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供参考!1/31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精选4篇)【引读】这篇优秀的文档“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精选4篇)”由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参考学习使用,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的话就分享给下载吧!连锁店管理制度【第一篇】总章第一条:为了规范xx美容连锁中心(以下简称“XX”)下属各连锁店的经营管理行为,满足XX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XX的规章管理制度,针对连锁店的组织活动,权利义务,经营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第二条:XX由北京红杉树传媒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汽车美容、装饰等业务。下属单位为各连锁店,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XX统一管理。第三条: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店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统一,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负盈亏。好文供参考!2/31第四条:中心的基本理念是:服务源自XX。第一章组织管理制度第一条:XX是经XX小星星授权的下属单位,代表XX小星星行使权力。第二条:XX是各连锁店的控股股东,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XX统一管理。第三条:店长是所任职的连锁店的管理者,行政上隶属于XX,接受XX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第四条:连锁店应按照XX统一的组织章程规定事项,接受XX统一经营管理。第二章连锁店的权利义务一、连锁店的权利第一条:连锁店经XX授权合约生效之日起,可以且必须以“XXXXX美容连锁”的商标营业。第二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共同活动的权利。第三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的。统一装修、改装的技术指导。第四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XX统一的经营管理方式经营。第五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的经营计划的执行。好文供参考!3/31第六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购XX统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第七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XX统一制定的操作流程。第八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的考核办法。第九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实行XX统一制定的薪酬标准。第十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的统一培训。第十一条:连锁店享有XX提供的商业信息的权利。二、连锁店的义务:第一条:连锁店应执行XX管理层作出的一切决议事项。第二条: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连锁店不得坐支收入,每日营业款必须上缴中心。第三条:连锁店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按照中心统一的形象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有连锁店自理。如连锁店配合不周以导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连锁店应付完全责任。第四条:连锁店应定期向中心申购商品、物品,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商品、物品。从XX进货的商品,只能在本店内部使用,不得供给其他连锁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第五条:连锁店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XX总部报批,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第六条:连锁店应根据本店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控制库存,将库存保持在合理的水平。好文供参考!4/31第七条:连锁店应该及时向XX总部提供必要的商业信息。第八条:连锁店不的私下转让或转借XX授予的一切权利,连锁店营业地点变更、店长变更等均应经过卡口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第九条:连锁店不得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行业连锁店。第十条:连锁店对于XX连锁体系的计划、营运、活动等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有违反,其所发生的损害,应有由当事人负责赔偿之责。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等。连锁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其他中心指定的事项。第十一条:连锁店不得有任何损毁中心和整个连锁体系名誉的行为。第三章XX的权利义务一、XX的权利第一条:XX有监督、指导连锁店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第二条:XX有统一装修、布置、规划、设计连锁店形象的权利。第三条:XX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统一采购商品、物品,并提供给连锁店使用。第四条:XX有权根据连锁店的实际情况调度连锁店资金,好文供参考!5/31并根据整体需要安排资金。二、XX的义务第一条:XX在连锁店所属的区域编制内,在未经连锁店同意下,不得在授予其他人同样的权利。第二条:XX应定期对连锁店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连锁店同意。第三条:XX对于连锁店的经营,应聘请专业人士作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连锁店的业绩。第四条:XX应制造、开发或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给连锁店,其售价应合理。第五条:XX应聘请专业人士统一策划所http:/有连锁店的广告宣传活动。第六条:为增进连锁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XX应提供统一的专业营销手段。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连锁店职员的聘用、试用、转正、管理及解聘等按本制度办理。1、聘用连锁店所需职员一律向社会公开招聘,以聘用职员的学识、品德、能力、经验、身体适合于该职务和工作为原则。由店长提出用人申请,经中心行政组及中心主任批准后,予以实施。2、试用好文供参考!6/31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可根据职员的表现及能力缩短和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使用合格人员与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成为中心的正式员工。3、管理连锁店职员由各店店长负责安排工作,职员自开始工做起,应受XX的教育和培训,在人才筛选和管理上,按«红杉树基本法»执行。4、解职解职包括自动离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两种,职员自动离职必须提前一周书面报告XX行政组,连锁店因工作事由解聘职员,必须提前半个月向被解聘职员发出书面通知。第五章考勤休假制度为了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连锁店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职员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1、作息制度连锁店店长和职员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制,店长根据连锁店实际经营情况安排作息时间,并报到XX行政组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2、考勤内容及纪律代人打卡: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罚款人民币10元整;第二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处以行政记大过一次,并对每人罚款人好文供参考!7/31民币20元整;第三次代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被发现后在工作上表现有不满情绪者,中心将予以辞退。3、迟到、早退职员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人民币5元整;一月迟到5次(含5次)者,予以解聘或辞退。各连锁店店长考勤卡由中心行政组统计,于每月2日前交中心行政组存档,各连锁店职员考勤卡在连锁店存档,中心行政组定期抽查。4、打卡规定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未打卡者,须由该职员上级在考勤卡上签字并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XX行政组在月底考勤时按迟到或旷工处理。连锁店管理制度简短【第二篇】(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第一条组织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好文供参考!8/31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第二条加盟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第三条加盟特权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好文供参考!9/31(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好文供参考!10/31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第五条进货商品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15000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1000元。好文供参考!11/31(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0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0元。第七条情报管理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第八条技术指导费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销售额比率20__元以下部分交%;20__元以上3000元以内部分交%;3000元以上4000元以内部分交%;4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部分交%;5000元以上部分交0%。第九条商品手续费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第十条共同宣传费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好文供参考!12/31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