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二〇一三年五月一、班组长职责二、现场安全管理三、典型事故案例四、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五、“三不伤害”原则六、结束语(一)班组长安全培训重要性班组是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班组长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线的直接指挥者和组织者。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是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也是当前进一步强化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一、班组长职责班组的安全工作和班组长有很大关系,班组长是否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是否具有丰富的安全管理知识等都影响到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班组长做为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作为“兵头将尾”,对控制事故发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班组长管理不善,或责任心不强,对违章违纪听之任之,发生事故的概率将大大增加。班组长应具备的素质:身体素质安全管理素质政治素质安全技术素质文化素质班组长应具备的工作作风: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掌握过硬技术、熟悉安全管理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关心群众生活、维护职工利益(二)班组长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积极配合与完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布置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2、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3、组织参加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处理,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5、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本岗位职责范围、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安全工器具、劳保护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应急预案班组安全教育的内容事故案例教育二、现场安全管理班组长安全职责中最重要的是就是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组织班组成员查找事故隐患并整改或上报、制止班组员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一)用电隐患1、电线敷设不规范:电线乱接乱拉,未套管敷设(一)用电隐患电源线在地面乱拉符合要求:(一)用电隐患2、配电盒不规范:配电盒无盖符合要求:(一)用电隐患3、熔断丝不符合要求:用铜丝代替铅丝做熔断丝(一)用电隐患4、配电箱安全管理不到位:无警示标志缺少绝缘板(一)用电隐患5、电源开关通道堵塞:电源开关通道被堵塞(二)机械隐患1、缺少安全防护: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二)机械隐患1、缺少安全防护:转动轴无安全防护符合要求:(二)机械隐患2、裁断机采用脚踏开关:脚踏式开关设备已淘汰符合要求:需双手操作,防止失误(二)机械隐患3、挂钩无防护:缺失防脱落安全设施符合要求:(三)火灾隐患1、灭火器配备不足、失效:无消防器材(三)火灾隐患2、缺少应急灯:无指示标志和应急灯符合要求:(三)火灾隐患3、安全标志不规范:自制标志不符合要求(三)火灾隐患4、安全通道堵塞、不畅:堵塞通道(三)火灾隐患5、消防设施堵塞、放置不规范:灭火器放置过高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消防栓被堵塞(三)火灾隐患6、易燃物存放混乱:电机被易燃物覆盖(三)火灾隐患7、车间、仓库内存有明火:仓库内生火炉(三)火灾隐患8、建筑材料不符合要求:建筑材料不阻燃(四)危险化学品1、危化品未单独存放在专用仓库:在办公场所存放危化品在职工宿舍存放危化品符合要求:2、缺少防护措施气瓶无固定设施(五)劳保用品1、从业人员不佩戴劳保用品:无防护眼镜(五)劳保用品1、从业人员不佩戴劳保用品:无防割手套(五)劳保用品1、从业人员不佩戴劳保用品:无防毒面具(五)劳保用品2、劳保用品过期:(五)劳保用品(五)劳保用品(五)劳保用品(六)培训教育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六)培训教育2、特种作业人员:(七)安全警示标志(七)安全警示标志(七)安全警示标志(八)职工宿舍1、使用大功率电热器:使用电炉子(八)职工宿舍2、使用明火:使用酒精炉(八)职工宿舍3、缺少灭火器材:无消防器材(八)职工宿舍4、安全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不足:封堵逃生通道(八)职工宿舍5、电源线路混乱:宿舍内电线乱接乱拉(八)职工宿舍6、缺少指示标志:符合要求:符合要求: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在这里给大家介绍近年来我区发生的部分典型事故案例,希望广大企业和从业人员能够真正从事故血的教训中总结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规律,悟出保护生命健康的真谛和意义。(一)青岛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机械伤害死亡事故1、公司简介:青岛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主要从事包装制品、纸制品、工艺品加工等,职工10人。2、安全管理状况:青岛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立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配备了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但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建立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未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等;未在有较大危险的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车间的消防器材配备不足。