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浦南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细则(试行)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二00五年八月2浦南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细则(试行)1总则1.0.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的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1.0.2本办法适用于南平浦南高速公路业主、项目管理服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为南平浦南高速公路建设提供材料、设备和服务的合同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安全进行管理和全过程控制。1.0.3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编制。1.0.4本项目各合同单位应结合各自的实际状况,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项目建设的安全。执行本办法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1.0.5本项目将安全生产纳入合同管理范围,各合同单位应严格执行合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保证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和安全生产的投入。2术语2.0.1安全生产为了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毁等事故,保证生产的安全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2.0.2安全策划3确定安全目标、安全体系要素和实施安全生产的方法及要求的活动。2.0.3安全体系为实施安全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2.0.4安全审核确定安全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有效并适合于达到预定目标而进行的有系统的、独立的检查。2.0.5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2.0.6标识采用文字记载、印鉴、涂色、标签及计算机处理等形式表明某种特征的记号。3安全体系要求3.1管理职责3.1.1安全管理目标本项目全面推行安全合同管理和全员安全管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3.1.2安全管理组织项目建设业主和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单位分别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成员若干名;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施工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为本工程提供材料和服务的合同单位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4理人员;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签发工作指令时,应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1.3业主的安全管理责任(1)业主是项目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业主派驻各路段办事处是业主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执行安全管理的分支机构,负责项目各路段的安全策划、安全审核和安全检查,并督促项目管理服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活动,分析评价安全风险,采取整改及预防措施;(4)监督承包人履行合同条件19条的安全、保卫与环境保护的一般义务;(5)监督承包人落实技术规范中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6)按合同支付工程费用和合同规定属于业主风险的有关费用。3.1.4项目管理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1)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在业主的授权下,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是项目安全体系的组成部分,项目管理服务单位派驻各路段代表处是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执行安全监督的分支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各路段的安全控制、安全审核和安全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安全生产内部控制5管理制度,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活动,分析评价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整改及预防措施,并定期将安全生产状态报告业主;(4)具体组织监督承包人履行合同条件19条的安全、保卫与环境保护的一般义务;(5)监具体组织督承包人和监理单位落实技术规范中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生产过程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6)承担合同规定属于项目管理服务单位的相应责任。3.1.5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3)履行合同条件19.l的义务,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态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4)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5)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能,并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6)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风险,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3.1.6监理的安全生产责任(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6安全生产的监理管理制度,独立、公正地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合同实施;(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对施工安全方案进行审批,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推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验收通过;(3)对施工生产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施工安全、有序,按计划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责任范围进行处理或报告处理;(4)配合业主、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负责监督落实整改、纠正或预防措施;(5)签发各种工作指令,对工程实施进行有效控制,在工作指令中必须同时落实安全要求和措施;(6)依法承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能承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履行安全监理职责。3.1.7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项目建设业主各路段办事处主任、项目管理服务单位的项目管理部主任及代表处主任、总监理工程师、施工总承包合同段项目总经理和小标段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现场第一负责人,承担以下责任:(1)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确保人员到位、设施到位、工作到位;(2)建立、健全本单位在项目建设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按有关规定与所属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4)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和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7(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2.1安全生产原则(1)管理与自律并重: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从业入员有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义务;(2)强制与引导并重:业主、项目管理服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各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强制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款,各单位应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采取激励措施,引导从业人员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并服从安全管理;(3)治标与治本并重:应用安全科学与技术,同时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机制,采取措施切实加强事故预防及治理;(4)现场管理与文件管理并重:通过签字来划分和确认安全责任,通过检查和纠正来保证安全管理的顺利实施,建立可追朔性的安全管理机制。3.2.2安全生产策划(1)本项目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监理控制必须包括安全管理与控制;(2)施工过程中应执行安全生产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项目各有关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操作规程;(3)对爆破施工、高边坡施工、高墩桥施工、水上施工、隧道施工、通车路段交叉施工等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8(4)承包人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与监理的实施性工作设计(监理细则)必须有安全保证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监理工作计划应取得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及业主的同意;(5)每一工程分项开工申请必须有安全保证措施,批准工程分项开工必须明确安全要求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承包人在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安全生产活动全过程采用统一格式的记录,现场检查并填写,安全审核报告根据记录填写,用计算机打印的统一报告格式。3.3采购控制3.3.1应对材料、设备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安全的供应商,明确材料、设备的质量要求和安全性能要求,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进行采购和验收。3、3.2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国家、福建省和省高指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或使用的工艺设备、材料或产品。3.3,3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保管与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3.3.4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及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指定专门负责的部门进行采购,采购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3.3.5机电工程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开箱检测,开箱检验合格率必须达100%,必要时应进行设备调试,并查验有效的设备检验合格报告或证书等资料齐全,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2004)有关规定;3.3.6交通安全设施必须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9(JTJ074-94)进行施工,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经工地检验确认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3.4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3.4.1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1)进行安全策划,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制订施工现场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2)准备材料、设备、安全设施、防护用品,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各项工作应符合合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应办理有关审批手续;(4)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办理工程分项开工审批手续。3.4.2施工阶段的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过程中,应对各类持证上岗人员的资格、安全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验证,必须符合要求;(2)检查施工过程中人的行为,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和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应进行纠正;(3)应检查施工机械、工程各部位的状态,符合安全要求,对不安全的状态进行整改,对能量的不正常状态进行控制;(4)应改善施工环境,对危险物品、危险源、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作业和薄弱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预防事故发生;(5)对安全保证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监控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素质和技能,能够10正当行使职权,能够正确做好记录并能及时反馈和处理有关安全信息。3.5检查、检验和标识3.5.1承包人应对施工过程、行为及设施进行检查、检验或验证,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或验证,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对检查、检验或验证的状态进行记录和标识。3.5.2安全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和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当已有标准不能包括全部安全控制环节时,应在安全保证计划中明确规定;(2)应进行开工前检查、施工中检查和验收时检查,对重点控制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并加强控制;(3)承包人的检查应包括小标段项目经理的检查、安全员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操作人员自检、互检等环节;(4)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应包括巡视检查、现场抽检、验证及验收检查等环节;(5)对检查过程和结果应做好记录,对事故隐患应进行分析和处理。3.6事故隐患控制3.6.1建立事故风险分析评估制度,由各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对各工程分项的施工安全和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危害程度;3.6.2纠正与预防措施应有效,并能够降低风险,可按下列顺序选择采用:(1)消除危害,可使用替代方案、改进设计或改变工艺;(2)取代,可使用安全性能较好的材料、设备或其它物品取代原来的物品,或用安全意识较强、安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