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委托保证合同专业版篇通常来说,委托合同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当我们需要托付他人办理某事时,就需要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在签订委托合同时要防止掉进合同中的陷阱。值得推荐的委托合同有哪些?网友特别为您分享的“有关委托保证合同专业版篇”,不妨参考一下。希望您喜欢!有关委托保证合同保证人(以下称甲方)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电话:传真:邮编:委托保证人(以下称乙方)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帐号:营业执照注册号:电话:传真:邮编: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银行(以下称贷款方)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责任保证期间一、根据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年字第号《贷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向贷款方借用本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月利率‰。乙方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的本金部分为乙方向贷款方提供担保,在担保范围内、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分期还款应分别列明)。第二条保证方式一、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超出甲方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第三条甲方的代位追偿权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它费用和损失等。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各期)履行届满以后的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费用等。二、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借款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他用。三、按借款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四、应甲方需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报送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其它原因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同时甲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档的拟定。六、如涉及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等应在事前三天内通知甲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甲方的利益。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八、在签订本合同以前将本企业有关的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应以甲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如改变贷款用途等);不得擅自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第五条违约责任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约定的义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二、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其它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担保金额的2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第六条反担保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另订)。反担保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甲方代偿之日起,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有权委托贷款行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从乙方账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第七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双方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它单位签订任何协议、合同、文件的无效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协商或仲裁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延伸阅读有关投标委托保证合同(试行有关投标委托保证合同试行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保证人(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定义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第六条反担保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9.1向法院起诉;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有关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试行有关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试行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保证人(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承包商)就项目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1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1.2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日内。3.3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4.1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4.2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第六条反担保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8.3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8.4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9.1向法院起诉;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有关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新有关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新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鉴于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1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