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50条汇编供参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对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没有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去部署、安排,工作责任压实还不够紧。对于保密工作责任制,强调的多,提出的要求多,亲自督促落实的少,在防微杜渐上警惕性还不够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时,更多的是提要求、作指示,主动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不够,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日常监督管理手段运用不充分。比如,较多的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过谈心谈话,对分管领域部门、单位的其他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少,思想交流不多,对思想动态掌握不及时、不全面,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管党治党责任压实不到位。没有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没有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比如,对集团党建工作全盘谋划、高点定位的格局还不够,导致部分基层组织对于党建工作任务满足于“量”的完成,缺少“质”的追求,存在照抄照搬,没有发挥主动性和原创性,约有X%基层支部党建工作仍较弱,家混改企业党建工作尚未形成固化体系。这些都反映出集团党委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还没有投入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抓党建、促发展,没有把党建责任扛实扛紧扛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作为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监管教育力度不够,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还存在不足。比如,平时与分管干部交流的多是业务工作,关注思想动态少,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教育提醒少,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执行纪律规矩还不够严格。虽然能够深刻认识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危害,但对此防范的警惕性、敏锐性不够。对个别干部身上存在的不愿担当、推卸责任、得过且过等“四风”问题新形式,以及作风散漫、迟到早退等现象,存有“老好人”怕得罪人思想,没有及时批评教育,责任意识层层传递力度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基层治理方面还缺乏系统性和精准度。虽然注重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变生硬的基层管理为治理。但党建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中的定向导航作用发挥不够,城乡融合的治理模式还不够完善,城市治理的“全周期管理”意识还有待加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不够到位。按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安排,有时局限于传达学习有关精神和会议提出要求,在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切实抓细、抓实上做得还不够,结合政协实际贯彻落实成效还不够好。抓基层党建和业务工作结合上方法还不够多、效果还不够好。如政协机关党的建设、发挥政协委员中的党员委员作用等还有待加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管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科学有效的动态激励机制没有完全建立。特别是对重点部门科室、村(社区)基层组织串案、窝案易发频发问题重视程度不够,从强化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严格问责等体制机制上想的办法不多,离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还有一定距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举措、办法还不多,权力监督制约的“笼子”扎得还不够紧,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虽然今年通过开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推动了干部队伍作风好转,但个别干部职工态度生硬、纪律松散、办事拖拉等现象仍然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还要加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做好自身廉洁自律的同时,对面上党风廉政抓的紧,谋划党建、纪律建设的次数不比经济工作少,尤其把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一个重点来推进。但也还有些地方有不到位情况存在,具体工作载体、检查督促上还有距离。在压实这两个字上还要下功夫。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压实“两个责任”上还需进一步强化。自己虽然做到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但过于强调常委工作分工,认为有专门的常委分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在风险防控、惩防制度等具体工作方面抓得还不够细,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督促检查较少,多以听汇报、看资料为主,还不够全面和准确,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真实情况掌握还不够全面和准确。2024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15篇】供参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自我约束不强。虽然自己能够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树牢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但聚焦司法工作重点,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升司法素质,投入的时间不多,耗费的精力不足,发力的作用不强。按照“严、实、细”标准,遵守政治纪律、强化规矩意识的弧度不大、力度不强,持之以恒抓作风的决心不够、措施不强。坚决守牢防腐底线,“围猎”腐蚀等各种不正之风,缺乏敢于亮剑争锋、敢于刮骨疗毒、敢于动真碰硬的精神,遵守纪律、守好底线、强化规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二是从严管理干部不够到位。虽然能够始终不渝地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细字为要”的标准,廉洁自律、谨言慎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但绷紧弦、拉满弓、敲响钟的防范意识和管理意识欠缺,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廉政教育,过多地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活动开展的渠道不宽、方法不多,载体不新,司法典型案例的剖析不够,司法知识的学习培训不足,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的效果不明显,对司法干部的监督管理松软、教育引导欠缺,压力传导不够,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纪律不严明、庸懒散漫等行为,约束机制不强、诫勉谈话不实、惩戒措施不严,未能达到触及灵魂、教育引导、治病救人的境界。从严从实从强加强作风转变、提升素质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纪律遵守不够严格。尽管我能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但对自身的标准和要求有所降低,防微杜渐的警觉性和危机意识不足,常误以为只要行为未触及腐败问题,未犯原则性错误,未触碰法律边界,就无大碍。