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1第二讲民机安全性相关法规主要内容:2.1安全性与适航性2.2民机安全性主要法规2.3安全性法规的使用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22.1安全性与适航性适航性(Airworthiness)定义“适航性”是指民用航空器的固有安全运行特性。它是航空器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中反映出来的包括飞行性能、操稳特性、静动强度,以及机械装置、动力装置、机载设备等各系统安全品质的总成。普遍观点适航是最低安全要求适航包括安全性要求与环保要求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32.1安全性与适航性飞机适航性的影响因素它不仅与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水平有关,也涉及航空器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零部件、成品和设备的质量水平。适航性分类新民用航空器所具有的固有安全运行特性称初始适航性。民用航空器投入使用后继续保持的原型号设计所具有的固有安全运行特性称持续适航性。由于使用中不可避免的损伤、疲劳、磨损、老化和腐蚀等原因,应对一架投入使用的航空器是否具有持续适航性进行实时监督。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42.1安全性与适航性什么是适航管理?保证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国家以及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单位的共同责任。国家通过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适航当局)和颁布相应的法规,对民用航空器实施以安全性为目的的技术鉴定与监督,这就是通常称作的适航管理。适航管理的具体内容颁布具法规性的管理规章、适航标准和程序对从事民用航空产品及其零部件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活动的法人进行资格审查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进行以安全运行为目的的监督、检查。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52.1安全性与适航性如何表明飞机是安全的(具有适航性)航空器的型号设计符合相应的适航标准并获得适航当局的批准;航空器由取得适航当局批准的单位制造,经过检查确认各架航空器符合经批准的型号设计;航空器由持有合格证书的单位或人员按照适航当局批准的要求进行使用和驾驶,并严格按适航当局批准的使用限制和颁发的相应适航指令运行;航空器由持有合格证书的单位或人员按照适航当局批准的大纲和相应的适航指令进行检查、维修。本课程主要面向此领域本课程将涉及此领域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62.1安全性与适航性如何表明飞机是安全的?(续)航空器型号设计航空器生产单位生产出厂的每架航空器航空器使用和维修必须符合适航标准和环保要求建立与航空器相适应质量保证系统必须符合经适航当局批准的设计必须符合适航当局的持续适航要求经适航当局确认符合要求颁发TC经适航当局确认符合要求颁发PC经适航当局确认符合要求颁发AC经适航当局确认保持固有安全特性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72.1安全性与适航性适航性与本课程的关系初始适航性是由设计(包括安全性设计)与制造决定的安全性分析既是设计单位为保证飞机安全性采用的设计方法亦是适航当局验证飞机是否满足适航标准的符合性验证方法之一航空器型号符合性验证方法MC0~MC9涵盖:工程评审、试验、检查、设备鉴定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82.2民机安全性主要法规民机安全性法规的五个层次第一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6.3.1施行,1995.10.30人大通过、国家主席发布命令第二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1987.5.4国务院颁布第三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第四层:民用航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适咨询通告(AC)、管理程序(AP)、技术标准规定(TSO),民航局颁布附:工业标准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92.2民机安全性主要法规主要民用航空规章(第三层次文件)CCAR21《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有关航空器、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以及进出口的适航申请、审查和批准的规定和程序CCAR2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标准》9座(含9座)、5700kg(含5700kg)以下的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飞机的最低安全标准,19座(含19座)、8618kg(含8618kg)以下的通勤类飞机的最低安全要求CCAR25《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运输类飞机的最低安全要求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102.2民机安全性主要法规主要民用航空规章(续)CCAR27《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标准》9座(含9座)、3185kg(含3185kg)以下的正常类旋翼航空器的最低安全要求CCAR29《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标准》10座(含10座)、3185kg以上的运输类旋翼航空器的最低安全要求CCAR33《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航空发动机的最低安全要求CCAR34《涡轮发动机燃油排放和排气污染要求》涡轮发动机燃油排放和排气污染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112.2民机安全性主要法规主要民用航空规章(续)CCAR35《螺旋桨适航标准》螺旋桨的最低安全要求CCAR36《噪声标准》机场上空飞越噪声要求CCAR37《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约144种材料、仪表、机械、电气、电子设备的最低性能和试验要求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122.2民机安全性主要法规主要民用航空规章(续)CCAR66《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对维修人员、维修检查人员和外籍维修人员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的要求CCAR91《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对民用航空器运行和飞行的一般管理规定CCAR121《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批准使用最大起飞全重5700kg以上多发飞机,从事国内和国际定期或不定期公共航空运输经营活动的国内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