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的报告【实用4篇】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的报告【第一篇】2019年,我部结合自身实际,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纪律检查监督责任落实,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加强执纪监督我部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央以及省、市、县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通过召开部班子会、党支部学习会,以主要领导提问、班子成员发言、科级干部述职述廉、党员知识问卷测试、签订廉政承诺书、建立廉政档案等方式,监督检查全部机关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学习情况,查看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章党规、对系列重要讲话及会议精神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的理解是否透彻,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学习是否及时,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达到学以致用、学思践悟的效果。对学习认识不到位的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同时,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系列专题学习教育为契机,对照“三严三实”纠“四风”,认真开展回头看,深入查摆部机关干部“不严不实”问题,深剖问题根源,找准努力方向,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干部思想认识再提高,干部作风再改进,确保对管党治党责任认识更加清晰、履责更加到位,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强化执纪审查我部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细则,严格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及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零容忍、严查处.一是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细则,开展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的廉政警示学习教育,使其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早发现。对发现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自查自纠,确保有人红脸、有人出汗不走过场,做到一发现线索就及时跟踪,一听到有反映就及时提醒,不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不把轻微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三是早处置。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警示教育、诫勉谈话、函询谈话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置。三、严肃党内问责我部认真贯彻《问责条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实施细则,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切实落实“抬起板子下得了手”,改变过去那种“追下不追上、追小不追大、追软不追硬、追疏不追近”的现象,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防范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同时,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职责情况纳入到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中,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促进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我部多次组织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脱贫攻坚战略思想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县纪委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关会议精神,引导全体干部深刻理解脱贫攻坚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的同时,通过媒体公开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开辟“干部作风集中整治”专题活动等深挖收集问题线索,严查干部在扶贫领域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用严的态度、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在帮扶工作中,我部全体扶贫干部和XX村帮扶对象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心贴心地开展帮扶工作,共结对帮扶30名贫困户。选派了工作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过硬、基层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第一书记”及扶贫工作组长期驻村,集中推进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引导村民产业转型,探索适合当地生态环境发展的特色产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就业、医疗、教育、生产生活等实际困难。2017年,我部以“合作社+贫困户”的方式引领群众抱团致富,先后帮助该村成立了福地光伏发电合作社和纤知味蔬菜种植合作社,村民纷纷响应加入,并已取得初次的分红,进一步增强了贫困群众自主脱贫能力。?五、加强队伍建设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文件精神,将其四个专题的学习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部机关干部的必学课程,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的时间、内容、目标责任以及相关的考核要求,确保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增强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我部结合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实际,坚持“走、转、改”,狠抓作风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以整风精神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狠刹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舞台上的奢华、会所中的歪风,剑指月饼、贺卡、节礼、年货,抓细抓实、抓住不放,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跟进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扎实推进,积极营造了“负责人、抓紧办、说真话”的良好风气,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通过开展“政治家访”活动,与干部及其家属促膝谈心,了解其家庭主要状况、家风家教情况,了解干部工作之余的兴趣爱好,听取意见建议,向干部及家庭传递组织关心关爱和温暖。通过日常谈心谈话和重点提醒,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纠正问题。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的报告【第二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全市#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一、主要做法(一)落实主体责任。我办主要负责同志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制定《党建工作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全体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具体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涉及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重点工作等重大事项通过召开#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市纪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成立以后,本办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得到衔接。(二)开展常态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党风廉政教育列为“三会一课”必学内容。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或领导班子成员在每月党员活动日轮流讲党课,推动廉洁自律深入人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第一党支部旧址、贵州遵义、市纪律法治能力提升中心等地开展党性专题活动,不断夯实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选取重要节日时间点在机关微信群发布党风廉政提醒事项,为干部打好廉政预防针。(三)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廉政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统筹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以及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监管格局。(四)遵守廉政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和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机关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采购由办公室统一按规定采购;个人公务活动由参加人员自行前往场地,集体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租用中巴,按规定报销。修订完善了2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物。领导干部带头规范从政行为,积极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收受礼金礼品,在用车、生活、工作上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积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勤政廉洁的表率。二、存在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支部虽然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看,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虽然能够落实主体责任,但是仍不够坚强有力,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党员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滞后,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班子的事,而与自己关系不大;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伤和气,不敢真抓认为只要把业务工作做好就行,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党员干部对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带来的危害认识不清,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抓得不紧、扛得不牢。二是职责定位不清晰。党员干部对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认识相对模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待进一步强化,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抓、抓具体、抓深入方面存在不足,检查不够深入;存在对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有关规定掌握不透、理解不深、思考不多、落实不彻底。三是履责方式不全面。党员干部缺乏落实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常用的履责方式主要为参加会议、传达精神等,习惯于上级布置什么就做什么;责任分解大多泛泛而言,缺乏针对性,廉政谈话有时不够细致深入。(二)在执行“六项纪律”方面。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我办虽然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是部分制度贯彻执行还不够严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不够高,会上讲工作多,谈思想少;说成绩多,谈问题少;说自己多,批评别人少;说大事多,说具体事情少。真正触及个人思想灵魂的交流不多。“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基本能够得到落实,但还存在质量不高的现象。党风廉政建设材料归档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材料搜集整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二是纪律执行不严格。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自己纪律和他人要求不是非常严格,认为只要业务工作搞好了就可以了,在抓“六大纪律”执行方面力度不够,导致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有时认为是小事,警惕性还不够高。三是队伍建设不充分。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健全,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制度,缺乏长远的、具体的操作规范;干部培养制度不完善,后备干部队伍的正规化管理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梯队建设有待加强,轮岗交流的情况还不多。(三)在强化监督职责方面。我办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监督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一是监督力量薄弱。由于我办独立运作时间短,没有专门的纪检干部岗位,市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以后,虽然明确了一名副主任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有大量其它条线工作需要承担,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平时监督、问题整改、跟踪落实等方面工作开展得不够。二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在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能够加强监督检查,但是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网络,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未能做到紧盯不放,如何推动监督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全过程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研究。三是监督执纪不到位。加强监督管理的措施不多,还没有开展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没有经常性、深入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廉政谈话开展频率不高,谈话内容有时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红红脸、出出汗”还没有成为常态。(四)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一是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有所松懈。有时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讲话学习讲话、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对于上级的政策、文件大多数按部就班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力度还不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不够,对少数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较少,想基层所想、解基层所急的应对措施比较少。二是服务基层意识还不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