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工业制造业安全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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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制造业安全检查重点北京市专职安全员集训讲稿刘子龙教授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教研室电话:13911512260邮箱:984966668@qq.com讲授内容第一部分查安全生产管理隐患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第三部分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第一部分查安全生产管理隐患1.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有无;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是否充足;是否发挥作用;分工是否明确等。查:其他管理人员是否真正执行一岗双责。第一部分查安全生产管理隐患2.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查:有无;是否适合本企业;是否真正被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全覆盖;分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等。第一部分查安全生产管理隐患3.查管理人员资质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查:三类岗位人员的相关资质是否符合法规规定;是否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第一部分查安全生产管理隐患4.查安全教育培训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执行情况:查培训计划、讲义、试卷、图片、视频资料等;查对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相关知识开展的培训教育;查事故案例教育情况、应急宣传或演练的佐证资料等。第一部分查安全生产管理隐患5.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改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条件,有效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保证制度。查企业有无安全发展计划或灾害防治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计划的内容是否覆盖企业的全部安全事项及职业危害预防事项。第一部分查安全生产管理隐患6.查建设项目“三同时”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查:三同时工程或设施的同时设计情况、同时施工情况、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第一部分查安全生产管理隐患7.查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检查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6)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第一部分查安全生产管理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8.查隐患排查制度及落实情况查隐患排查制度的有无及健全与否;查隐患整改的“五定”,即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资金情况。第一部分查安全生产管理隐患9.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查:是否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教育、监督从业人员使用和佩戴;是否按规定定期更换;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发放台账等。第一部分查安全生产管理隐患10.查重大危险源监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可以依据该指导意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查:是否依法辨识、评估、申报;申报是否有遗漏;是否有预防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应急预案;是否按照等级划分实行监管。第一部分查安全生产管理隐患11.查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管理查:应急预案的有无,适合与否,内容是否及时更新;基本应急物资配置;无应急救援能力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应急救援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演练等。12.查职业危害与管理设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职业卫生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岗位操作规程中列入职业卫生相关内容;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确保职业病防治必要的经费投入;进行职业危害申报。第一部分查安全生产管理隐患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1.查生产车间安全隐患1)采光厂房跨度大于12m时,单跨厂房的两边应有采光侧窗,窗户的宽度不小于开间长度的一半。多跨厂房相连,相连各跨应有天窗,跨与跨之间不得有墙封死。单跨厂房双跨厂房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2)通道(1)厂区干道要求:车辆双向行驶的干道宽度不小于5m,有单向行驶标志的主干道宽度不小于3m。厂区内危险地段需设置限速限高牌、指示牌和警示牌。(2)车间安全通道要求:通行汽车的宽度大于3m,通行电瓶车的宽度大于1.8m,通行手推车、三轮车的宽度大于1.5m,一般人行通道大于1m。(3)通道的一般要求:车间通道应划线标记,路面应平整,无台阶、坑、沟和突出路面的管线,废油、废水、废物等应及时清理干净。(4)为生产而设的深0.2m、宽0.1m的坑、壕、池应有可靠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3)设备布局(1)设备间距:大型设备(最大外形尺寸12m)间距2m,中型设备(尺寸6~12m)≥1m,小型设备(尺寸6m)≥0.7m。若大小设备同时存在,间距应按大的尺寸要求计算。(2)设备与墙、柱距离:大型设备0.9m,中型设备≥0.8m,小型设备≥0.7m。(3)高于2m的运输线应有防护罩(网),网格大小应能防止所输送物件坠落地面。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4)物料堆放(1)生产场所应划分毛坯区,成品、半成品区,工位器具区,废物垃圾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摆放整齐,有固定措施,平衡可靠。