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学院教学工作文件汇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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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学院教学工作文件汇总(三)二十一、南通大学学生评教工作实施细则为加强课程教学的质量管理,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南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学校定期组织学生评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评教范围凡担任本科课程教学的教师均为学生评教的对象。二、评教指标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主要内容共包括八个方面,详见附件: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学生用)。三、组织方式1.学生评教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制订评教标准、拟订工作计划、作出具体安排。2.各学院负责学生评教的动员、组织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学生评教的组织管理,确保学生评教的正常运行。四、测评程序1.教务处发出评教通知,对学生评教提出具体要求,做好测评软件的准备和测试工作。2.各学院根据教务处的要求进行测评前的部署。3.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到指定地点进行测评。4.教务处进行测评数据的统计整理工作。五、测评时间学校根据每学期工作安排,确定测试时间,一般为第15-16周,教务处负责开放“学生评教系统”,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评教活动。六、评教方法评教采用学生实名登录的形式,学生用学号和密码登录评教系统后,选择对应课程按评估指标进行评价。七、统计汇总评教时,学生针对每一项指标,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进行评价,评教系统将分别按100分、85分、70分、55分、40分进行折算统计,教务处将统计结果下发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进行最后的汇总、分析和处理,并反馈到学院有关任课教师。八、其它要求1.各学院在评教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2.学生评教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进行现场管理,学生不得无故缺席。3.学生在评教过程中不能相互讨论,不能相互代评,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认真完成评教工作。4.各学院要根据学科、课程的特点,另行制订学生评教的实施细则,组织学生评教,作为学校评教信息的补充。九、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南通大学教务处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二、纺织服装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表比赛人姓名:项目评分标准得分教学观念(15分)体现素质教育精神,面向学生全体,发展个性,尊重学生,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教学内容(30分)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切合学生实际,内容正确,容量适中,能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大纲处理教材,重点和难点突出。教学设计(25分)教学思路清晰,结构合理,方法得当,注重激发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维。教学艺术(20分)善于组织教学,有教学调控能力;语言流畅,普通话标准,术语正确,言简意赅;有详有略,节奏得当;教态自然。教学效果(10分)达到教学目标,课堂气氛好,听后总体印象好。合计二十三、南通大学纺织服装学院教务管理制度一、教学秘书应将教务处每学期安排的教学任务及时下达给开课的教研室。二、教研室必须按时完成学校、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和教学研究任务。三、教师申请领取教材时,需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教学的院长签字和加盖印章后,到教材科领取教材。四、每学期期末,教研室应当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组织有关教师完成考试命题工作,考试题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和分管教学的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印刷。五、期末考试后3天内,教师应当将成绩单、试卷和试卷分析送学院教学秘书。六、学校教学秘书及时将考试不及格的名单通知有关同学。七、期末时,教师应当及时将教学日历、教案等基础教学资料送交教学秘书,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后,由教学秘书统一整理入档。八、有课的教师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应当经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批准,并经学校教务处许可后,由教学秘书具体安排调课。二十四、南通大学纺织服装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实践教学的主要环节,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南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程(修订)》要求,加强对纺织服装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促进其提高水平和质量,更好地发挥该环节在纺织、服装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结合纺织、服装专业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细则。一、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教学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训练和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毕业设计(论文)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次较为系统的训练,应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学生的能力:1、理论研究、查阅文献资料、调查收集信息的能力。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3、设计、计算、绘图能力。4、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能力。5、外文阅读、计算机应用能力。6、撰写论文报告或设计说明书的能力。7、组织和参与展示(表演)活动的能力。8、语言表达、思辨能力。设计类专业的学生必须进行毕业作品的展示(表演),方案设计、场地(舞台)设计及布置落实工作是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在最后一学期完成,各专业用于集中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严格按各专业教学计划所订时间执行。二、选题原则l、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或学科大类培养目标的要求,满足教学基本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工作积极性。2、课题的选择要理论联系实际,尽可能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实际需要相结合,尽可能与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相结合。提倡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叉,鼓励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直接承担符合要求的课题。3、课题的选择应体现中、小型为主的原则,即设计(论文)的量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全部内容,或者能有阶段性的成果,既不使学生承担的任务过重,结束时遗留很大的尾巴;又不因任务过少,造成学生空闲,以致达不到基本训练的要求。