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气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冯小军(028-87123801)1、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问题•《高规》2.0.17商业服务网点commercialservcingcubby•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住宅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疏散距离不大于20m,可不设置喷淋;疏散距离大于20m,应设置喷淋(简易喷淋可以)及报警(家用型);疏散距离大于30m,应增设安全出口,应设置喷淋及报警。2、供电负荷的确定及设置•《高规》9.1.1条文说明结合目前我国经济、技术条件和供电情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视为一级负荷供电:•(1).电源来自两个不同发电厂,如图29(a)。•(2).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电压在35kV及35kV以上),如图29(b)。•(3).电源来自一个区域变电站,另一个设有自备发电设备,如图29(c)。•规范列举了三种一级负荷供电。两路电源引至一个区变,由区变引两路到建筑不属于一级负荷供电。3、专用回路的理解•《高规》9.1.3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专用的供电回路”指消防用电设备,可包括不同的消防用电设备,但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监控系统虽与消防一样供电要求高,也不应与消防用电合用线路。4、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设置及保护原则•《高规》9.1.4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9.1.4.1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9.1.4.2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9.1.4.3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9.1.4.4宜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1)、明确“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2)、对不同(暗敷、明敷)敷设方式提不同要求;•(3)、设计要对防火保护时间提要求。时间可不一样;•(4)、阻燃或耐火电缆,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5)、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直接敷设。5、应急灯具的设置•《高规》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保护罩用途:灭火时保护灯具不受影响。自发光型可不设。6、报警系统高层建筑中设置的问题•《高规》9.4.2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OO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放宽要求: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可不设报警系统,增加后三项。•应设置报警系统的具体部位见9.4.2.1~9.4.2.15、9.4.3条。•如商住楼住宅部分有需要联动的消防设备,应考虑设置探测器。7、报警联动控制的常见问题,消防水泵的启动控制常见问题及正确的设置方式。•(1)水泵启动问题•《建规》8.6.9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30s内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7.2.3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内投入正常运行。(2)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内投入正常运行。•(2)联动控制问题•消火栓系统•自喷:不同的类型控制要求不同,了解一些基础知识。(湿式、干式、预作用、雨淋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1.0.1湿式系统、干式系统的喷头动作后,应由设在水泵出口压力控制管道上的压力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直接联锁水泵控制柜的现场启动开关自动启动供水泵。常见问题解答•1、《高规》中9.4.2条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本条住宅部分是否指户内房间?其中走道、门厅、前室与9.4.2.11如何结合起来执行。按住宅建筑规范要求35层以上是否包括住户内房间均应设探测器?•答:整个住宅部分,含走道、门厅、前室•(2)100米以下一类高层住宅有消防联动(加压送风等)其公共走道、门厅、前室要设探测器,反之若无消防联动要求(仅有消防电梯及消火栓起泵按钮)是否就可以不设探测器?•答:可以不设探测器。•(3)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一类高层单元式住宅是否还需设手动报警按钮及消防广播等?•答:按照《火规》相关规定执行,每个防火分区需设手动报警按钮;消防广播设置应看采用什么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集中报警系统可灵活掌握。住宅一般未设置。(4)高层住宅底层的独立商铺,面积大于300㎡(不属于商业网点),且小于500㎡(营业厅9.4.3.4条)火灾报警是否需要设置?执行哪条规定?答:该类型建筑属于商住楼,一类高层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按公共建筑相关条文规定执行;二类高层不设。2、高层中生活水泵为二级负荷,需双电源供电,火灾时是否应断电?断电对自动灭火用水有否防碍。答:火灾时生活水泵应断电,断电对自动灭火用水无防碍。3、污水泵除消防电梯下为消防负荷用电,其余双电源供电污水泵火灾时是否也应断电?答:只要不属于消防负荷,火灾时应断电。•4、二类单元式高层住宅,无论有否消防联动(有加压送风等或只有消防电梯及消火栓起泵按钮)均可不设探测器及相应的广播及手动报警按钮等火灾报警系统。•答:按照7.4.3条均可不设。•5、什么情况下为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旁边开有小门的防火卷帘是否就可一次降到底?•答:在通往疏散通道方向上设置的防火卷帘,如在疏散楼梯间与电梯合用的前室处。带帘中门的防火卷帘还是考虑二次降到底。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丙类厂房不分面积大小均需设火灾报警,比建规要求严格,如何执行?