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字]关于乡土中国读后感【实用5篇】2023/X/XX乡土中国读后感800字【第一篇】《乡土中国》一书写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作者费孝通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写成的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内容。这篇文章将作者在乡村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总结,在这本书中所呈现出的观点也完全是讨论性的,但是却引起了数十年来的学术讨论。在《无讼》一章中,作者认为“必须要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如果不进行这样的改革,而仅仅是急于推广现代司法秩序,不仅没有得到法治秩序的好处,而且先会出现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端。”70多年过去,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在如今中国的农村,法治秩序依旧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农村法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这篇文章便是跟着作者的思路来分析一下中国乡土社会中的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的特点,以及尝试分析下如今中国乡土社会的转变和建立法治秩序的对策。一、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一)乡土性作者在第一章《乡土本色》中,直接说到“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靠土地谋生的人附着于土地,并且安土重迁,很少会流动,人人之间是孤立和隔阂的,由此形成一个一个依土地而建的村落。这样的社会的形成是没有目的性的,被作者称为是“礼俗社会”,而为了一定的目的性聚合在一起形成的社会被作者称为“法理社会”。乡土社会并不是靠契约建立的,而是依靠熟悉和习惯,对于熟识的关系心安和不假思索的信任。在这样的“熟人社会”中,“不讲情面”的法是很难融入的,需要理性的法治秩序也很难建立起来。(二)很少使用文字作者在第二章《文字下乡》开篇即写到: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这里所讲的“愚”,不能说是智力问题,而是由于乡土性带来的与城市社会的隔绝,思想观念和语言之间的隔阂,同时乡土社会中的大多数人不会使用文字造成的。文字和语言知识表达的一种工具,若要提倡文字下乡,应该考虑乡村中的文字和语言基础。法治秩序建立与公民个人的文化素养分不开,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也是需要以文字和乡土社会中的公民能够理解的语言为根基的。(三)差序格局中国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作者定义为差序格局,“好像是把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也就是说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从个人自身推及出去的私人联系的增加,乡土社会是私人联系的交往社会。这样的差序格局不仅同时影响了乡土社会的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甚至还影响到国家对基层的政治统治。在乡土社会中,农民依附于土地,且不会轻易搬迁,皇权也不会渗透到最底层。有学者将之概括为“皇权不下县”[1],秦晖则更详细的阐释为“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2]与差序格局相对应的是传统乡土社会中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规范的信念,其中也包含着行为规范。在以自己做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首先要做到的是约束自己的行为和内心,“克己复礼”,“这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受差序格局的影响,道德规范的内容是随着私人关系的亲疏远近而有所差别的。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可能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也没有可以普遍适用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而法治脱胎于西方宗教的普遍主义[3],没有伸缩的余地。法治最重要的基础便是人人平等,法律规则应完全平等地适用于每一个人,个人秉承着理性平等地遵守法律,执法者不论亲疏远近,一律平等地执行法律。可以说,差序格局所带来的这样的社会特点天然地与法治对立。(四)礼治常有人认为与“法治”相对的是“人治”,但本书作者认为乡土社会是由礼治秩序维持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的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礼是一种行为规范,法也是,在这一点上,二者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执行的,即使在没有现代国家产生之前,不论是封建王权还是中央皇权都是可以依靠政治权力来强制执行的,而维持礼的这种规范的力量是传统。传统是社会经验的积累。中国乡土社会历史悠久,且同时相对隔绝,传统积累甚多,使人无形中便去遵守,有时会变成自然而然遵从,不问缘由。遵循礼便成了人内心主动去接受的行为,是内心的服从。(六)教化与无讼礼治的维系的前提是传统能够适用生活所需,而在生活环境几乎都不会发生什么变化的乡土社会,是绝佳的生存土壤。在乡土社会中,是否知“礼”也是一个道德性问题,维持礼治的一个重要手段便是教化,而不是诉讼。在乡村中如果出现纠纷,最重要的手段是调解,达到无讼,这也是教育使其知“礼”的一个过程。(七)长老权力在《无为政治》一章中讨论了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作者认为不论是压迫性质的、上下之别的横暴权力,还是社会契约基础上的、同意性质的同意权力,其实都对乡村影响甚微,“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也就是上述所说的“皇权不下县”。在中国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知礼是需要教化的,对传统的了解也是需要教化的,这种教化的权力,作者称其为“长老权力”。这是一种既不同于横暴权力,也不同于同意权力,既非民主也不是完全的不民主的权力。教化的权力在亲子关系之间表现的最为明显,但并不仅限于亲子关系。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的过程。