备有关部门检查。中法工贸行业重大危险因素管理对比分析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方面,中法两国设计的管理机制基本一致,但是我国当前仍存在着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过多、行业自律薄弱等突出问题。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内容和要求方面,中国的部分标准要求更细致、更高。如法国对于液氨制冷装置与周边安全距离的好文供参考!7/17要求只有15m,远远低于我国冷库设计规范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比如,我国规定使用氨制冷工质(即制冷剂)的冷库,与其下风侧居住区的防护距离不宜小于300m,与其他方位居住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宜小于150m)。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方面,法国安全监管实行“垂直管理”,监察人员对事故的发生不承担责任。我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属于“属地管理”,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对政府安全监管人员的职责要求比较详细;在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方面也较为严格。另外,法国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涉及环境保护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事故的防范,开展相关事故的研究,并出台具体细则来控制工业事故风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中法两国企业负责人均承担安全生产工作全部责任。但事故发生后,法国企业要开展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政府监管部门审核和调查。我国企业事故发生后,企业需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完成事故调查工作。企业重大危险因素管理措施方面,我国重大危险因素管理法规标准多由欧盟和国际相关协议、标准转化而来,差距不大,甚至比欧盟、法国的要求更为严苛。经验借鉴加强法规标准、政策的落实执行力度建议由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建立好文供参考!8/17并随时维护一份风险防控和日常隐患排查文件(台账)。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时,主要检查企业的安全防控措施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而非直接检查企业具体隐患,从而不断深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抓手。开展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平台建设建议建立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数据库,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常态化统计分析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规律,为安全监管政策制定、执法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供依据。开展社会安全生产风险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社会安全生产风险信息平台,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研究,制定风险对策,向公众及时风险预警信息和应对方法,增强公众应对风险的信心和能力。通过该平台,解决四个应对风险的薄弱环节:警告公众所面临的风险、将风险告知所有涉及的公民、让风险区域内的居民离开、新闻媒体。公众可以通过平台获取风险防范信息,以及在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行动。建立实训基地,开展从业人员实践培训工伤事故调查报告【第二篇】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工伤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因工死亡事故、多人事故(同时伤及三人和三人以上的事故)好文供参考!9/17和重伤事故。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和区、县、局属集体所有制工厂企业(含矿山、交通运输、建设施工企业),由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市、区(县)劳动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四条工厂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市、区(县)劳动部门以及上级工会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如有违反,应严肃追究责任。涉及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范围的重大伤亡事故,还须向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检察院报告。第五条工厂企业应将事故现场拍成照片,并在照片上对事故的重要部位作出标志,记明数据。无条件拍摄现场照片的单位,可绘制简明的现场示意图,供调查分析事故时查考。第六条工厂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按国务院规定会同同级工会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行政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必须参加。市、区(县)劳动部门、上级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派员参加。第七条涉及两个工厂企业的事故,调查小组应由双方按照第六条规定派员组成,并由伤亡职工所属单位负责召集。第八条事故调查小组的任务是:(一)查清事故的情况和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好文供参考!10/17(二)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意见和建议;(三)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建议工厂企业、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向人民检察院控告;(四)协助工厂企业总结经验教训,制订预防事故的措施。第九条事故调查小组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时,应有两人同时参加,并作好笔录。笔录须交被调查人校阅签字。被调查人有书写能力的,应由本人自写书面材料。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时,应指定专人作好记录。第十条事故调查小组对情节复杂的事故,必要时可指定发生事故的工厂企业或有关单位进行技术鉴定,作出书面结论,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第十一条事故调查小组成员对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意见不一致时,由工厂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部门作出结论性的意见,如仍有不同意见,可报请市劳动部门裁决。第十二条工厂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需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时,事前还应征求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意见。第十三条工厂企业在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时,应将按本规定第五条、第十条要求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示意图以及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