运行审定要求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132.2民机安全性主要法规主要民用航空规章(续)CCAR135《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批准使用最大起飞全重不超过5700kg的多发飞机,从事定期运输的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45《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对维修单位的合格审定及监督、检查要求CCAR183《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规定》规定了工程委任代表、生产检验委任代表等的委任和管理要求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142.2民机安全性主要法规民用航空规章分类程序类(CCAR21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以及进出口的适航申请、审查和批准的规定和程序。适航标准类(CCAR23、25、27、29、33、35、37部)对航空器的飞行性能、操纵性、稳定性、载荷、动静强度、使用材料、工艺方法、细节设计、动力装置、仪表设备和使用限制、飞行手册规定了具体的最低安全要求。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152.2民机安全性主要法规民用航空规章分类(续)环保要求类(CCAR34、36部)对发动机排放污染和航空器飞越噪声污染规定了标准。维修类(CCAR66、145部)对维修单位和维修人员的要求。运行类(CCAR121AA、121FS、135部)对航空器运行和营运的要求。其他空中交通管制、签派;飞行、飞行培训;人员管理等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162.2民机安全性主要法规第四层次:适航管理程序什么是适航管理程序适航管理程序规定了执行《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时所需的一些细节程序,属法规性文件AP-21-03R3《型号合格审定程序》规定了航空器、航空发动机、螺旋桨和其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等申请设计批准(型号合格证书)的具体审查程序AP-21-04R3《生产许可审定和监督程序》规定了航空器、航空发动机、螺旋桨生产单位申请生产批准(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发证后的监督的具体程序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172.2民机安全性主要法规第四层次:适航管理程序(续)AP-21-06R3《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合格审定程序》规定了民航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合格审定设计和生产批准程序AP-21-08《仅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的审定和监督程序》规定了仅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航空器等产品的审查程序以及发证后监督程序AP-145-05R1《维修许可审定程序》规定了维修许可证书申请、审查和批准,以及对持证人监督的程序和要求AP-183-01《工程委任代表委任和管理程序》规定了工程委任代表申请和批准程序,以及职责和监督要求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182.2民机安全性主要法规第四层次:咨询通告ACAC定义适航咨询通告提供对执行《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和《适航管理程序》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的指导意见、说明或技术要求,甚至某些航空器的适航标准或信息等。示例(种类繁多)AC-25-01R1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25部修订说明AC-25.735-1刹车磨损限制要求提供了确定刹车磨损限制的方法AC-145-07《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条款解释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192.2民机安全性主要法规第四层次:咨询通告技术标准规定(CCAR37)技术标准规定(TSO)是适航当局为重要或通用材料、零部件或机载设备制定的最低性能标准。FAA已颁布的144项技术标准规定(CTSO)可分为20类,它们是:(1)自动飞行;(2)辅助动力;(3)电池;(4)装货设备;(5)防撞与气象预防;(6)通讯设备;(7)电气设备;(8)客舱设备;(9)撤离和救生设备;(10)防火:(11)燃油、滑油和液压油;(12)加热器;(13)软管组件;(14)发动机和飞行仪表;(15)起落架;(16)灯;(17)导航;(18)氧气设备;(19)零组件;(20)记录仪系统。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202.2民机安全性主要法规工业方标准SAE标准RTCA标准………….关系示例FAR25.1309:系统设备及安装AC25.1309-1A:系统设计与分析SAEARP4761/SAEARP4754/RTCADO-178/RTCADO24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212.3安全性法规的使用本部分仅仅考虑航空器的设计制造(初始适航)三个方面:型号设计批准——型号合格证(TC)生产单位批准——生产许可证(PC)单机适航批准——单机适航证(AC)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适航批准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222.3安全性法规的使用型号设计批准——型号合格证(续)1.目的确保航空器、航空发动机或螺旋桨的设计符合最低安全要求、即适航标准。2.型号合格证型号合格证含:“型号合格证书”和“型号合格证数据单”;型号合格证是申请生产许可证和单机适航证的必要条件。3.依据文件CCAR-21部《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3、25、27、29、33、35、36等部(有关的适航标准和环保要求)AP-21-03R3《型号合格审定程序》4.验证方法:符合性声明、论证、计算、安全性评估、实验室试验、全机地面试验、飞行试验、检查、机载设备鉴定文件等。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232.3安全性法规的使用型号设计批准——型号合格证(续)5.程序申请人(法人)向适航当局申请型号合格审定;适航当局受理申请;适航当局组成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和(或)审查组;首次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或审查组)会议,确定型号合格审定基础;适航当局批准符合性验证计划;适航当局进行符合性审查;申请人(法人)进行研制试飞;验证试飞前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或审查组会议任课教师:陆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242.3安全性法规的使用型号设计批准——型号合格证(续)5.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