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事故案例2/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一】2007年2月3日——扒乘车辆,造成重伤事故概况:2007年2月3日9时40分,嘉峪关工务段腰泉子线路车间玉门检养工区巡道工畅××,在当班巡道期间违章扒乘通过的10818次货物列车以车带步,前往换牌地点换牌,行至兰新上行线K775+350处跳车,被车轮轧伤左脚,经医院救治,对其左小腿中部以下截肢,造成职工责任重伤事故。事故主要原因:现场控制薄弱,职工违反作业纪律,作业标准所致。3/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二】2007年4月18日——防护员玩忽职守,4死1伤事故概况:2007年4月18日17时41分,南宁铁路局百色工务段兴义车间品甸工区一名班长和工区指定临时负责人,带领两组作业人员在南昆线K487+450处和K488+815处利用列车运行间隔,分别进行扣件紧固、螺栓涂油补修作业和处理轨道检查车扣分处所作业,在两作业点之间的工地电话员和在K487+450处的现场防护员,违反信息通报复述确认和不得参与维修作业的规定,没有认真履行防护职责,当由南宁方向开来的40233次货物列车运行至K487+450处时无人防护,将进行涂油作业未及时下道的作业人员碰撞,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构成责任重大死亡事故。事故主要原因:由于现场防护人员玩忽职守,违规参加维修作业,导致现场无人防护;电话防护员在通报来车信息未经现场防护员复述确认的情况下,也未继续跟踪卡控,导致现场管理失控,安全防护失效,最终造成这起性质严重、伤亡惨重的重大死亡事故。4/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三】2007年5月25日——横越线路,被撞身亡事故概况:2007年5月25日,兰州工务机械段岔枕大修车间换岔四班按计划在兰新线坡底下车站下行3号、5号、9号道岔及站内3道进行卸料作业,请求封锁坡底下站3道及下行线3号、5号、9号道岔1h(计划时间23点至0点)。22时25分左右,西头防护员翟××从兰新线K27+899监护道口进入线路,背对列车沿上行线左侧由西向东行走,22时37分,当行走至兰新线上行K27+705处(曲线半径800m)横越线路时,被上行客车T210次撞伤,立即组织送往兰州504厂职工医院救治,26日0时55分因伤情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构成职工死亡事故。事故主要原因:违反了《安规》第3.2.2条规定: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行走;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5/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四】2007年7月13日——防护不到位,2死3伤事故概况:2007年7月13日15时52分,哈尔滨局哈尔滨工务段哈南线路车间长寿工区一名班长带领6名线路工,在哈尔滨南站四场上行峰下三道第二缓行器和第三缓行器之间进行紧固扣件和螺栓涂油作业,此时上行驼峰开始解体CZ06次作业,当解体至第4辆进入3道时,溜放车辆将正在作业的5名线路工撞轧,造成2人死亡、3人轻伤,现场防护员在沿场内平过道跑回车间报信途中,被14道解体溜放车辆轧死,构成生产安全较大死亡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无计划在避车距离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峰下作业,作业中安全防护不到位所致。6/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五】2007年11月26日——现场负责人兼做防护员,2人死亡事故概况:2007年11月26日8时11分,广铁(集团)公司张家界工务段吉首线路车间周家寨工区7名职工,在焦柳线周家寨车站1道进行“天窗”点外的点油和整外观作业,当时天气大雾能见度不足10m。8时19分,驻站联络员通知现场负责人并兼职防护员的工区工长谢××,13019次货物列车开过来了,但正在参与作业的谢××没有及时通知其他作业人员下道避车,8时23分,以74km/h运行的13019次列车将正在作业的两名职工当场撞死,构成铁路从业人员责任一般A类事故。事故主要原因:这是一起典型的违章作业事故。工区工长谢××长时间无证上岗,作为现场负责人和现场防护员,带头违章作业、盲目蛮干,严重失职,以致酿成严重后果。7/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六】2008年3月4日——侵入邻线,被撞身亡事故概况:2008年3月4日7时20分左右,定西工务段定西线路车间景家店线路工区在陇海线上行K1606+000〜K1607+000处进行垫板作业。8时43分,T151次旅客列车通过唐家堡站,接近作业地点前,现场防护员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8时47分左右,T151次通过作业地点时,线路工陈×突然越过上行线走向下行线,被T151次机次一位发电车运行右侧端部撞伤头部,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1类事故。事故主要原因:违反《安规》第3.2.3条第七款的规定: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未按要求下道避车所致。8/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七】2008年3月28日——避车时突然上道,被撞身亡事故概况:2008年3月28日15时10,兰西工务段永登线路车间永登线路工区在兰新线上行K88+300〜K101+300进行小机群捣固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时。已经下道避车的线路工董××从兰新线上行K97+715处左侧路肩接触网杆东侧突然上道,被本线通过的T70次客车撞出线路,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一般事故B1类。事故主要原因:违反《安规》的规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在防护未设好的情况下上道作业所致。9/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八】2009年2月21日——扫雪防护不力,3人死亡事故概况:2009年2月21日7时23分,沈阳铁路局沈阳车务段浑河站党支部书记和值班站长,与沈阳电务段浑河信号工区工长共3人,在沈大线浑河站进站4号道岔岔心处进行除雪作业时,被通过的沈阳北至大连的N120次旅客列车以111km/h的速度碰撞,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构成铁路交通责任较大事故。