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监测管理程序文件现行版号/改次:A/0首版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本版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发放编号:(盖受控章处)文件编号:QP/PSZ-824-ZN01总页数:3(含本页)编制:史艳霞编制日期:2009年06月01日审核:陆长松审核日期:2009年06月01日批准:张朝晖批准日期:2009年06月01日文件修改记录修改状态日期修改章节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翻印第1页共3页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体系文件名称深圳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编号QP/PSZ-824-ZN01文件标题质量环境安全监测管理程序版号/改次A/0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翻印第2页共3页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1.0目的使各物业服务中心在QEHS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保持对自身质量环境安全状况的了解,评价环境/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实现情况,验证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程序是否有效且被很好地履行,同时确定是否满足了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2.0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QEHS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可能具有重大质量环境安全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监测与评价。3.0职责3.1业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安排环境监测的相关工作,并制定环境安全监测计划。3.2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本部门监测计划的制订与实施。4.0方法及过程控制4.1各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已识别的重大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环境安全管理方案,有关环境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等资料,组织制定《监测计划》。4.1.1监测计划中设置的需监测的环境安全表现参数应具有客观性、可验证性和再现性,还应能反映公司的活动及环境安全方针,可操作性强、成本低、效益高并且技术上可行。4.1.2监测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A.监测的项目及分析内容;B.监测的时间、频率;C.监测责任人;D.产生的记录。4.1.3监测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公司相关部门审批。4.2相关部门按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单位是外部有资格的机构,由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内部监测人员、设备、方法,应符合国家规定,并做好相关监测记录。4.3所有用于环境安全监测的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的周期予以校准,具体规定按照《计量设备管理程序》执行。4.4监测记录中除包含监测的结果外,必要时还应包含对监测结果的评价及应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4.5品质管理中心根据分公司的监测结果及公司环境安全行为,每年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对目前公司的环境/安全绩效进行评审,评审除包括环境安全表现和过程控制对实现目标和指标的符合性外,应特别注意评审对相关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以确定环境安全管理改进的方向和目标。4.6有意外事故发生时可即时增加评价次数。4.7评审结果应予以记录,必要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体系文件名称深圳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编号QP/PSZ-824-ZN01文件标题质量环境安全监测管理程序版号/改次A/0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翻印第3页共3页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4.8监测计划应随环境/安全目标、指标或管理方案的变化而修改,修改应履行原审批手续,并通知到相关责任人。5.0相关文件5.1QP/PSZ-760-GC01《计量设备管理程序》6.0记录表格6.1QR/PSZ-824-ZN01-01《监测计划》6.2QR/PSZ-852-ZN01-01《纠正/预防措施报告》6.3《监测报告》(外部监测机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