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第一期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1月2日—7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全县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县五乡两镇的重点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车辆8台次,检查了餐馆30户,凉皮店5户,馍馍店2户,烤馕店3户,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范围经营以及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情况进行落实。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劣质油脂及其它用伪劣手段加工食品的行为,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对米面油、熟食制品、肉及其制品、调味品、食用添加剂等进行重点检查,严格食品原材料购置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和台帐的建立完善。信息第二期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为确保节日期的食品卫生安全,维护市场繁荣稳定,商品品种丰富,供应充足,上市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让全县各族人民渡过一个欢乐,健康的节日,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合工商、畜牧、质检、农业等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了食品销售商店112家,餐饮业45家、学校7所、县奶牛场1家、豆腐坊1户及5户蛋糕坊。此次活动中共出动人员45人次,出动车辆13台次,信息第三期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2010年2月1日伊吾县卫生监督所按照《关于在我区开展问题奶粉彻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联合工商、畜牧、质检、农业等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问题奶粉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活动中共出动人员45人次,出动车辆13台次,对全县区域内的超市、商店、农贸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了超市、商店80家。检查未发现问题奶粉。信息第四期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为确保2010年春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维护市场繁荣稳定,商品品种丰富,供应充足,上市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让全县各族人民渡过一个欢乐、健康的节日,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合工商、畜牧、质检、农业等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活动中共出动人员30人次,出动车辆9台次,对食品超市、商店、农贸市场的含大米、面粉、食用油、畜禽产品、肉食品、乳制品、调味品等品种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了食品销售商店97家、餐饮业30家、学校7所、县奶牛场1家、豆腐坊1户及5户蛋糕坊。本次检查的主要范围是各餐饮单位、超市的食品卫生状况和设施条件,食品进货渠道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米、面、油、肉、调味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等各类食品或原料的进货验收检查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情况;超市所售食品食品包装情况,散装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情况;上市的畜禽肉类定点屠宰检疫情况等。通过这次大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单位均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注意索取生产厂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与产品检验合格证,并能按照卫生标准使用添加剂,下一步我所将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及餐饮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把工作做细做实,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保障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的消费安全。信息第五期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2010年3月9日—3月10日由县委常委滕常委亲自带队联合卫生、经贸、工商、质检、畜牧、农业、公安、广电等部门在伊吾镇、淖毛湖镇展开食品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各职能部门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主要重点检查3所学校食堂,新疆广汇新能源公司食堂,商店,超市和餐饮单位共30家。对从事餐饮服务、食品流通、食品生产经营户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凉菜的制作贮存,餐饮具消毒,蔬菜农药残留、禽畜肉类检疫证明、食品生产加工的过程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地检查,严令禁止使用非环保购物塑料袋及劣质餐巾纸,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商店、超市无证经营行为,通过检查各餐饮单位、商店、超市均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各餐饮单位配备了筷子消毒机和餐具消毒柜,为防止餐饮单位没有对餐具及时消毒,现场进行抽样餐具大肠菌群监测,保证了餐饮具的消毒。信息第六期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为进一步做好“3.15”宣传日活动,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为了保证3.15期间市场繁荣稳定,商品品种丰富,供应充足,上市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我所联合工商、质检、农业、公安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3.15期间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超市、餐饮行业等群众消费集中的场所进行宣传活动。此次重点对食品批发店、餐饮业、熟肉制品、调味品、乳制品、冷冻食品、酒类、饮料和散装食品进行了检查。在对商店的检查中发现有面包、罐头、小包装食品过期,数量60公斤,当场没收。个别餐饮单位存在脏乱差、餐具消毒、生熟不分、过期食品、原辅料索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现象,针对餐饮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在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把没收的过期食品在我县垃圾场集中销毁。信息第七期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伊吾县卫生监督所按照《关于继续做好问题奶粉查处工作的通知》(新食安协办电[2010]14号)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问题奶粉彻查工作。此次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数18人次,对全县区域内的超市、商店、农贸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了超市、商店65家。本次检查未发现问题奶粉。信息第八期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2010年五一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维护市场繁荣稳定,商品品种丰富,供应充足,上市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让全县各族人民渡过一个欢乐、健康的节日,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合工商、畜牧、质检、农业等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活动中共出动人员45人次,出动车辆13台次,对食品超市、商店、农贸市场的含大米、面粉、食用油、畜禽产品、肉食品、乳制品、调味品等品种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了食品销售商店112家、餐饮业45家、学校7所、县奶牛场1家、豆腐坊1户及5户蛋糕坊。