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讨发言:持续在提高纪法贯通能力上下功夫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上指出,纪检监察干部要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XXX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要增强专业本领,全面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效。要落实好指示要求,首先要把纪法业务学好,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素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基本法规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透,对新出台制度规定不熟悉,监督执纪执法随意性大等,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一名案件审理干部,要提升纪法素养,应从对基本法规制度的熟练掌握和对新出台新修订制度的学习运用开始,常积尺寸之功,进而夯基垒台,把学习的成果切实转化为执纪执法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把学和测结合起来,确保真学真懂。首先要明晰“学什么”。纪法双施双守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学好党章党规党纪,又要学好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按照位阶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截至建党一百周年,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有3615部。法律按照位阶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据不完全统计,现行法律有26977部。面对如此浩瀚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参考《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教育整顿学习资料》专栏及我委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列学习资料,结合工作实践,我们初步梳理案件办理常用法规制度40部,作为审理室党支部的重要学习书目,切实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次要理清“怎么学”。发挥好领导带头作用,通过领学讲学,为纪检监察干部严深细学基本法规制度作表率、树标杆;发挥好线上学习平台作用,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内网”“微课堂”“清廉建设”等,整合碎片化时间,倡导每天诵读纪法条文1小时,做到处处可学习、时时受教育;发挥好党支部组织优势,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推动学习基本法规制度走深走实;发挥好全员培训优势,开展“基础法规培训人人过关”工程,通过定期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每月大讲堂”“青年课堂”等方式促学助学,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切实解决“本领恐慌”。最后要力求“学到位”。学得怎么样,测一测才知道。结合工作实际,借鉴纪检监察学院的好经验好做法,建议采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组织测试,在测试中检验学习成果,以测试倒逼学习质效的提高。二、把学和研结合起来,确保学深悟透。纪法知识是要用在实践中的,所以在纪法学习中还应当多思考、多总结,避免读死书、死读书。一是通过研讨加深学习,围绕纪法学习主题,聚焦典型案例,发挥好业务骨干在纪法研学、业务引领、攻坚克难方—3—面的积极作用,探究纪法理论实践运用。在旁听法庭庭审后,组织大家就控辩双方对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辩论情况开展研讨,进一步推动“查、审、诉、判”共学互鉴,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运用。二是通过调研启迪学习,把深学习与实调研统一起来,既在充分调研中深入查找学习短板,推进针对性学习,又把学习效果作为调查研究的重要方面,“解剖麻雀”,以研促学。每次在组织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之前,通过书面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基层案件审理人员在实践中的主要困惑,针对性地设置培训课程;凡有中央新的纪法规定颁布,一方面引导推动全市案件审理干部加强学习,另一方面把其适用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调研、案件质量评查,确保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实现精准有效贯彻执行。三是通过协作促进学习,实践中,审查调查与案件审理意见统一的过程就是一个互相学习提高的过程,通过充分沟通、坦诚交换意见,推动进一步完善事实证据、校准定性量纪、规范程序手续,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引领审查调查和审理接力而为、相向而行,朝着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目标共同奋进。三、把学和用结合起来,确保知行合一。纪法学习教育,关键是付诸行动、见之实效,做到知行合一,实现“力行而后知之真”。因此,纪法学习不能单纯学条文,还应加强实务层面的学习。近年来,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发布了3批指导性案例,案件—4—审理室应将其纳入学习范围,推动实现以学促用、学用相长。一要学出政治能力,从纪法知识体系中深刻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深刻领悟讲政治和讲法治的辩证统一关系,做到查办、审核案件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想、从政治上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个案办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考量。二要学出专业水平,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效。此外,还应把纪法学习与党的政策策略学习统筹起来,特别要注重学习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新部署新要求,综合考虑事实、纪法和当事人态度来处理案件,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三要学出斗争本领,将纪法学习融入岗位练兵、实战练兵,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核把关一线,砥砺敢于善于斗争的精神。案件审理室在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中,既要做到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纪法错误的情形敢于说“不”,又要树立服务意识,深化沟通协作,与审查调查部门共同研究破解实践难题,做到善于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