这种侥幸心理导致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严格约束力度不足,规矩意识不强,纪律执行不严,对未明确规定的纪律规矩采取轻视态度,忽视了各项纪律要求,对一些潜在的歪风邪气和隐性腐败问题的警觉性降低,容易引发触犯纪律、违规越界的行为。二是廉洁文化氛围营造不够浓。在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方面,未能站在全局的高度和视角,对如何强化廉洁文化的理解和筹划不足,有效措施不多。廉洁文化建设的宣传覆盖面狭窄,宣传效果不佳,未能营造出弘扬廉洁基因、倡导廉洁修身的价值观和氛围,廉洁的导向、激励、约束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传承和廉洁风尚的崇尚需要进一步塑造和提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认识还不到位。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履职尽责的力度还不够;在管理监督干部方面,没有深刻认识到严是爱、宽是害的真正内涵,总认为这今年稳定发展任务比较重,应该多以正面鼓励、激励为主,对干部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没有必要动真碰硬,批评教育一下就可以了,没有准确把握严管与厚爱的关系。二是在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方面打折扣。对党内制度缺乏认真学习的态度和正确的认识,党的组织生活落实的不好,没有严格按照《党章》严格要求自己。比如:按照党章要求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部门还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反思自己,2022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仅XX次,缴纳党费有时不及时主动,不催不交,也没有履行好监督职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政治敏锐性不足。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不够,开展警示教育后未及时进行深刻反思其根源,导致自己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时政治敏锐不足,对“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复杂性、“四种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认识不到位。二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市政协换届以来,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制度进地了梳理、修改、完善,但时过境迁两年多了,一些制度也不适应工作需要,如何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面建立完善一套管人管事、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还有差距。三是自律意识不够强。认为政协组织是统一战线组织,两大主题是民主与团结,政协组织如何把各方面的人士团结起来,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通过“联络感情”,这个“联络感情”就是通过“聚一下”的方式。因此,在这种思想驱使下,有的时候不拘小节,与民营经济人士吃喝在一起,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上仍不足。能够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但对自己所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提醒还不够到位,没有真正做到拉下面子、硬起手腕,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地进行“咬耳朵、扯袖子、敲警钟”。二是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招数仍不足。充分认识到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但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具体工作中,仍习惯于运用悬挂标语、制作展板等传统的静态传播为主,方式较为单一、陈旧,传播效果不佳,没有开动脑筋、拓展思路,充分地利用短视频、直播、微信公众号等新方式,不断增强廉洁文化建设的公众参与度、互动性和体验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领导干部,我能够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品质,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严守党纪国法,加强自我审查,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但总体还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管党治党不够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做到制度化和经常化,虽然要求各级党组织常抓党风廉政建设、抓反腐败斗争,但存在“说得多、做得少”现象。二是纪律监督不够严。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一些“小毛病”,只要不是纪律性、原则性的问题,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提醒不深入,批评教育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尽管我能够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引领全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并始终维持廉洁自律的工作风貌,但若从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和更实的落实出发,“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二是在全面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养方面,我的思考和策划尚显不足,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检查和指导力度不足,纪律的约束力度不够严格,持续推动作风建设的效能有待提高。三是在对全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管理上,施压多于关怀,激励与竞争的机制尚未完善,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不论优劣皆同待”的心态,这种心态导致了工作风格的不扎实、思想的懈怠、进取心的衰减,以及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的不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弱化。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准规范干部行为、加强督促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等方面做到不够到位。口头上喊得多一点,行动执行上少一点,往往考虑到办公室党员干部比较辛苦,承担的任务任务重、工作节奏快、思想压力大,干部出现工作上的失误和疏漏时,指出问题、批评指责不痛不痒,真正打“板子”少,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定程度上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干部履职行为、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管理疲软松懈,压力传导不强,约谈提醒和跟踪问效的力度不大,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对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淡化。以上率下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对标对表《党章》《准则》《条例》,规范自己行为、矫正思想偏差还不够经常,虽然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的要求能够保持一致,但在带头模范践行、以上率下示范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