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诫勉谈话记录(最新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诫勉谈话记录(最新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诫勉谈话记录【第一篇】1、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诫勉谈话建议,报党委主要领导批准;2、在诫勉谈话前,应当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并向谈话对象发出《领导干部诫勉谈话通知书》,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谈话对象;3、诫勉谈话一般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进行,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同时指定专人做好谈话记录;4、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明确指出反映或存在的问题;5、诫勉谈话对象要对反映或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的作出解释和说明,提供有关材料;6、谈话人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并要求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7、诫勉谈话对象就谈话人所提出的要求表明态度;8、诫勉谈话对象核实谈话记录并签字;2/59、诫勉谈话后,谈话对象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说明,报送谈话的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诫勉谈话记录【第二篇】为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有效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一、诫勉谈话适用于以下事项1、有信访或其他渠道反映,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需要听取本人意见、早打招呼的。2、经帮助教育仍无改进,需进一步批评教育,促其重视,使之改正的。3、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批评提醒、引以为戒的。4、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的事项。二、诫勉谈话的对象水产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三、确定诫勉谈话对象的程序对工作人员的谈话,由局党政领导决定,并及时向局纪委通报诫勉谈话情况。四、主谈和参与谈话的分工与局中层干部的谈话,一般由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主谈;3/5与一般的工作人员的谈话,一般由该科室的领导或负责人主谈,可请纪委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局党委可直接对有关人员实施谈话。五、谈话的主要内容1、向被谈话人指出反映的问题,说明谈话的目的。2、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讨。3、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情况,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诫勉谈话记录【第三篇】为了更好地履行纪委工作职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竭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特制订以下规定。一、谈话适用以下几种事项:1。由*、举报及其他渠道反应的一般*问题,经核实后需与举报人见面。2。*或其他渠道,反应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核实并督促纠正。3。领导干部存在违纪的苗头*问题。4。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二、谈话人不得少与两人,并做好记录。三、谈话人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应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4/52。被谈话人就反应的问题作出个人陈述、说明或书面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3。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4。谈话人应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5。被谈话人对谈话人所提要求应表明态度,积极配合。诫勉谈话记录【第四篇】为强化对车管所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市纪委意见,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罗水华、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邱柏洲对车管所所长、教导员进行了诫勉谈话。一、诫勉谈话的时间2012年12月31日。二、诫勉谈话的对象车管所总支书记、所长樊刚、车管所总支副书记、教导员王向阳。三、诫勉谈话的地点车管所二楼会议室四、诫勉谈话的内容罗水华:为了加强交警支队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车管民警工作作风,着力纠正工作中的不良风气,根据群众反映需要转变工作作风的一般性问题;信访或者其他5/5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一些问题;车管民警中存在的可能酿成违纪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第三方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我代表交警支队党委对车管所的责任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强车管队伍作风建设,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一)是要深刻反思、积极整改。在工作中要杜绝华而不实、漂浮的作风,在整改中,要进一步查找不足,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车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对照检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二)要严于律己,强化公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