答:咨询《建规》管理组。这种情况通常先考虑“母规”,在考虑“子规”。7、消火栓按钮控制线是应送到泵房直接起泵还是经消防中心联动起泵?答:应直接起泵,但要把信号反馈到消控中心,消控中心也能控制起泵。8、客梯是否需要迫降(无火灾报警)。答:如有火灾报警或者人先发现并确认火灾已发生,客梯应迫降,并切断电源。9、排烟风机的停止需要模块控制么?(标准图只有启动用模块控制)答:排烟风机的停止不要模块控制。•10、换热站需设什么类型的探测器。•答:根据具体工作环境按《火规》相关规定执行。•11、高层消防结合器接力泵电气控制位置应设在何处?•答:按照消防泵房要求设置。•12、高层消防结合器接力泵室是否设单独对外出口?•答:无规定。•13、大部分地区电网为环网供电,无法实现真正的双电源,一级负荷电源设计中怎样解决?是否必须上自备机组?•答:《高规》116页列举了三种一级负荷供电形式。设计可按实际情况选择采用。(工程中多用第三种形式)•14、来自两个变电亭是否可以用于二级负荷供电•答:可以。•15、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包括小型会所、幼托所、活动室等。•答:不包括。如果小型会所、幼托所、活动室按照商业服务网点相关要求做,可以按照纯住宅进行消防设计。•16、一、二类高层住宅底层为物业等附属用房,是否仍可定性为住宅(住建规是允许的)?其商业网点、附属用房是否设喷淋?若商业网点疏散距离小于20米,但整层面积较大,是否设置喷淋?(低规要求1500㎡)。商业网点与商店概念区别?•答:1、一、二类高层住宅底层为物业等附属用房,不能定性为住宅(物业等附属用房按照商业网点要求设置的除外)。2、商业网点疏散距离不大于20m,可不设置喷淋;附属用房要设置喷淋。3、商业网点与商店构造不一样。•17、超过24m的教堂、礼拜堂的定性?•答:单层建筑按照建规,超过2层按照高规•18、一层为车库及杂物间,该建筑如何定性?如何确定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住宅配套的杂物间算可燃物较多吗?•答:1、车库在地上,按综合楼考虑,如为单个分割的车库,按一种功能。2、没有具体数值,参照3.0.7条•19、“高规”第4.1.5A款,明确网吧属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酒吧、醋吧、冰吧、书吧、迪吧属于娱乐场所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如何认定,请举例说明,帮助理解。•答:一般情况按列举出来的进行认定。主要看性质。•20、“高规”第9.1.2条,“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怎样正确理解规范条文中“等”用词的含义。另外,这个最末一级ATS配电箱是所指4个对象的专用配电箱,其它消防用电设备是否可接入该ATS配电箱,本条文未作规定,对吗?•答:1、指所提及的地方。2、是专用配电箱,其它消防用电设备一般不接入。•21、“高规”第2.0.17条,“商业服务网点”定义中的“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是指一幢楼的首层和二层面积之和,还是指住宅楼底部不超过二层的以下部分分隔成的若干间小商铺,每间小商铺内一、二层的建筑面积之和?•答:是指后一种情况。•22、高层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可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于设有机械防排烟等需要控制的对象,如何实现其控制。•答:需要消防联动控制的,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3、高层住宅底部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商业服务网点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吗?•答:不一定。•24、如果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内设有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仍然可按第9.4.2条,也不要考虑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吗?•答:可以,商住楼有消防联动的要除外,另外高层建筑中一般不允许内设有可燃物品库房。•25、“高规”第9.2.3条“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楼梯间属于疏散走道概念范畴吗,楼梯间内可以不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吗?•答:楼梯间不属于疏散走道概念范畴,楼梯间内可以不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但要设置应急照明。•26、“建规”第11.3.5条“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对于只有敞开式外走廊而没有内疏散走道的商店,其外走廊要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吗?•答:用于疏散之用的,需要设置。(要考虑商店晚上营业)•27、连廊把几个有一定间距的多层商店建筑连接起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把它们看作几个独立的商店建筑?•答:防火间距满足要求、连廊材料不燃,一个商店发生火灾后烟气不影响其他商店•28、现在的高规版本并未单独规定楼梯间应急照明照度,仅有9.2.2条:“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可否参照低规中的5Lx?•答:可以。•29、高规9.2.4条: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m以下的墙面上。低规11.3.4条: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对于在大面积空间或疏散走道低处无实墙的情况下,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如何安装?•答:考虑在地面上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比较好。•30、一、二类高层住宅底部设有物业、棋牌室、健身房等附属用房时,整栋楼是否仍可定性为住宅?(此种情况在住建规是按住宅定性的)•答:防火规范无具体规定,设计时可参考其面积,按照当地消防主管部门意见设计。物业、棋牌室、健身房等附属用房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要求设置的,可以。•31:“住建规”规定35层及以上住宅要设火灾报警系统,有的35层住宅,其高度没有超过100米,按高规可不设火灾报警系统,两规范不统一。•答:从严。•32、在没有正压送风机和排烟风机的高层住宅中,有常开防火门在火灾时需要控制,这种情况下是否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若不设,常开防火门如何控制?•答:防火门的控制有多种方式,有的产品自带控制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