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23年6月25日XX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22名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对这些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统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0个单位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其他单位为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2年,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乐清、法治政府的一体化建设,取得了很多成绩,比如获评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省县市前列,市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值得充分肯定。但还存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依法履职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要研究完善公职律师相关工作机制,适时出台有关激励机制,引导公职律师积极参与部门重大决策,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要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发挥法治带动作用,形成一批具有乐清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标志性成果。二、自觉接受支持各类监督,强化审议意见落实质效。要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规定职责,推进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落实,强化工作部署和监督督促,提高部门落实各项具体审议意见的时效性和实效性。要继续落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对历年来劳务派遣情况进行梳理和评估,实现“工业用地数字化配置”应用预评审结果和拟供工业用地数据互联互通,完善“行刑衔接平台”应用,切实增强部门协作,实现“行刑”无缝衔接。要主动接受检察法律监督和法院审判监督,严格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能力,做到“出庭出声”“人到心到”。三、深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针对新体系下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的运行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特别是对有审批、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深入普查权责清单,梳理出部门间交叉交叠的权责清单,由市政府牵头协调,定权定责,厘清部门间及部门内部的职责边界,推动监管与执法同发力、双提升。进一步稳定和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传帮带,按行业、分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经典案例学习,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全科式”执法能力;对部分一线执法人员因编制身份问题无法考取执法证的问题,要积极研究对策,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编外人员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通过精简编制、调整岗位设置等方式,明确编外人员职能定位,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政治教育、廉洁教育、警示教育,进一步消弭相关行政风险,优化行政效能。四、持续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供给,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绘制项目全流程全周期服务图,进一步明确对项目各阶段各许可环节的服务内容、许可要求、支撑材料、服务科室,避免和减少业主单位和乡镇(街道)“原地打转”和做“无用功和负用功”。构建法律法规政策业务解读和执行报备平台。一方面,避免工作人员自我解读有失偏颇,造成服务不到位、不履职、不担当;另一方面,对于法律法规不明确,或属于政策理解范围内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有利于企业的许可和服务,涉诉涉访涉复,使用容错免责办法。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处理,并于2024年5月,在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时一并报告研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