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关于行政执法培训方案例子5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关于行政执法培训方案例子5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行政执法培训方案1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州、县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我局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力度。通过学习培训,使执法队员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的同时,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切实把握其精神实质,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执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执法队伍。推进我局执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新的跨越。一、培训对象安监局全体干部职工。二、培训时间(一)局机关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安排在每季度首、尾月的下旬。(二)各执法大队每月应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学习培训内容报政策法规股审核),时间由各大队自行安排,可以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学习培训。三、培训地点2/15(一)局机关学习培训地点统一安排在局视频会议室。四、培训内容培训主要分为素质能力培训、重点选项主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执法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知识。2、业务技能知识。以住建部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省总队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为主要内容。五、培训责任分工1、局行政领导负责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局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组织培训。六、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培训为主。1、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行政执法案例交流、执法文书点评、案例分析讨论。七、目标任务(一)不断推进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实现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做到公正、规范、文明。(二)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不少于36课时(局机关8课时,大队28课时),每课时40分钟,(包3/15括讲座、案件研讨和集中培训时间)。所有执法人员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8课时(每星期1课时),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积极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体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八、具体要求(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是行政执法队伍内强素质的有力手段。局机关成立执法培训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副组长,各股为成员,政策法规股具体安排实施。下设办公室于政策法规股,由政策法规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协助培训工作事宜。各股要统一思想,充分发动,提高职工对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参加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抓好落实,确保效果。各股室要按计划要求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做到有集中(自学)学习记录、有学习出勤登记,个人有专用学习读书笔记、切实把学习抓到实处,确保学习培训达到预期目标。(三)严肃纪律,合理安排。参加学习培训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签到等考勤制度,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局办公室加强对培训学习的督查考核,确保培训计划的逗硬实施。各股室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确保人员、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4/15行政执法培训方案2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2020—2025》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根据《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每年都要对全市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和已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组织集中培训及考试。经过近几年的培训,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升。2020年省司法厅、市、市、市、州均采取的在线培训考试。经我局研究,决定2021年我市将采取互联网+的形式,利用第三方网络培训平台对全市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已持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一、培训费用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要求,借鉴省内其他市州经验,我市今年及以后也将采取由市司法局统一选定培训课程各培训单位支付相关费用的方式进行。培训费用为每课时元,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年度需参加培训40课时,即人民币元/人,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需参加考试,考试费10元/人,合计90元/人。各行政执法部门准确统计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含已持证人员及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后,将培训、考试费及人员信息由5/15市行政执法人员报名缴费系统完成录入,在市行政执法人员缴费系统内开具电子发票。二、培训、考试范围全市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及新调整新到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申请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可免予培训考试,但应参加以后年度的培训。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年度培训,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含2019年12月培训考试未合格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三、培训考试内容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公共法律知识、行政执法实务为主,兼顾民法典等相关课程。四、培训考试组织(一)培训考试,由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分级组织,集中时间段开展考试。(二)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由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一并开展。五、培训考试时间(一)报名时间(1月18日—2月20日)各地各部门按时限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暨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要求,将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含新增人员)基本信息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已持证人员6/15培训工作结合此次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同步进行。(二)培训考试时间(1月19日—3月15日)此次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含2019年12月份培训考试未通过人员)采取网络线上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行政执法人员须登陆),用户名为最新编制的行政执法证件号,初始密码123456,输入密码进入学习平台,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必修课修完后,方可参加线上考试。六、培训考试要求(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科学安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培训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的落实。(二)新增人员未达到培训课时不能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不予发放行政执法证件。(三)各地各部门可以通过培训学习后台及时了解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情况。行政执法培训方案3第一条为增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规范性,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安、司法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7/15应急管理、海关、税务、市场监管等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进行的培训。第三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分类分级、实战实用,坚持严格管理、精准高效。第四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要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以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为目标,教育引导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第五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的宏观指导。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研究制定本行业本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能力素质标准、执法行为规范、培训办法和规划、培训结果考核和运用制度等,指导本行业本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工作,建立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示范培训。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培训的要求,推进8/15本地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工作。地方有关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所在机关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本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工作。第六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内容应当注重增强时代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点抓好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廉政警示教育等培训。思想政治素质培训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理想信念宗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教育。业务工作能力培训应当包括掌握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专业知识,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培养法律逻辑和法治思维,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有关执法技能,强化心理和体能素质等内容。根据综合执法需要,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职业道德水准培训应当包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守执法行为准则,责任意识、担当精神、斗争精神等内容。廉政警示教育培训应当包括廉洁自律、执法纪律规矩、执法监督,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等内容。9/15第七条加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工作统筹,严格落实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有关规定,做好与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的衔接。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初任培训重在夯实基础,应当适应新身份、新岗位的要求,突出政治训练和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常用技能培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任职培训重在提高站位,应当适应抓执法工作、带执法队伍的要求,突出政治能力、领导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现场控制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训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重在规范履职,应当适应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要求,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突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专业作风训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职培训重在及时跟进,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规定、新知识、新技能训练。第八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以脱产培训、岗位实训为主,采取集中轮训、专题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充分发挥网络培训优势,鼓励在职自学。根据多部门联合执法需要可开展联合培训。突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特色,实行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模式,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方法,强化案例教学、现场教10/15学和岗位练兵,增强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有效性。第九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应当坚持从严管理,严肃政治纪律、课堂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等,严格过程管理和学员管理,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培训安全。第十条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考核,可以采取学分制、笔试、答辩、模拟操作等方式,重点考核实际执法能力。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上岗、任职、晋升等的依据之一,由所在机关按有关规定记录并存入干部人事档案。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加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相关培训机构(基地)、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建设,提高标准化水平。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并动态调整本行业本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机构(基地)名单,指导加强行政执法教学特色基地建设,指导培训机构(基地)紧扣主责主业,突出行业特色,深化教学改革,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场所、设施、装备、器材等支撑保障,优化考核评估,提高培训质量。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有关培训机构(基地)应当加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注重选聘政治素质高、法治观念强、法治素养深厚、执法经验丰富、授课效果好的教师教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业务骨干充实师资队伍;根据需要组织开发特色培训课程,完善培训课程体系,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建立并及时更新本行业本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清单,统筹建好用好网络学11/15习平台;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