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在座各位学习!向在座各位致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规、管理知识培训课程(1)授课者:邓望林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党的十六大报告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护和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6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最宝贵的!但愿人长久,个个都安康!让从业人员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共享天伦之乐!生命无价,事故无情,珍惜生命,不忘安全!7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人命关天的事,一定要慎之又慎,确保万无一失!滿足从业人员的安全权和健康权的要求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尽的义务!8“安全第一”“安全第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安全第一”体现了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一种理性认识。这种理性认识包含两个层面:生命观和生产与安全的协调观。9关于生命观生命观体现了人们对自我生命的价值观念,也体现了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价值取向。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每个人都爱惜生命、保护生命。人民的生命安全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事故意味着对人的生命的摧残与毁灭。因此,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10关于生产与安全的协调观生产与安全的协调观是指对生产与安全、经济效益与生产安全的对立统一关系的理性认识。11关于生产与安全的理性认识安全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任何一个系统的有效运行,其前提是该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因此,“正常”是基础,是前提。对生产经营系统来说,保证系统正常就是保证系统安全,安全就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12关于生产与安全的理性认识(续)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3关于经济效益与生产安全的理性认识生产安全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发生事故就不能正常生产,就没有收入。事故损失增加了成本,减少或抵销了利润,更有甚者,可使生产经营单位破产。14关于经济效益与生产安全的理性认识(续)确保安全生产,生产才能正常进行。不发生事故才可避免事故损失。安全生产虽然不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但可以保障生产正常进行、促进生产和避免负效益。所以:安全生产也是经济效益!15关于经济效益与生产安全的理性认识(续)表面上,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会影响生产进度,会增加开支,经济效益与生产安全有矛盾。如果重效益轻安全,冒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则会事与愿违。实践证明,安全的产出比安全的投入大得多。只有正确处理,把生产安全作为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条件,才可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16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条件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凝聚力。提升企业社会信誉度,创建组织品牌,形成良好的组织生态环境,营造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劳动者劳动者17关于经济效益与生产安全的理性认识(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错!任何企业都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必须坚决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18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实现安全生产是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要求。19安全生产之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保护生产力,安全生产就是经济效益,安全生产保障家庭幸福,安全生产关系社会稳定,不要让事故影响了改革和发展!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第一牢牢记(重)!!安全生产法规什么是法律?22法律的概念法律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安全生产法律属于法律的广义范畴。23法律的基本特征1.法律是调节人民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一般性。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和统一性。24法律的基本特征(续)3.法律是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现实性。4.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25安全生产法规的概念安全生产法规是指调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与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安全生产法规是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程、条例、规范的总称。26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是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的方式和外在的表现形式,即是由何种国家机关,通过何种方式制定的,表现为何种法律规范的形式。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其法律效力也不相同。27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层次1.《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2.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3.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4.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5.有关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28《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过特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29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是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依据。30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续)普遍适用于各行各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主要有:《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消防法》、《质量法》等等。3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续)适用于特定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主要有:《矿山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等。32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续)一些规范特定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专门法律中也夹有一些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章节、条款,如:《建筑法》、《民航法》、《公路法》、《电力法》等。33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续)《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刑法》中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条文有:第115条第2款,第119条第2款,第124条第2款,第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6、和244条,第397条。34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并且为实施宪法和其他法律而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方面的行为准则,其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35有关安全生产的主要的行政法规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36有关安全生产的主要的行政法规(续)⒍《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⒏《工伤保险条例》;37有关安全生产的主要的行政法规(续)⒐《工厂安全卫生规程》;⒑《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⒒《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⒓《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38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发布的行为规范。地方性法规只在本地方范围内有效,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39广东省有关安全生产的主要的地方性法规⒈《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⒊《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⒌《广东省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40有关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指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在本部门权限内发布的具有规范性的规章、命令等,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41有关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续)有关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比较多。如原劳动部制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公安部制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原国家经贸委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42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发布的命令、决定等地方规范,是法律地位、效力最低的一个层次。如《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43安全生产法规的特征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规体系的构成部分,因此具有法的一般特征。此外,还有以下特征:1.保护的对象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者、生产资料和国家财产。2.既有社会性、政策性,又有科学技术性。44安全生产法规的职能1.确立安全生产关系;2.建立安全生产法律秩序;3.维护安全生产法律秩序;4.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45确立安全生产关系通过规定政府、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的安全生产职责,确立他们之间的安全生产关系。46建立安全生产法律秩序通过规定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安全生产相关法人、社会组织、公民的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法律秩序。47维护安全生产法律秩序通过明确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制裁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惩戒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律秩序,并教育广大群众,约束安全生产违法倾向。48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安全生产法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法律保障!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安全生产法规的职能,从而提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51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概念,权利和义务是由法律确定的。52法律关系中权利的概念权利表示权利享有者按法律的规定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和资格。53法律关系中权利的概念(续)权利享有者可以在其权力范围内自行决定如何行为。法律条文通常以有什么权利或有权、可以、允许做什么来表达。54法律关系中权利的概念(续)一方享有权利就意味着还存在承担义务的另一方。55法律关系中义务的概念义务表示义务承担者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56法律关系中义务的概念(续)义务可分为作为的义务和不作为的义务。可作为的义务在法律条文上通常以有什么义务或必须、应当做什么来表达。不作为的义务以禁止、不准、不得做什么来表达。57法律关系中义务的概念(续)义务是由法律规定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应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一种约束或限制。对义务没有选择的自由,应做的不能不做,禁止的不能去做。58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59犯罪犯罪由刑法明文规定,是一种危害社会已经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并且是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6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广义的法律责任即法律义务。狭义的法律责任指违法者实施违法行为所必须承担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责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是指狭义的法律责任。6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续)法律责任是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的,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执行的。法律责任的产生是因为实施了违法行为,实施了违法行为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三种法律责任(续)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63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的民事权益,依照民事法律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财产责任,以弥补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为目标,是补偿性的,一般以补足民事主体所受到的损失为限。64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或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因违法或不当,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