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不熬夜1/122023年广东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精编【预览】此例优秀文档“2023年广东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精编”是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广东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篇1导读:广东省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时间为4月30日前,“地方专项计划”报名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30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普通高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见附件1)、《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以及2016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缩小区域入学机会差参考资料,不熬夜2/12距,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等学校升学渠道,提高我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现将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实施高校与专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第一批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招生学校及计划数详见附件3。省招生办公室在6月份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考生公布在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及具体专业。(二)实施区域和对象。为落实教育部(教学〔2017〕2号)文“重点大学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要求,以及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重点支持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精神,2017年,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区域界定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区域共30个县区,具体实施区域见附件2。根据《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参考资料,不熬夜3/12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的要求和实际,按照2016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城乡区域的划分标准,根据2016年度广东省最新行政区划调整,我省将“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对象确定为上述实施区域中,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考生。具体实施区划名称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三)招生方式。“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不得与其他自主招生类型兼报)、单独投档录取,录取时间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单独设置批次、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的'招生方式,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在本科第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且为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户籍。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17年8月31日。(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参考资料,不熬夜4/12际就读。(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填报志愿时间与我省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的时间同步,具体要求以省招生办公室6月份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为准。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分别在“自主招生等(高校专项计划)”栏目和“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地方专项计划)”栏目填报相关一本院校和相关专业。(一)“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方式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有关高校已陆续发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考生报名时间为4月30日前。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查看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各学校招生要求,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xzxbm)及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pgks)”中完成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参考资料,不熬夜5/12计划”。2.“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25日至4月30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pgks)”中完成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地方专项计划”报名工作。3.“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报名点属地原则,实行先网上申报后审查资格的方式。考生报考时须在系统上勾选所报考的专项计划类别,兼报“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勾选两个报考类别。系统将采集考生姓名、考生号,考生及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的市、县、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信息,以及考生三年的学籍信息。考生在申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信息时仅需申报符合条件的一位人员相关信息。(二)“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1.审核时间、程序。(1)资格初审。5月3日前,已完成网上报名申请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前往所在中学、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点根据考生网上审核表、户口簿、及学习经历等资料进行考生资格初审。报名点必须派专人认真核对考生在网上申报的各项信息与考生户参考资料,不熬夜6/12口薄原件、学习经历实际情况(应届生)及学习经历证明(往届生)呈现的信息是否完全相符,在信息完全相符的考生户口簿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报名点初审人员签名并加具公章。对于因行政区域撤并或名称调整,考生资格审核表上申报的户籍信息与考生户籍证明上呈现的信息不完全相符的,考生必须提交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两者实属同一区域证明,方能审核通过,否则视为虚报信息。中学、县(市、区)报名点不得受理由考生手工填写或预先打印的资格审核表。所有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由报名点初审人员核验原件后加具核验意见并签署姓名及加盖公章。因报名材料不规范而造成考生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由县(市、区)招生办、中学报名点负责向考生解释。报名点根据考生报考类别在网上将初审合格的考生设置“高校专项计划资格”或“地方专项计划资格”标志,打印《广东省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报考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见附件4)交由考生签名确认,供各级审核使用。兼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由报名点打印两份资格审核表,以备查验。报名点在网上打印《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5),按汇总表所列考生号的顺序汇总排列考生资格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分别在汇总表、审核表上加具有关负责参考资料,不熬夜7/12人签名及公章,在5月6日前将汇总表、审核表以及考生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市、区)招生办。初审完成后,由中学报名点在校内公示本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公示初审通过的社会青年考生名单。(2)资格复核。5月9日前,相关县(市、区)招生办根据中学报名点报送的考生材料对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在网上将复核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在网上分别打印本县(市、区)“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汇总表,并在汇总表及考生资格审核表上加具有关负责人签名及公章,将汇总表、审核表及考生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地级市招生办,并在县(市、区)招生办网站上或指定区域公示复核合格的考生资格名单。县(市、区)招生办不得受理中学报名点提交的未按照有关要求核验并加具核验意见的考生报名材料。(3)资格审核。相关地级市招生办根据县(市、区)招生办报送的考生材料对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网上将审核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在网上打印本地级市“高校专项计划”汇总表及“地方专项计划”汇总表,并分别在汇总表、审核表上加盖公章,并于5月12日前分别将“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汇总表(excel版及加盖公章后扫描的pdf版)报省招生办公室。参考资料,不熬夜8/12逾期未报送合格考生数据而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相关地级市招生办负责解释。省教育厅与省公安厅、省招生办公室进行考生资格联审审核通过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予以公示。(4)借考的往届考生资格审核。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或“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跨市、跨县借考的往届生须回原高中阶段就读中学(即原贫困地区就读中学)开具高中三年连续就读的学习证明,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在资格初审阶段,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户口簿、学习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考生资格公示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地级市招生办公示审核通过的本辖区内所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对公示后有异议的学生,由地级市招生办进行调查处理,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认定不符合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不能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所有被“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确保公平公正。各地级市及有关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大“高校专项计划”参考资料,不熬夜9/12和“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名单、录取分数、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及各类新媒体的积极导向作用,积极营造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鼓励贫困地区优秀农村学生踊跃报考,确保“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组织与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提升服务水平,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落实“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缩小区域入学机会差距,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等学校升学渠道的重要措施。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宣传,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报考组织到位、管理措施到位、服务保障到位。(三)严格考生资格审查,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要认真做好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严防高考移民和资格造假行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内容一致,确参考资料,不熬夜10/12保“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真正惠及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考生。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及时公示“高校专项计划”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