4、纺织工程和服装设计与工程(工程类)专业的学生结合工程实际类型课目、服装设计与工程(设计类)专业应结合社会实际题目力求达到80%以上;在保证基本工程训练、掌握本学科基本功的基础上尽可能安排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研究专题;结合教师的科研任务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应选择那些能较好地满足教学要求、涉及知识面较宽并有一定实际意义的课题。工程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其选题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积极组织学生走向学科前沿。设计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有新颖性,有一定的学术性,其选题原则上要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并结合主题和研究内容展示(表演)设计作品。5、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一生一题。工科类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如果确因题目比较大,而需要多位师生共同参与的,应设立团队型课题(允许跨学科、跨专业),每个团队课题须设3-5个子课题,设总指导教师1人,每个学生独立完成1个子课题,有各自的指导教师。6、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鼓励学生创新。7、同一指导教师每年指导学生的课题应保持在同一学科方向或研究领域,但研究内容不得雷同。三、工作程序l、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各教研室确定符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条件的教师,报学院批准后,于最后一学年第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每年11月底前,教师提出课题方向和题目,填报立题卡,并说明题目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经教研室讨论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题目和指导教师,学院批准后向学生公布。组织学生选题,各学院可采取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查签字后,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学期末下发给学生。任务书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教研室主任同意,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每年12月底,各学院填报《南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送教务处备案。2、动员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各教研室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本管理规程,明确职责及要求,安排必要的指导培训和专题讲座。3、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学院、教研室按要求进行前、中、后三期检查。(1)前期: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的必要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2)中期: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各教研室应有书面检查纪录,各学院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形成汇总材料上报教务处。(3)后期: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着重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图纸(作品)的质量、实验数据及软、硬件成果的验收等。4、答辩及成绩评定每年6月中、下旬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具体日期按进程表执行。学院于答辩前公布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工作安排。答辩前10天,学生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写出评语,交评阅教师评阅,在此期间,组织服装专业的学生进行毕业作品的展示(表演),学生必须参与展示(表演)方案设计、场地(舞台)设计及布置落实工作,并进行认真考核。在最后3天,评阅教师将论文或设计中检查出的问题反馈给学生,学生进行整理、修改,准备答辩。答辩小组组织学生答辩,答辩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5、评优、总结及资料保存答辩结束,学生将全部资料装订好上交指导教师,由学院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为5年,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全部资料送学校保存。装订格式参见《南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第三条。答辩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抽样分析检查,按学院学生总数的5%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填写《南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表》报送教务处审定。答辩结束一周内,教研室完成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总结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本单位执行本规程的情况及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因教学改革和培养计划变更而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前进行的,按上述程序整体前移。四、指导教师1、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关心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教书育人。对学生要严格考勤,重视和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2、指导教师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的教师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研室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工作。3、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必要时可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指导,但应由本专业指导教师负责,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问题。4、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特殊情况由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批准。5、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1)按规定选择课题,报教研室和学院审查。(2)课题经学院审查通过后,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签字后下发给学生。同时制订指导计划。(3)帮助学生确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4)审定学生拟定的论文提纲、开题报告或设计方案,配合教研室和学院进行前、中、后三期检查。(5)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能以适当的形式保证与学生进行必要的交流,并对交流作书面记录,指导教师对每位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2次。(6)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和批改学生外文摘要及译文。(7)服装专业的指导教师要负责指导学生进行毕业作品的展示(表演)方案设计、场地(舞台)设计等方面的工作,并进行认真考核。(8)答辩前,按《南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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