原因分析:该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管理和职工“两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作为现场防护的值班站长,未履行防护职责按规定进行防护,而是参与除雪作业,间断瞭望,间断联控;二是车站支部书记和电务信号工长安全意识淡薄,除雪作业忽视自我保护和人身安全;三是安全规章制度存在明显漏洞,没有制定上道除雪的登销记制度,以及联络中断时的应急措施;四是雪后上道除雪人身安全预想不够,对中间站的除雪作业安全控制不到位。10/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九】2009年3月7日——托架不牢,坠桥身亡事故概况:2009年3月7日,济南局聊城工务段在京九线孙口黄河桥上行K489+640〜K489+900处进行混凝土枕有砟桥面破底清筛施工时,由于人行道上堆载过多、与梁体焊接的人行道托架焊缝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造成K489+640〜K489+680单侧人行道突然垮塌,1名劳务工坠桥身亡。原因分析:与梁体焊接的人行道托架焊缝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人行道上堆载过多。11/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十】2009年6月12日——提前上道,被撞身亡事故概况:2009年6月12日21时53分,淄博工务段潍坊客专线路车间潍坊线路作业工队班长曹××带领4名职工在胶济客专潍坊至昌邑间下行K160+070处,准备按“天窗”修计划进行钢轨打磨作业,在封锁命令没有下达的情况下,班长曹××擅自提前上道,被开来的D61次列车撞上,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因分析:一是潍坊线路作业工队班长曹××在封锁施工命令未下达前违章指挥,不听现场防护员和职工劝阻,擅自带领职工提前进入栅栏并上道作业;二是现场防护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未采取强硬措施阻止曹××的违章指挥,防护不到位。12/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十一】2009年10月20日——扩大作业范围,被撞身亡事故概况:2009年10月20日19时49分,D3017次列车运行至上海局管内京沪线下行林场一南京间K1143+300处,将南京桥工段准备作业的职工吴××撞死,构成责任一般B1类铁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上海铁路局南京桥工务段作业人员严重违反《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在“天窗”点前扩大准备作业范围,擅自提前上道进行作业准备。13/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十二】2010年1月31日——违章行走道心,被撞身亡事故概况:2010年1月31日21时56分,南昌铁路局南昌供电段南昌电力车间昌北网工区,接到处理管内京九线乐化车站21号接触网支柱倾斜故障的通知,该工区作业人员乘接触网作业车到达该站,其中4名接触网工下车后,携带照明灯具和检修工具前往故障现场途中,违章沿京九线上行道心行走,行至该站北端上行道岔区K1442+310处,1人发现来车跳下,其他3人被后方驶来的南昌——宁波的2532次旅客列车以110km/h速度碰撞,当场死亡,构成铁路交通责任较大事故。原因分析:该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管理和职工“两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新任职的接触网工,安全意识淡薄,前往故障现场途中违章在线路上行走;二是作为施工作业负责人的该工区工长,在布置抢修准备工作后,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和设置防护人员;三是该工长和驻站联络员乘汽车先行到达故障现场和车站,出现作业负责人与作业人员分离,驻站联络员也未与现场防护员建立起安全防护体系,造成管理失控;四是该段未按规定对新职人员签订“师徒合同”,弱化了对新职人员的安全包保、安全管理和作业监护。14/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十三】2010年3月2日——下道不及时,碰撞身亡事故概况:2010年3月2日10时18分,由成都局贵阳机务段SS3型4192号电力机车牵引的武昌至昆明L965次客车,运行至成都局管内沪昆线贵昆段新平坝至天龙区间下行线K2063+700〜K2063+800处,与上行线K9464列车交会时,司机发现前方约170m处线路有100多人在线路上作业,立即采取紧急制动和连续鸣笛,列车以81km/h的速度撞上3名作业人员,造成成都工务机械段3名作业人员当场死亡,2名作业人员轻伤,列车在区间停车27min,构成责任铁路交通较大事故。原因分析:一是成都工务机械段换轨换岔二车间部分劳务工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带工人员的带领下违章上道作业,自我保护能力不强;二是该车间第3组带工人员未能召集和带领本组劳务工一同到达指定区域,导致劳务工上道作业时无带工人员防护;三是严重违反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在未到开始限速的时段,安排在“天窗”点前利用列车间隔上线进行施工作业准备;四是劳务工安全培训考试管理不严,对新到岗的部分劳务工培训考试情况不能准确掌握;五是专业管理部门未针对该段劳务工管理薄弱的问题进行重点帮促,对本系统劳动安全专项阶段整治督促不力,导致本系统一些单位安全管理薄弱。15/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十四】2010年7月28日——自控不到位,被撞身亡事故概况:2010年7月28日10时58分,银川工务段石嘴山线路车间石嘴山站线工区巡道工马××在石嘴山站30号至38号道岔渡线与28号至30号道岔渡线两线间巡道及小补修拔草作业时,被从牵出线向8道推进的列车撞伤,经抢救无效于11时50分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1类事故,银川工务段负全部责任。原因分析:1.自控不到位,安全防范意识差;2.班组管理松懈;3.段、车间管理工作失衡,没有做到统筹兼顾;4.考核机制没有彻底落实。16/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十五】2010年8月19日——防护不到位,被撞身亡事故概况:2010年8月19日13时55分,哈尔滨局哈尔滨工务机械段机械清筛一车间1名工长带领3名线路工,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在滨州线哈拉苏至卧牛河上行线,检查头一天施工清筛后线路整理情况及处理作业质量缺陷,检查至K427+500处时,1人发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