本次检查的主要范围是各餐饮单位、超市的食品卫生状况和设施条件,食品进货渠道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米、面、油、肉、调味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等各类食品或原料的进货验收检查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情况;超市所售食品食品包装情况,散装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情况;上市的畜禽肉类定点屠宰检疫情况等。通过这次大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单位均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注意索取生产厂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与产品检验合格证,并能按照卫生标准使用添加剂,下一步我所将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及餐饮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把工作做细做实,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保障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的消费安全。信息第九期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为了全面贯彻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身体健康,伊吾县卫生监督所立即组织人员,对学校餐饮安全、传人病防治、医疗保障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全县范围内六家学校、两家托幼机构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一、餐饮安全:(1)6家学校2家托幼机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许可证、人员健康证明合格证都齐全。(2)2家学校台账索证不规范,2家学校2家托幼机构用发芽马铃薯炒菜,1家消毒柜不能正常工作。(3)6家学校2家托幼机构集中供应合格生活饮用水。二、传染病防治:有传染病防治、传染病报告制度,晨检、午检记录。三、1家托幼机构有专职保健医,其它学校和托幼机构保健医均为兼职。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信息第十期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我县开展高考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为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保证中、高考的顺利进行和考生的身体健康,我县食安办组织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教育等部门开展学校食堂为重点检查对象的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行动。这次行动重点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取缔校园周边饮食、检查了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的经营情况;餐饮从业员工的健康证和培训情况;是否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各个环节的规范操作等。检查发现,学校食堂能按有关要求做好工作,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环境卫生意识有较大的增强,对食品加工的各个程序都能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确保了我县中、高考期间学生的用餐安全。信息第十一期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我县开展生活饮用水专项检查工作为切实做好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2010年6月17日至21日,伊吾县卫生监督所和县疾控中心的有关人员对全县辖区内各类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自备供水等单位的生活饮用水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本次共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2家,二次供水单位5家,每个乡镇都在当地领导的协同下抽样4处水源,分别是水源地源头水、水管末梢水,带回疾控中心进行水质监测,检查中对6家未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的供水单位,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标准,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对水源地周围设保护措施及明显标识,并健全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同时要求其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加强生活饮用水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健康相关制度。今后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供水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水污染及介水传染病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使用卫生、安全、放心的生活饮用水。信息第十二期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收到关于开展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大检查。此次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数12人次,对全县区域内的超市、商店、农贸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了超市、商店65家。本次检查未发现地沟油。信息第十三期伊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伊吾县部署清缴问题乳粉及食品安全整顿督查工作9月19日,伊吾县政府在卫生局三楼会议室召开清缴问题乳粉及食品安全整顿督查会议,落实清缴问题乳粉责任,对食品安全整顿督查工作进行部署,对食品安全整顿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高丽红主持。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克尤木传达了自治区政府清缴问题乳粉和食品安全整顿督查安排精神,对全县问题乳粉清缴和各乡镇食品安全整顿督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政府副县长高丽红与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签订了清缴问题乳粉责任状。会议要求,全县所有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销售、藏匿2008年的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仍持有上述问题乳粉的单位及人员要立即主动上缴,生产环节的上缴至当地质监部门,流通环节的上缴至当地工商部门,餐饮服务环节的上缴至当地卫生部门,含乳饲料生产企业的上缴至当地农业部门。凡在2010年9月30日前主动上缴的,可免于处罚;逾期拒不上缴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处罚并给予严厉打击;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按照自治区关于问题乳粉查处工作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我县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落到实处,9月19日,伊吾县副县长高丽红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相关单位签订“乳粉安全目标责任书”。近期问题乳粉事件再次引起了自治区的高度重视,专门在伊吾县卫生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据此,伊吾县要求继续开展问题乳粉清查工作,对辖区内超市、商店、零售摊位进行不间断、拉网式的大搜查,做到不漏一店和一户,确保对2008年问题乳粉彻底清缴销毁。对监管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截至目前,伊吾县未发现“问题乳粉”的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