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热选4篇】我们特别推荐的“装饰合同【热选4篇】”必定能够让您获得最佳体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另一种积极的角度来看,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若没有签订合同,我们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护。请留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装饰合同【第一篇】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芜湖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一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甲方住房系合法住所。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工程地点:房屋结构:□框架结构□砖混结构□建筑面积:M。工程内容及做法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提供清单)(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以清单为主)(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甲方提供清单)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第二条工程监理指派公司员工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合同履行。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提供: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第四条甲方义务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提供施工期间的电源、水源;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居的关系;不拆改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改原建筑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的进场、竣工验收。第五条乙方义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存好原居室内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现场。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需经公司确认盖章,否则无效),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第七条材料的提供甲方签定施工合同后,由乙方包料的,甲方不得擅自购买材料,否则乙方有权对其所购材料(按乙方报价单)加收10%的管理费。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代手续;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有权停止使用和要求退换,乙方自行使用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整修,并承担费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质量问题。现场材料交付后,应按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理纠纷。第八条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芜湖市家庭装饰质量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定,经认定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认定过程中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养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后两天内参加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乙方提供)。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本工程以甲方验收为准,自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之日进入保修期。保修期为二十四个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卡。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工程款付款方式:(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工程款可以按下表(每月甲方交款都应索要乙方盖财务章的收据);(2)其他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结算方式以双方签定单价不变,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计。并在天内将有关资料交给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果没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结清乙方工程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票据,(税款由甲方承担)。交给保修卡。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当责任,并赔偿给对方损失。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因任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即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合同价的%甲方未按期支付(二)(三)次工程款项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由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将乙方的承包施工项目全部或部门拿出自行施工制作的,将不享受承包人承诺的所有优惠条件。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方式解决。(一)提交芜湖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几项具体约定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该小区内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施工期间,甲方将户门钥匙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负责交给甲方。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六条附则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甲方签字):承包人(乙方盖章):年月日房屋装饰装修合同模板一发包人(全称):杨应萍承包人(全称)黔南州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都匀市财政局职工福利房。工程地点:原沙包堡财政所。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说见《工程预算书》。施工日期:自20xx年2月25日始,至20xx年7月25日止,工期共5个月。工程总额: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元)。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装修房屋合同于签署本合同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支付备料款,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计元后,剩余部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作为决算附件。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未支付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三条工期约定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较大设计方案工期顺延;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每日5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第四条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甲乙双方按国家《工程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第六条工程结算的约定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应结算款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第七条服务的约定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作为保修凭据。保修服务时间及保修金退还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两日内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紧急保修事项则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一小时内进行保修,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质保期届满后三日内,甲方应在乙方按约履行质保义务下无息退还质保金。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优惠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第八条其他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0%向对方予以赔偿。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造成的一切安全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第九条争议解决的约定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履行地都匀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签署地点:签署地点:装饰合同【第二篇】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甲乙双方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____幢号____(单元)____室。3、住户结构:______室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4、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6、本工程由_____________设计。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天,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第二条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1、总价款:_______元(其中:设计费______元,管理费______(%),税金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