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汇报(通用5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汇报(通用5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第一篇】为进一步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规范执行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现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徐汇区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岗位:(注:以下岗位参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执行)(一)学校课程发展部副主任1名(二)学校教务管理部主任1名(三)学校后勤服务部主任助理1名二、选拔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依法治校原则(四)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五)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2/41(六)公开,平等,择优原则三、选拔条件:(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二)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三)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四)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五)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为师生服务,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四、应具备的资格:(一)本校的中青年教师,年龄45岁以下。(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政治素质;(四)身心健康,有较强业务能力以及组织和管理能力;(五)具有本校两长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六)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五、聘任期限:任期一般为三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符合任职条件的正式聘任,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另行安排。3/41六、程序和日程:(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支部委员、校务委员会成员(二)公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同时公布岗位职数和任职条件、任职资格。(5月2日)(三)民主推荐(5月5日)1、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2、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①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②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四)校长提名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2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2、党支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五)确定考察对象(5月8日—5月12日)1、学校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确定考察对象。2、支部委员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充分重视民主推荐、4/41测评的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3、未经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六)组织考察(5月15日—5月19日)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召开座谈等形式,对拟任者进行考察。党支部写出考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竞聘者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主要特点和不足。考察材料归入学校支部文书档案。(七)、党组织作出研究并作出聘任决定。(八)、任前公示。(5月22日)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第二篇】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推进干部“职务能升能降、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5/41(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四)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二、成立中层干部选拔领导小组为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成立医院中层干部选拔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崔森副组长:李占全宋怡成员:杜玉雄邓勇秦伟张成武邓昌萍姚祖武王向华詹浩慎保平樊海宁李文方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詹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三、选拔岗位条件及职数1、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勤奋积极,业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具备担任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2、岗位职数及资格条件:3、其他:符合《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放宽条件规定的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四、选拔程序与步骤6/41(一)组织动员。通过医院网站、公示栏、周会等形式,公布拟选拔岗位职位、职数、任职条件、选拔程序、报名表等信息。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选拔,鼓励、支持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参与选拔工作。(二)报名推荐。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群众推荐或个人自荐。凡组织推荐者须征得本人同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及小二寸照片1张,并填写《青大附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报名地点:党政综合办公室。(三)资格审查。院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办公室共同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并报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四)对形成竞聘岗位的,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1、演讲答辩。对形成竞聘的岗位进行竞聘演讲答辩。考评组根据竞聘者在演讲答辩中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打分。考评组由院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有关专家和部分职工代表组成。2、竞聘考核方式。考核分四项内容进行,即学历10分、职称10分、演讲答辩20分、组织考察60分,总计100分。(五)对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确定7/41考察人选。1、召开推荐会。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会议,进行会议推荐。同时,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花名册,组织填写推荐表。2、进行个别谈话。按照岗位需求,到所在科室或相关科室进行谈话推荐,被谈话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3、确定考察对象。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形成推荐建议并报院党委,由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4、下列人员不能参加民主推荐任职:1)近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近三年内收受、索要红包回扣并经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人员。3)近三年内在重大医疗事故中确定为主要责任人的人员。(六)组织考察。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由选拔领导小组确定拟任岗位人选,党委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七)任前公示。根据组织考察结果,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八)聘任。聘任岗位人员由院长聘任,聘期为4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岗位安排工作。五、院纪委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8/41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第三篇】为了更好地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选拔、育人和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使用条例、推进领导干部可以提出一些规定(试行)和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上级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法。第一章。总的来说。总的来说。那样的话。第一条。该方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大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根据党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第二条。通过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努力培养对党忠诚、个人清洁、敢于负责的领导干部,建设政治坚定、业务优良、管理有力、作风优良、清洁廉洁的管理团队。第三条。医院中层干部的适用范围是医院行政物流职能部门的正副主任(科长)、各科(科系)的正副主任、护士长、各临床医疗9/41技术科的正副主任。临床医学技术科正副护士长的选拔任用,参照本方法执行。党组系统干部的使用管理,在基于本方法的同时,还应履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暂行方法》和团组织章程规定的任用审查程序。第二章。选拔的任何条件。第四条。选拔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人人惟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大众公认,重视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选择优秀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工作原则。第五条。工作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行优良,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政策、国家宪法法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制度规范,自觉培养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德医疗风格良好。(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岗位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以医疗教研防卫为中心的任务,团结同事,为许多人认可。10/41(三)具有适合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团队意识、献身意识强,勤奋廉洁。(四)临床、医疗技术科主任、护士长,学科领导人或专业技术骨干,可以团结和领导科学创新开展工作。(5)在职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录用)合同的员工,在本院相应的职场连续工作5年以上,近5年的年度审查合格以上,没有不良执行记录。(六)现任中层干部工作期满审查,审查结论应当为能力和以上,符合继续工作或提拔工作条件。(7)(7)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8)副职晋升为正职,需要2年以上副职的工作经验,不包括试用期的工作时间。第六条。新中层干部的工作资格。(一)行政物流职能部门副职务资格。1、应具有大学专业及以上学历2、2、、具备中级职务及以上职务3、3、、、年龄不超过50岁。(二)大科正副主任的工作资格。11/411.具有相应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作用3、正职年龄不超过55岁,副职不超过50岁(三)临床、医疗技术业务科副主任工作资格。1、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务或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务2、正职不超过55岁,副职不超过45岁。(四)科(病区)护士长的工作资格。1、护士长具有专业以上学历、主管护士及以上职务2、工作5年以上;3、年龄不超过40岁。第七条。特别引进特殊需要的专业人才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不受本方法规定的基本工作条件和相关工作资格条件的限制。特殊情况和特殊工作场所需要选择的对象,由院党政联合会决定工作资格的放宽条件。第八条。行政物流职能部门职场医务科、科教科、医务关系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病案管理科、科教部、护理部、院感科中层干部的任务管理条件,与临床、医疗技术业务科职场负责人相比执行。第九条。任命医院、党办、人事、宣传、纪检监察、审计、团委、12/41工会等岗位的中层干部,政治面貌必须是共产党员。第十条。担任党内职务的,除了具备上述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外,还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3年以上党龄要求,支部书记需要3年以上的护士长和以上中层工作经验,支部副书记需要5年以上的工作年数。共青团、工会、女工委领导职务,应分别符合相关章程和规定。第三章。选拔任务程序。第11条。动议。(一)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院长提出增职、补职、调职需求,分管院长向院委提出报告。(二)医院党政联合会根据医院委员会的建议,审议开始干部部程(选拔任务的职务和职务数、条件、范围、方式、手续等)。(三)人事科根据医院党政联合会会议的安排,根据职场需要、职场责任,选拔使用的职务和职务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制定初步建议方案。(四)初步建议方案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在一定范围内发生后,报告党政联合会议,形成正式工作方案。第12条。13/41民主推荐。(一)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对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