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党支部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报告集聚(最新8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党支部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报告集聚(最新8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党支部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报告【第一篇】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对监督责任的认识、落实“三转”、相关体制机制、纪检干部自身素质能力等多方面原因,落实纪检监督责任仍存在很多问题。落实好监督责任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难点。我们怎样避免“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呢?现就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谈如下:一、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一)对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监督作用受到很大影响。部分纪检干部对纪检监督部门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不到位,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在监督过程中,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缺乏职业精神,不敢碰硬、不愿监督,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2/29一些纪检监察部门对防微杜渐工作认识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未及时早发现早处置;一些单位领导存在这样的错误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就是开会、讲话和签责任书;一些单位存在轻作风纪律建设、重业务的思想,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二)主责主业脉络不清,导致在工作中出现越位、错位问题。目前,尚没有文件规定,什么工作需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协调,这就导致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同级党委(党组)的指示或自身的理解来实施,存在职责“错位”现象。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主业、副业”倒置,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配合协调”成了“牵头组织”;有的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纪检监察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交纪检监察部门去做,由纪检监察部门起草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干警执行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的督察、对采购验收的监督等,存在一定“越位”的情况。根据纪检监察3/29部门的“越位”职能,纪检监察部门一定程度上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推动者,又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者,哪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三)同级监督“尴尬”,监督存在缺位。纪委(纪检组)在同级党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又是同级党委(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织人员的自身考核受制于同级党委(党组),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对象,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从而使得纪检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党组)的监督“太软”,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没有力度。作为监督对象,没有接受监督的意识。监督对象表面接受监督,但实际因为职位高低、排名原因,产生“你敢监督我吗”的思想。(四)“三转”推进不到位。纪检监察部门在落实“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方面,“转方式、转作风”有了一定成效,但在“转职能”上仍有较大压力。清理了一部分职能,交还主责部门,但还有不少纪检监察部门仍然在做“份外”之事。(五)监督力量和自身能力不足,监督有心无力。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普遍偏少,有的虽配备较多人员但很多是兼职,人员精力有限,往往顾此失彼,这样造成了纪检监察工作作用发挥不够,弱化了监督的力度,这很大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过硬,不懂监督不会监督。4/29二、落实监督责任的对策(一)深刻理解“监督责任”的内涵。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推卸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和习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此外,不断强化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增强“两个责任”意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委(党组)的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教育管理监督体系。(二)健全体制机制。制定并不继细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并切实落实贯彻,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三)聚焦主责主业。建议明确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将主要职能转变到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当好党委(党组)的参谋助手;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5/29执纪监督等主责主业上来。(四)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谈心谈话,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防止“要么好干部、要么阶下困”的极端。抓好党员工作纪律作风、文风会风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与法院、公安和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五)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选优配强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是履行好监督责任的保障。加强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讨论交流、“以战代训”等活动,切实增强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综合业务素质能力。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同时,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办案工作队伍,不继提升纪检监察专业化水平。党支部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报告【第二篇】1、廉洁宣传教育6/29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八严禁”、“十二不准”等规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四风”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节日提前做好警示提醒教育;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和考试;组织开展《监察法》宣传月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廉洁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2、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关键岗位及人员开展谈心谈话2次,与一线员工座谈1次,及时发现并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3、开展监督检查。除加强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章守纪日常监督检查外,根据集团党委工作部署开展了“1+3”、重大风险防控识别、作风建设“十项共性问题”、“30问”、“升学宴、谢师宴”、暑假期间作风建设、联合监督检查及“回头看”等多项自查自纠专项活动,进一步清查和规范各项管理、操作流程,使生产经营管理依法合规。4、加强组织协调。每月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传达纪委文件、会议精神,组织、协调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接受集团公司的各项监督、检查,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5、推进纪检监察与生产经营相融合。7/29深入领会党风廉洁建设的精神要求,使纪检监察职能在生产经营管理中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立足早发现、早处置,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推动企业健康发展。6、严以律己,敢于担当。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纠正“四风”,带头做好遵纪守法的表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责任,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严防“灯下黑”。7、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加强学习纪检工作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成效,使纪检工作融入到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推动企业健康管理。2)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思想上的“人情关”,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及时纠正“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3)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及时指导相关人员落实好党风廉洁工作,督促各项管理严守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管理党支部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报告【第三篇】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党委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8/29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一、XXX乡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一)组织领导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2、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3、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9/29作任务落实。4、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5、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二)宣传教育责任6、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xx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施办法》,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7、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8、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制度。9、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三)作风建设责任10、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县规定和八条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11、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部门政风10/29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12、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四)选人用人责任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严格遵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