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青开安监[2010]47号关于举办2010年全区第三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班的通知黄岛街道办事处、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举办2010年全区第三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黄岛街道办事处、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所辖生产经营单位未经安监部门组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2、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23、电气安全技术和防火防爆技术;4、基础安全生产管理;5、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6、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含特种设备管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重大危险源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培训时间及地点1、培训时间:2010年8月17日——2010年8月20日。2、培训地点:黄海职业学校综合楼五楼多媒体教室。3、报名地点:黄海职业学校综合楼5楼安全培训中心。乘车路线:黄岛轮渡至胶南中巴车到王家港车站下车,薛家岛轮渡至胶南大巴车到王家港车站下车,开发区20路公交车、22路公交车到王家港车站下车(石油大学西行200米)。四、培训费用每人共计4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费等)。五、有关要求1、本期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主要是黄岛街道办事处和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所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请以上两个办事处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青开安办[2010]8号)的有关要求,组织所辖单位所有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按时参训。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前安排好单位的工作,确保参训人员能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参3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凡旷课时间累计半天以上的,取消考核资格;找人代替参加培训和考核的,取消考核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至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和所在单位。考核不及格的人员允许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须重新参加初次培训。区安监局将抽调专门力量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3、请各参训学员于2010年8月17日上午8: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和青岛市安全生产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报名参训。附件:青岛市安全生产培训/复审/学员报名登记表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联系人:区安监局李志电话:86988379黄海学院董长富电话:83186692)主题词:2010年第三期初次培训通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8月10日印发4附件:青岛市安全生产培训/复审/学员报名登记表序号:□初领□复审年月日姓名性别民族照片工作单位学历所属市区、单位名称主管部门单位分类□国有、□集体、□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私营、□合资、□独资、□其它体检医院及结果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培训类别□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一般□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制冷、□登高架设、□其它培训时间职务青岛市安全生产培训/复审/报名学员证序号:□初领□复审年月日姓名培训类别□企业主要负责人□危化品、□烟花爆竹、□矿山、□一般□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制冷、□登高架设、□其它培训地点培训起止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准考证号备注考试不及格者,可于10日内申请补考一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二寸)特种作业人员(一寸)发证照片粘贴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