(2)生产场所的工具、模具、夹具应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稳妥,防止坠落和倒塌伤人。(3)产品、原料应限量存放,白班存放量不超过每班加工量的1.5倍,夜班存放量不超过每班加工量的2.5倍,但大件不得超过当班定额。(4)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在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出2m,砂箱堆垛不超过3.5m。堆垛的支撑稳妥。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5)配电柜箱(1)配电柜(箱)应用不可燃材料制作。(2)触电危险性较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等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3)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器设施。(4)落地安装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5)保护线连接可靠。(6)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装设在柜(箱)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可靠的屏护。(7)配电柜(箱)内的元器件及线路应安装牢固、接触良好、连接可靠。配电柜(箱)的门应完好,门锁有专人保管。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6)电气线路(1)架空线路:木电杆梢泾不应小于150mm,根部应做防腐处理。水泥电杆钢筋不得外露。架空线路的导线与地面、工程设施、建筑物其他线路之间均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2)电缆线路:三相四线系统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处应予封堵。电缆的终端和中间接头(接线盒),应保证密封良好,并保持良好接地。(3)安全电压:“安全电压”额定值分为42、36、24、12、6V五个等级,当电气设备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4)电气防火防爆:可燃物质、助燃物质、火源及爆炸物品、易燃物品、氧化剂等防止与以下四种情况在同一场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过热;电火花和电弧;静电放电;照明器具和电热设备使用不当。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2.查电焊作业安全隐患1)作业环境(1)电焊机应放在平稳和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得靠近高热、易燃、易爆危险场所。(2)离焊接点5m内及下方不得有易燃物品,10m内不得有乙炔发生器或氧气瓶。(3)焊接管子时,管子两端应打开,并不得有易燃物品。(4)不得带压焊接压力容器。焊接装过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前,应先清除其内残留的危险物质。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2)电焊机(1)电焊机装有独立专用电源,禁止多台电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2)电焊机外壳应可靠接保护导体。(3)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有完好隔离装置,裸露的接线柱设有防护罩。(4)移动焊机、清扫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3)焊接电缆(1)应采用铜心橡套电缆,外皮完整,绝缘良好、柔软。(2)电焊机与电焊钳连接应使用整根软电缆线,中间无接头。(3)严禁使用金属构架、管道、金属物件等搭接作为导线电缆。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4)电焊钳(1)电焊机绝缘、隔离性能良好,手柄有良好的绝缘层,(2)电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单牢靠,接触良好。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5)护具与护品(1)焊接作业时应穿戴绝缘鞋、手套、工作服、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金属容器中工作时,还应戴上头盔、护肘等防护用品。(2)焊工使用的移动照明灯具应采用12V及其以下安全电压,灯具的灯泡备有金属防护网罩。(3)焊接现场应设置弧光辐射、溶渣飞溅的防护设施。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6)持证上岗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证件在有效期内。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7)审批办证在易燃易爆场所焊接动火,进入有危险、危害环境的设备和登高焊接等作业均应按企业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进行焊接作业。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2.查气焊作业安全隐患1)气瓶(1)气瓶必须专用,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一致的介质。气瓶应按期检验,合格后打检验钢印,涂色标。不得使用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2)气瓶瓶阀密封严实,瓶座护罩(护手)齐全。(3)开启瓶阀时,避免气体朝向人体、易燃气体或火源喷出。(4)禁止让沾有油脂的棉纱(手或工具等)同气瓶、瓶阀、减压器等接触。(5)气瓶的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6)气瓶应置于通风条件相对较好、地面较为平整的位置;室内存放气瓶的,应采用防爆电器。(7)禁止手托瓶帽移动氧气瓶。(8)禁止在气瓶上放置杂物、工具等。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2)减压器(1)氧气、溶解乙炔气、液化石油气使用时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减压器。各种气体专用减压器,禁止换用或替用。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采用螺扣连接时,应拧足5个螺扣以上。(2)禁止用棉、麻绳或一般橡胶等作为减压器的密封热垫圈。使用两种不同气体进行焊接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各自装有单向阀,防止相互倒灌。(3)不准在高压气瓶或集中供气的汇流导管的减压器上挂放任何物件。第二部分查生产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隐患3)焊炬与割炬(1)焊、割炬气路通畅,调节灵活,阀门严密,连接部位紧密不泄漏。(2)禁止在使用中将焊、割炬的嘴头与平面摩擦。焊、割炬零件烧(磨)损后,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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