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实施国发〔2011〕40号和粤发〔2011〕13号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以降低事故总量、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为主攻方向,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着力凝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共识与合力,着力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着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着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全面抓好粤发〔2011〕13号文件要求的贯彻落实1.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本地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对本地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原则上-2-要由同级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兼任;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2.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把安全生产纳入各项工作的规划、部署、实施全过程。3.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的工作机制。三、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4.加强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市、县两级监管能力保持相对稳定并得到加强,加强基层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救援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基层监管工作手段。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监管能力。5.完善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各项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6.积极组织实施《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及时跟踪督促“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发挥好重点项目在提升安全水平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安全科技进步和安全产业发展,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广东省级中心实验室建设,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技术力量强、专业化服务水平高的骨干安-3-全中介机构,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技术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四、继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7.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企业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8.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考评体系,达标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开展执法行动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促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相结合,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结合,与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相结合。9.继续推动国家关于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提高事故伤亡赔偿标准等具体规定的落实,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加强工伤预防,引导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五、强化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工作10.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各自依法严惩的工作机制,把联合行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轨道,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整体效果。1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从重处罚、-4-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12.推广珠海市打造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经验做法,引导各地通过企业基础信息、隐患自查自报和责任制量化绩效考核三个平台的运作,构建科学、依法、动态的安全监管体系。13.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摩托车、拖拉机安全整治力度,有效遏制涉摩、涉拖较大事故多发势头。继续推进重点车辆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大力抓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校车事故发生。完善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物品道路运输实行更严格监管。抓好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基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机制、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大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力度,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4.进一步强化消防工作安全监管,巩固“清剿火患”工作成果,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保持对人员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格监管的高压态势。15.切实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深化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电力工程等安全整治,落实建筑施工各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提高施工安全防护水平。严格工业园区、产业转移区、城际轨道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和监管。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培训,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组织施工,并健全各类安全操作规程。16.加大对矿山及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严格实行安-5-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加强对已取得相关证照的采矿单位的督查,发现问题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罚。全面排查和掌握尾矿库情况,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准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17.按照《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好化工园区或危险化学品专用区的安全监管;抓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的分级管理和分类监管,强化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建档和跟踪;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切实把好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审批关。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和仓储设施安全监控,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严查销售来路不明产品及超范围经营,深入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8.进一步完善渡口渡船长效管理机制,突出加强珠江口、琼州海峡等重点部位的水上运输安全综合监管工作。19.贯彻执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深化冶金、有色、机械等重点工贸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20.加强民航、铁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21.强化对旅行社、重要景区景点等的安全监管。22.认真排查和消除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建材、轻工、纺织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成品油库和加油站、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6-23.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对尚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24.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七、进一步提升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水平25.强化应急预案管理,搞好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推动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管理从高危行业拓展覆盖到全行业。26.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作机制和事故救援指挥协调机制,实现跨区域、跨部门应急联动。完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实现各级应急管理信息实时共享。27.加快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供水供电、城市燃气等专业救援和综合应急救援省级骨干队伍建设,组织好相关应急演练,提升救援综合水平。突出抓好韶关、清远、河源、梅州、肇庆五个省级矿山救援基地建设。28.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落实好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制度;拓宽应急工作宣教培训渠道;大力开展应急管理理论和技术研究。八、着力提升职业危害防控能力29.加快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调整,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职业危害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30.认真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积极推进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严格职业卫生许可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7-度,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31.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对职业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理。完善各类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工作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3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建设。九、积极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33.加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村镇、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全面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的自觉性。34.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文化体系,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安全文化传播,鼓励社会各界支持、赞助安全文化公益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安全诚信企业、安全文化和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3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宣贯培训、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十、严格安全生产考核问责36.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2012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将事故指标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强化政府监管责任。37.逐月统计分析、季度通报公布、年度考核表彰,及时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对控制指标超进度的地区和-8-部门及时预警,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指标任务。38.制订2011年至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39.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推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培养、提拔、评优评先等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问责。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相关要求。40.严格按照“责任倒查”和“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依规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的跟踪落实,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41.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加大对事故企业及其负责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并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纳入“黑名单”予以公布,严格落实“不安全不生产”规定。十一、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42.继续抓好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程的制定工作,重点做好《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工作,健全完善“规范完备、门类齐全、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