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Z201060安全生产法2Z201061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重点)(一)组织保障措施(三)经济保障措施(二)管理保障措施(四)技术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措施1、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重点)▲重点掌握法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员--的四类单位:(1)矿山企业;(2)建筑施工企业;(3)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4)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前三类其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还需考核合格后任职)▲掌握----矿山、危险品生产、危险品储存---三类项目的特殊管制程序: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验收2、明确岗位责任(1)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六项内容是重点)P51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二)组织保障措施(1)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1、人力资源管理(2)对一般从业人员的管理[练习题](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1)设备的日常管理2、物力资源管理(2)设备的淘汰制度(3)生产经营转让管理(4)生产经营的协调管理[练习题]p5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包括()的培训。A.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B.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C.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E.专业学历教育•3[练习题]▲安全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负有下列义务()。A.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B.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C.危险排除义务,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排除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D.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E.危险统计义务,即从业人员应当按时对危险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标准答案:A,B,D(三)经济保障措施(四个保证---所必需的资金)(重点)•1、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2、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3、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要的资金•4、保证→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要的资金(四)技术保障措施(八个----管理)(重点)•1、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管理;•2、对→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管理[练习题]•以下不需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项目是()•A.煤矿B.烟花厂C.加油站D.住宅小区•注意: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3、对→废弃危险物品→的管理P534[例题]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A.有关法律、法规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C.国家标准D.地方行政主管机关的规定E.行业标准•4、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5、对→员工宿舍→的管理[[例题]•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A.适当距离B.相当距离C.一定距离D.安全距离•6、对→危险作业→的管理7、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管理[例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A.安全生产奖惩规定B.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C.事故应急措施D.操作规程E.逃生方法8、对→施工现场→的管理、※52Z201062掌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重点掌握两个问题:一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法律责任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重点)(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练习题]•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A.拒绝权B.知情权C.紧急避险权•D.建议权E.要求增加报酬权•(二)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1、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6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2Z201063掌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急救援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注意:(1)由哪个部门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制定哪一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注意:(1)哪些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2)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报告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7注意:谁报告谁?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1)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注意:(1)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什么原则进行?(2)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哪个部门制定?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读职行为的,追究法律责任。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注意:哪个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82Z20107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Z201071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六项制度,见P60)(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将各种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安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负责人的责任制。比如,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对本企业的安全负主要的安全责任。二是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职能机构或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比如,施工单位根据需要设置的安全处室或者专职安全人员要对安全负责。三是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必须对安全负责。从事特种作业的安全人员必须进行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2)群防群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是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企业进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要求建筑企业职工在施工中应当遵守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9(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是“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通过检查,还可总结出好的经验加以推广,为进一步搞好安全工作打下基础。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5)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事故处理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法律责任中,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Z201074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重要主体之一,在施工安全中居于核心地位,是绝大部分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方。《建设工程安10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施工单位的市场准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和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施工责任(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②②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④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⑤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三)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意)1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四)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时:(1)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2)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3)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4)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