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思路2023年,县城管执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决战决胜“六个年”建设总体部署,聚焦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户外广告、建筑渣土、餐饮油烟、不文明养犬等重点整治事项,持续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以“绣花”功夫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工作报告如下:一、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抓牢政治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政治信仰,坚定不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班子成员每半年对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汇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今年以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5次,局长办公会12次,对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二是抓实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城管卫士”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困难在一线破解、措施在一线落实,着力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持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用党员干部的“辛苦指数”换来城市管理水平的“上升指数”和群众的“幸福指数”。三是抓紧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作风大转变。紧紧围绕县委聚焦“六破六立”开展“大反思大讨论大落实”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化城管系统“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岗位标兵”、“城管之星”每月评选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之内严格要求,制度之外循规蹈矩。进一步加强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将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城市管理的“责任清单”,持续推动城管便民服务工作,在城区设置茶叶笋干、瓜果蔬菜等16处自产自销临时销售点,建成灵山公园扬之夜市,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全力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徽山首府小区违建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小区物业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小区物业第一哨岗作用,从源头上控制小区违法建设问题发生。二、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一是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市对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任务)1.推深做实“生态美超市”,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果(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2023年,在组织开展吴家山扩区、十亩园小区、绩溪县政务中心、扬之小学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基础上,新增建设洪川廉租房小区、金边小区、财富广场垃圾分类试点。完成建设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暨青少年垃圾分类实践教育基地1座、智能分类投放站和智能积分兑换机2套,配备电动分类收集车、称重计量设备、分类垃圾桶等。持续加强“生态美超市”日常运营监管,目前我县11个乡镇81个村(社区)已实现“生态美超市”全覆盖,村民们逐步形成了将日常生活中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到“生态美超市”兑换生活日用品的新风尚,社会效益明显。2.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持续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焚烧项目日常运营管理,自2022年6月开始,绩溪县域内所有原生生活垃圾转运至宣城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实现了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目标,确保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3.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转运配套设施——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南郊生活垃圾场封场项目建设。生活垃圾转运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进行,首期建设一座日处理200吨大型垃圾中转压缩站(垂直压缩式)、合建分拣中心等设施,并购置20吨以上的大吨位垃圾转运车辆。二期完成南郊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建设。截止目前,已完成一期中转站项目设计、中转站设备等招投标,正在进行一期中转站项目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招标文件编制等工作。二期南郊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目前正组织进行施工建设,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于今年11月底前完工。4.持续加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日常管控,全面落实渣土运输扬尘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持续开展“三车”运输秩序集中整治,强化部门联动,与交管、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严管重罚的整治态势。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制度,“全过程”规范建筑装潢垃圾管理,按照《绩溪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建筑装潢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工作,加强煤炭山砂石加工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日常管理,同时,会同龙川控股集团积极推进我县建筑装潢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二是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市对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任务、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1.持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城区环境明显改善。(1)加强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持续加强城区道路、公园广场、公厕、河道等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开展城区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小广告1200余处、环境卫生问题排查整改500余处,清运卫生死角各类垃圾2000余吨。推进实施“人员+机械”作业模式,机械化清扫率达86%以上。(2)开展占道经营和非机动车乱停放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开展步行街、适之街、会山路等主次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城区市容环境标准提升。今年以来,整治占道堆放800余处,劝离流动摊点900余处(次),规范非机动车停放3500余辆。(3)全面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长效监管。加强城区户外广告审批监管,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拆除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各类户外广告牌120余块。把握徽文化核心区特点,促进户外广告提档升级,不断提升城市品质。(4)进一步规范流动摊点治理。按照“便民、有序”的原则,合理划定流动摊点疏导区域,并强化日常监管。持续推动城管便民服务工作,设置茶叶笋干、瓜果秧苗等16处自产自销临时销售点,并规范经营管理,努力营造整洁、干净、有序的市容环境。(5)持续开展流浪犬、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加强宣传和巡查力度,推进联合执法进小区宣传文明养犬十余次,发放宣传单页2000余份。常态化开展流浪犬只捕捉收容工作,2023年1--11月,共组织开展抓捕159次,共抓获(收容)流浪犬628只。处罚不文明养犬行63起,罚款XX元。(6)组织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制定《绩溪县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共排查废弃汽车14辆(其中城区7辆、均为物管小区内停车位),截至目前已全部处置到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建设。推进数字城管平台运营管理,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2023年1-11月份,数字城管平台共立案派遣城市管理类案件47650件,其中:立案44907件,结案44650件,按期处置数43425件,结案率99.43%,按期处置率96.7%。同时,积极推进我县智慧城管平台子项目建设,在我县原有数字城管平台基础上,加强应用体系、数据体系、管理体系建设,升级优化城管平台九大标准子系统,打造智慧环卫、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建筑渣土等智慧化监管应用场景。该项目作为我县数字绩溪建设项目的子项目,目前由我县数据资源局在统一组织实施。3.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活动。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活动,按照《绩溪县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乱搭建、乱堆放、乱停放、乱批挂、乱张贴、乱涂画、毁绿种菜、飞线充电、占道经营、散养宠物等不文明行为整治,切实解决小区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进小区“联点共建”活动40余次,提前介入新建住宅小区开展违建宣传和巡查管控工作,拆除有碍市容市貌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设施。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徽山首府小区违建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整治任务。进一步加强与住建、规划、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不断提升小区治理水平。三、存在问题1.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与市民美好期盼还有差距,城市管理品质品位还需进一步提高,部门之间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2.涉噪音污染、油烟扰民、违章搭建等信访问题较为集中,需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和治理力度,常态长效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不高,成效不明显。四、2024年工作思路、预期目标及重点工作安排(一)持续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城区清扫保洁质量,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生活垃圾转运焚烧项目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不断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效能。二是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生态美超市”日常运行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并完成生活垃圾转运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二)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品质一是有序推进市容环境治理。继续推进城区主次街道管理标准提升和“门前三包”工作,聚焦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广告招牌、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不文明养犬等重点整治事项,有序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治理,不断促进城区市容环境整体提质增效。二是持续巩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和露天烧烤治理成果,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餐饮油烟净化装置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餐饮油烟管控长效机制。三是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完善违建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对违建行为的日常巡查管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四是推进建筑(装潢)垃圾规范管理。持续开展“三车”运输秩序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在加强我县孔灵处置场(煤炭山砂石加工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所日常管理基础上,会同龙川控股集团积极推进我县建筑装潢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