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推荐8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推荐8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一篇】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是党的作风建设的基本标准。为了加强党风、政风的建设,保持党内队伍的纯洁,根据《XXX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我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中心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布署,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得位,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富有成效,现将落实情况自查如下:一、党风廉政建设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我镇党委、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我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双文明目标管理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定期督查,定期验收,从而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36二、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为了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和廉洁从政教育,我镇党委、纪委结合两个《条例》,广泛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两次。7月份我镇举办以党内法规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收看了《全国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和《反腐败专题教育片》,收看人数达60多人次,其中科局级领导干部7人,及时上报信息5条。三、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勤政为民,克己奉公,是每个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为了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杜绝不良风气在我镇的渗入,我镇党委、纪委严格落实“三个严禁”: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虚报浮夸,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严禁为完成任务指标而示意和指使买卖税款;严禁在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加大公务用车的情理和管理工作的力度,杜绝领导私自驾车外出;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旅游和庆典活动及婚丧事大操办等,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四、加强作风建设我镇党委、纪委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结合“执政为民,加快发展”的实施,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的方法和今后努力的方向。领导干部通过述廉来提高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五、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我镇党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和《领导干部接3/36待日制度》,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体察民意,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举报认真对待,及时处理,未能及时处理的给予明确的答复,从而避免了越级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六、大力开展行业纠风工作改善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提高XX镇知名度的前提,对此我镇对18个行业部门进行民主评议,满意率达95%以上,未发现侵害居民权益的现象。七、加强源头治理工作为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大源头治理工作,我镇认真落实执行政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定期公开帐务,定期督查,未出现私设小金库,帐外帐。利用政务公开栏和牧民大会,公开政务12项,村务10项,自觉接受群众的检查和监督,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等四项改革制度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四项工作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二篇】近日,省委办公厅向全省通报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情况。通报指出,2020年全省各地区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4/36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通报指出,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专项检查考核、日常检查考核、委员代表和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全省91个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31个党委(党组、党工委)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分别是西宁市、黄南州、海东市;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省妇联、团省委、省总工会;省政府办公厅、省扶贫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审计厅、青海广播电视台、省教育厅、省广电局;青海大学;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53个党委(党组、党工委)被评定为良好等次,分别是海北州、果洛州、玉树州、海南州,海东工业园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委党校、青海日报社、省委老干部局、省社会科学院;省法院;省残联、省文联、省供销联社、省红十字会、省科协、省工商联;省科技厅、省民宗委、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信访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医保局、省退役军人厅、省外事办、省公安厅、省林草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5/36方金融监管局、省国家安全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民政厅、省人防办;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开放大学;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创安有限公司、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银行。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个党委(党组)被评定为合格等次。海西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等2个党委(党工委)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省纪委监委机关接受考核,不参与等次评定。通报明确,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地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适当奖励。对评定为合格等次的部门和单位,将由省委领导对其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地区和单位,将由省委主要领导对其党委(党工委)书记、副书记进行约谈。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6/3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三篇】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活动中心党组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对《党章》、《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专业法规制度的学习运用,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的规范性管理;通过领导班子会、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定期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为实现和谐社会、科学发展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一)调查研究讲求实效中心党组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确定专题调研项目,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个贷模式改革探索等,充分调动中心各部门(办事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求摸清情况、总结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以调研促工作。(二)少开会、开短会为了提高会议效率,分管部门精心准备会议内容,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中心认真开好每月一次的主任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沟通交流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定期开个贷审批会,及时发放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支持缴存职工早圆安居梦。7/36(三)精简文件简报一是中心要求文件简报撰写人员不断提高自己发现热点亮点能力、分析总结能力和文件、简报写作能力,草拟的文件简报要求实事求是,杜绝穿衣戴帽、兜圈子、假大空。今年中心上报市委、市政府的信息均提前超额完成了任务(市委信息任务20分,1-9月已完成48分;市政府政务信息任务25分,1-10月已完成32分)。二是加快建设中心OA办公系统。中心租用攀枝花移动云平台OA系统正在抓紧推进,督促服务方完善办公软件模块,加快县(区)办事处、政务中心(资金部)和中心机关的光纤铺设和设备调试,年底前可投入使用。OA系统启用后,将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中心的纸质印刷文件将大大减少,相关办公耗材也会节约很多,办公效率会明显提高。(四)竭尽所能帮扶困难群众一是中心3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按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安排每人对口帮扶3户困难群众,1名退二线的干部帮扶2户困难群众;二是科级以下干部采取多帮一形式对大龙潭乡立柯村5户困难群众进行对口帮扶;三是中心党组成员多次赴立柯村调研,同村两委、乡政府共商立柯村扶贫解困大计,制定了三年帮扶工作规划,签订了年度帮扶工作协议书;四是派出一名年轻科级干部到同德镇党委和下属某村党支部挂职,协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五是中心关工委把关心下一代工作与帮扶工作挂钩,打破关心单位内部职工子女、青年职工成长的局8/36限,把帮扶群众的在校子女也纳入关心下一代工作范畴,赠送他们图书、学习用品等。今年中心干部职工帮扶困难群众的资金已达9000余元。(五)不断加强和改进公积金服务1.大力推进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建设工作。中心本着建设投资少、科学实用、便于管理的原则,决定采取租赁坐席方式建设本市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平台。一是积极向市财政申请坐席租赁专项经费,得到了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二是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租赁费单一来源采购手续;三是督促、协助合作方抓紧平台网络建设和话务员招聘、培训等相关工作,力争年底前投入正常运行;四是做好热线服务平台启用前的宣传工作。2.狠抓窗口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区两县、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信贷部等服务网点均按限时办结制等要求,不断提高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等工作效率,努力让办事群众少跑路、少等待。3.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工作。加强贷后监管,坚持每季度协调组织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到所有试点项目进行贷后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省住建厅和市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单位。截止11月末,已按期收回攀煤清香坪小区等6个项目本金54320万元,现有项目贷款余额42260万元,按合同约定累计收回17个试点项目到期贷款利息7718万元,未发生一笔逾期贷款,为“贷得出,用9/36得好,收得回”开了一个好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的良性循环,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家住建部、四川省住建厅的充分肯定。(六)规范考察学习活动1.外出考察先报批方案。为了学习其他市州中心的先进经验,本中心报请分管市长同意,邀请市人大、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公积金中心组成联合考察组于9月中旬赴成都、德阳、绵阳三市四个公积金中心开展了一次考察学习活动,为我市个人住房贷款模式改革、公积金中心分类改革等工作获得很多借鉴经验,受益匪浅。2.外出学习培训有文件或通知。对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中心要求必须有正式文件或通知;同时,经班子成员商议后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才会安排职工外出培训。(七)规范请假销假手续中心主要领导出差须报请分管市长、市长和市委书记批准;中心副县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出差,一律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中心制定下发了《职工请假销假暂行办法》(攀住金〔2015〕23号),明确了干部职工请假、销假审批办理程序,切实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八)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1.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本中心无编外用车;二是更新车辆严格按报废、采购规定办理;三是坚持公务用车派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四是实行准驾审批制10/36度,未经单位同意干部职工不得驾驶公车,副县级以上干部无私自驾驶公车现象;五是严格公务车辆停放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2.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中心从规范公务接待,节约经费开支的角度,参照市接待办和其他地方的规定,结合实际草拟了《公务接待管理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