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安全防范系统检测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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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系统检测与验收山东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中国赛宝(山东)实验室孙加红研究员总工办主任副总工程师一、内容简介目前安防工程检测验收所依据的主要标准是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各阶段。GB50348配套标准为GB50394-2007《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作设计规范》。这三个专项标准是对总规范的补充和细化,重点放在了三个子系统的工程设计上,并写的较深、较细,更便于指导具体应用。二、标准的主要内容(目次)1总则2术语3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5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6安全防范工程施工7安全防范工程检验8安全防范工程验收三、总则(编号与标准对应)1.0.1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通用型公共建(构)筑物(及其群体)和有特殊使用功能的高风险建(构)筑物(及其群体)的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均应执行本规范。1.0.3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应纳入单位或部门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其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三、总则1.0.4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1.0.5各类安全防范工程均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性,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1.0.6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四、术语(编号与标准对应)2.0.1安全防范产品securityandprotectionproducts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领域的特种器材或设备。2.0.2安全防范系统(SPS)securityandprotectionsystem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它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四、术语2.0.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ESPS)engineeringofsecurityandprotectionsystem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通常也称为技防工程。2.0.4入侵报警系统(IAS)intruderalarmsystem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GB50394:包括主观判断面临被劫持或遭抢劫或其他危急情况时,故意触发紧急报警装置)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四、术语2.0.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VSCS)videosurveillanceandcontrolsystem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条文说明】本规范所指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不同于一般的工业电视或民用闭路电视(CCTV)系统。它是特指用于安全防范的目的,通过对监视区域进行视频探测、视频监视、控制、图像显示、记录和回放的视频信息系统或网络。四、术语2.0.6出入口控制系统(ACS)accesscontrolsystem利用自定义符识别或/和模式识别技术对出入口目标进行识别并控制出入口执行机构启闭的电子系统或网络。2.0.7电子巡查系统guardtoursystem对保安巡查人员的巡查路线、方式及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电子系统。【条文说明】在安防技术界和智能建筑界,通常将该系统称为“巡更系统”。“巡更”是一个古老而传统的用语,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应赋予其新的内容。根据该系统的本质特征,本规范将其称为“电子巡查系统”。四、术语2.0.8停车库(场)管理系统parkinglotsmanagementsystem对进、出停车库(场)的车辆进行自动登录、监控和管理的电子系统或网络。【条文说明】将停车库(场)管理系统作为安全防范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是安防技术界和智能建筑界在多年实践中达成的一种共识。“车辆”作为移动目标的一个代表,其安全防范工作已纳入“技术防范”的对象之中。这样做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稳定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四、术语2.0.9防爆安全检查系统securityinspectionsystemforanti-explosion检查有关人员、行李、货物是否携带爆炸物、武器和/或其他违禁品的电子设备系统或网络。四、术语2.0.10安全管理系统(SMS)securitymanagementsystem对入侵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子系统进行组合或集成,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有效联动、管理和/或监控的电子系统。【条文说明】在建筑智能化系统中,综合管理系统习惯上称为IBMS,其中的安全防范系统的管理系统,通常称为SMS(securitymanagementsystem)。