(八)血缘社会乡土社会的文化缺乏变动,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中国乡土的血缘社会以感情维系,交易是以馈赠的方式进行,买卖是被认为有损于感情的。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中国乡土社会只有完成从血缘社会到地缘社会的转变,才能为法律留下相应的生存空间。二、乡土社会的转变(一)社会结构转变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从清朝这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灭亡时便在逐步地转变。民国政府在农村推行了保甲制度,采用了地缘性的组织代替血缘性的组织方式,乡土社会基层的宗族自治制度因此开始受到冲击。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保护乡民的乡绅被服从于政府的保甲所取代,在赋税繁重的情况下,基层矛盾不断被激化。这样与原先的社会结构格格不入的基层建设,也被认为是民国政府倒台的重要原因之一。共产党建立后,在其领导的地方,从指导建立农村生产合作社开始便致力于改变这种乡土社会的结构。建国后,国家在农村建立了人民公社,改革开放之后,又建立了村民自治制度,并辅以规范的户籍制度和身份证制度。这样的基层制度使得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逐渐被打破,国家不需要通过宗族和乡绅阶层进行代理,即可直接实现对基层的有效控制。没有了宗族,原先的礼治便没有了维护它的“代言人”,礼治秩序也会被逐渐瓦解掉。2006年农业税取消之后,开启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时代,农村的城市化也在逐渐进行,逐渐进入到市民社会的结构。[4]虽然直到如今,乡土社会的影子也没有完全的消失,即使国家的权力嵌入进来,乡土社会依然为此进行了缓和和稀释。(二)权力结构的转变对于礼治秩序下的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的冲击,主要还是来自于教育权力和义务承担的转变。传统的乡土社会中长老权力的形成主要是来自于传统的积累和习惯,由于大多数的乡民不懂文字,教化的权力仅仅集中于宗族中有文化有威望的少数人手中,或者来自于生活经验更多的父辈。自民国时期开始推广的国立教育,设立学堂便已经开始了对家庭教育的冲击。如今设立的义务教育,对于儿童的教化,已经不再是完全由家庭负责,国家承担了绝大部分的责任。[5]对教育的普及,使得个人不再局限于乡土,不再只是局限于传统经验的学习。教化的结果也不再是知礼,遵循传统,而是学习知识。但是在教化权力之后所隐藏的孝悌人伦关系,在如今的社会中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三、乡土社会法治建设的对策(一)加强基层乡镇司法建设首先,要重视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为民服务的村组干部,增强村“两委”班子公信力、执行力,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自己的组织,保障好、维护好农民自主管理农村事务的民主权利。[6]把法治农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其次,发挥好乡镇司法所的作用,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这两个组织都是最接近村民的组织,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乡村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这两个组织对村民进行法制教育,进行法制宣传,调解村民之间的日常民事纠纷。(二)德治与法治并重农村法治建设的过程必须是循序渐进的,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村落社会中的那些起着重要作用的习惯和惯例。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被强调的道德教化,在今天的中国也是应该加以适度保留的。道德和法律同为社会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内容有一定的重合之处,但是道德的要求的表现形式会更加温和,更容易被接受。农村法治建设不只是简单地强调强制性的执法,同时也要注意精神文明建设,更长远的是要提高村民的素养,成为合格的公民,共同建设一个文明法治的乡村社会。[7](三)允许适当“人情”的出现我国的乡村是一个以乡情和亲属关系为纽带的人情社会和熟人社会。“人情”是中国乡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人情和法治在某些情形下的确存在着矛盾。但是,农村法治建设过程中在法律的基础上应当适度地照顾“人情”。在我国的刑法上有“亲亲相隐”的原则,这便是对中国传统孝悌人伦的一种尊重。在农村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的普及和适用在要灵活一些,比如在处理家庭赡养矛盾的过程中,为避免亲子关系的破裂,可以尽量适用调解制度,而不是一开始便对簿公堂。乡土中国读后感800字【第二篇】本书在序言中提到了,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并不是指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而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极其成因的分析。《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它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如: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在乡土这个熟人社会中,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这即是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引起的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状况。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与现代社会追求法制不同,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它并非需要靠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这种礼,相反的是它需要靠传统来维持礼这种规范。因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而乡土社会时间和空间不流动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一前提,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内在的服从,它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中国读后感800字【第三篇】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