3、事故经过:2011年6月16日晚7时45分许,该公司组织进行夜班生产,压痕切线机操作工李某某(男,25岁,湖北省人)在操作该设备切纸壳时,由于一张纸壳掉入该设备的下方,李某某在没有关掉机器的情况下,踩住设备下方部位,伸手去拿掉在机器里的纸壳,不慎被运行的压痕切线机挤压住头部,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后4、事故原因:一是平压压痕切线机操作工李某某安全意识淡薄,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在未停止平压压痕切线机运转的情况下违章将手臂、头部等身体要害部位伸到压痕切线机内拿取掉落的纸壳,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二是青岛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未建立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对事故中的平压压痕切线机安全连锁紧急停机装置失效这一事故隐患及时予以排查消除,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三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周某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未按规定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未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未及时排查消除平压压痕切线机安全连锁紧急停机装置失效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事故警示:该起事故虽然是由于职工违章作业造成的,但究其深层次原因,是由于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认真排查消除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即安全连锁紧急停机装置失效这一事故隐患,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企业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所造成的。(四)青岛某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宿舍火灾死亡事故2010年1月初,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的青岛某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公司概况:该公司位于惜福镇工业园内,主要生产电子产品,职工200余人,大部分居住在公司厂区内自建的职工宿舍内。宿舍内没有统一的取暖设施。2010年1月5日晚,该公司职工林某在职工宿舍内使用简易电暖炉取暖,在睡着时仍然没有关掉电暖炉。由于电暖炉靠近林某床铺,长时间的烘烤引燃了林某床铺下方的硬纸壳,继而造成了火灾事故的发生,林某全身被烧,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宿舍居住的黄某情急之下从四楼宿舍跳下,造成全身骨折重伤,全身被烧面积也达到60%。事故原因:一是职工林某安全意识缺乏,违规使用电暖炉取暖,而且在睡觉的时候没有关掉电暖炉,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是该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特别是对职工宿舍的安全管理松懈,对职工违规使用电暖炉取暖的行为没有发现并制止,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四、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职工的权利和义务1、职工的权利《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有:(1)知情权:“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2)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检举及控告权:“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城阳区监局举报受理电话:87868035;青岛市安监局举报电话:12350)(4)培训权:“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5)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6)拒绝危险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7)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8)工伤索赔权:“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2、职工的义务《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义务有4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安全生产法》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依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这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预防、减少事故和人员伤亡,具有积极意义。”(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发生。”五、“三不伤害”事故预防原则为保证人身安全,请全体员工切实遵守“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三不伤害原则。(一)不伤害自己你的安全是公司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家庭幸福的源泉,有安全,美好生活才有可能!如果没有安全……1、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及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保护自己的责任主要靠自已。2、掌握自己操作的设备或活动中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方法,遵守安全规则,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3、任何活动或设备都可能是危险的,确认无伤害威胁后再实施,三思而后行。4、杜绝侥幸、自大、想当然心理,莫以患小而为之。5、积极参加安全教育训练,提高识别和处理危险的能力。6、虚心接受他人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纠正。怎样做才能自己不伤害自己?(二)不伤害别人他人的生命与你的一样宝贵,不应该被忽视,保护同事是你应尽的义务。1、你的活动随时会影响他人安全,尊重他人生命,不制造安全隐患。2、对不熟悉的活动、设备、环境多听、多看、多问,必要的沟通协商后再做。3、操作设备尤其是启动、维修、清洁、保养时,要确保他人在免受影响的区域。4、你所知、造成的危险及时告知受影响人员、加以消除或予以标识。5、对所接受到的安全规定/标识/指令,认真理解后执行。6、管理者对危害行为的默许纵容是对他人最严重的威胁,安全表率是应尽职责。怎样做才能不伤害别人?(三)不被别人伤害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变化的环境蕴含多种可能失控的风险,你的生命安全不应该由他人来随意伤害。怎样做才能不被别人伤害?1、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保持警惕,及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