这里的安全管理系统也可称为综合报警安全管理系统(genericsecuritymanagementsystem),它是指在安全防范系统中,对其各子系统进行管理和控制的集成系统(包括硬件和软件),它除提供报警信息服务外,还可利用网络的信息资助提供其它的综合信息服务(如物业管理、社区医疗、网上购物等)平台。四、术语2.0.11风险等级levelofrisk存在于防护对象本身及其周围的、对其构成安全威胁的程度。2.0.12防护级别levelofprotection为保障防护对象的安全所采取的防范措施的水平。四、术语2.0.13安全防护水平levelofsecurity风险等级被防护级别所覆盖的程度。【条文说明】安全防护水平,是一个定性概念。需要在系统运行一定时期后(例如一年、两年),对其防范效果做出综合评价。由于它所涉及的因素较多(包括人防、物防、技防及其它方面),需要建立一个比较科学、比较完备的评价体系。四、术语2.0.14探测detection感知显性风险事件或/和隐性风险事件发生并发出报警的手段。2.0.15延迟delay延长或/和推迟风险事件发生进程的措施。2.0.16反应response为制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所采取的快速行动。四、术语2.0.17误报警falsealarm由于意外触动手动装置、自动装置对未设计的报警状态做出响应、部件的错误动作或损坏、操作人员失误等而发出的报警。2.0.18漏报警leakagealarm风险事件已经发生,而系统未能做出报警响应或指示。四、术语2.0.19人力防范(人防)personnelprotection执行安全防范任务的具有相应素质人员和/或人员群体的一种有组织的防范行为(包括人、组织和管理等)。【条文说明】人力防范(人防)是安全防范的基础。传统的“人防”是指在安全防范工作中人的自然能力的展现。即:利用人体感官进行探测并做出反应,通过人体体能的发挥推迟和制止风险事件发生。现代的“人防”是指执行安全防范任务的具有相应素质的人员和/或人员群体的一种有组织的防范行为,包括高素质人员的培养、先进自卫设备的配置、以及人员的组织与管理等。因此,本规范所称的“人防”与“人民防空工程”所说的“人防”不是一个概念。四、术语2.0.20实体防范(物防)physicalprotection用于安全防范目的、能延迟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实体防护手段(包括建(构)筑物、屏障、器具、设备、系统等)。2.0.21技术防范(技防)technicalprotection利用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组成系统和/或网络以提高探测、延迟、反应能力和防护功能的安全防范手段。四、术语2.0.22防护对象(单位、部位、目标)protectionobject由于面临风险而需对其进行保护的对象,通常包括某个单位、某个建(构)筑物或建(构)筑物群,或其内外的某个局部范围以及某个具体的实际目标。2.0.23周界perimeter需要进行实体防护或/和电子防护的某区域的边界。四、术语2.0.24监视区surveillancearea实体周界防护系统或/和电子周界防护系统所组成的周界警戒线与防护区边界之间的区域。2.0.25防护区protectionarea允许公众出入的、防护目标所在的区域或部位。2.0.26禁区restrictedarea不允许未授权人员出入(或窥视)的防护区域或部位。如:文博系统的文物卸运交接区四、术语2.0.27盲区blindzone在警戒范围内,安全防范手段未能覆盖的区域。2.0.28纵深防护longitudinal-depthprotection根据被防护对象所处的环境条件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整个防范区域实施由外到里或由里到外层层设防的防护措施。纵深防护分为整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两种类型。2.0.29均衡防护balancedprotection安全防范系统各部分的安全防护水平基本一致,无明显薄弱环节或“瓶颈”。四、术语2.0.30抗易损防护anti-damageableprotection保证安全防范系统安全、可靠、持久运行并便于维修和维护的技术措施。【条文说明】抗易损防护,即防护的抗易损性。它是系统及其所用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耐久性和抗破坏性等的综合体现。本规范将其作为系统设计的一项原则提出,意在提醒设计人员在进行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时,要注意抗易损防护。四、术语2.0.31纵深防护体系longitudinal-depthprotectionsystems兼有周界、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的防护体系。2.0.32监控中心surveillanceandcontrolcentre安全防范系统的中央控制室。安全管理系统在此接收、处理各子系统发来的报警信息、状态信息等,并将处理后的报警信息、监控指令分别发往报警接收中心和相关子系统。四、术语2.0.33报警接收中心alarmreceivingcentre接收一个或多个监控中心的报警信息并处理警情的处所。通常也称为接处警中心(如公安机关的接警中心)。【条文说明】在社会公众看来,凡是能够接收报警信息并做出某种反应的“机构”都可称为报警接收中心。但在法律层面上,只有公安机关接警中心才具有法定的接处警执法功能。本规范根据我国国情,将不具有执法职能的各类“接处警机构”,一律称为“监控中心”(可能有多级);而将公安机关这样的接警中心,定义为报警接收中心或接处警中心。四、术语2.0.34报警复核checktoalarm(GB503942.0.16)利用声音和/或图像信息对现场报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的手段。2.0.35紧急报警emergencyalarm(GB503942.0.17)用户主观判断面临被劫持或遭抢劫或其他危急情况时,故意触发的报警。2.0.36紧急报警装置emergencyalarmswitch(GB503942.0.18)用于紧急情况下,由人工故意触发报警信号的开关装置。四、术语2.0.37探测器detector(GB503942.0.19)对入侵或企图入侵行为进行探测做出响应并产生报警状态的装置。2.0.38报警控制设备controller(GB503942.0.20)在入侵报警系统中,实施设防、撤防、测试、判断、传送报警信息,并对探测器的信号进行处理以断定是否应该产生报警状态以及完成某些显示、控制、记录和通信功能的装置。2.0.39报警响应时间responsetime(GB503942.0.21)从探测器(包括紧急报警装置)探测到目标后产生报警状态信息到控制设备接收到该信息并发出报警信号所需的时间。四、术语2.0.40报警联动actionwithalarm(GB50395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