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务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2011年11月建筑安全监理的重要意义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规章及地方建筑工程法规的陆续出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监管、工程监理制的推行、普及,以及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意识已是深入人心,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恶性安全事故频发。客观上,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势必增加各种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从而导致成本的增加,而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是不能直接产生效益的,因此施工单位从自身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往往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性不高。但主要的原因还是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未能提高到应有的高度,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只注重了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忽略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同样,目前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或多或少在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上也存在一定的误区,往往偏重于对工程质量、进度方面的监理,而不能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这一方面与长期形成的管理意识有关,另一方面,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也制约了他们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针对以上情况,作为监理单位从业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加强安全管理意识,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业务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才能更好地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监理目标。2010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问题一是事故总量明显下降。2010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事故627起,比2005年减少388起,下降38.23%。二是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2005年房屋市政工程事故死亡1193人,之后每年不断减少,2008年降到1000人以下,2009年降到900人以下,2010年又降到800人以下,2010年比2005年下降35.29%。三是较大及以上事故明显下降。2010年房屋市政工程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是29起、125人,比2005年分别下降32.56%和26.47%。由此可见,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管理工作业异常重要。事故原因分析一、思想认识方面,一些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一些企业没有真正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没有按照要求将安全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重要议程。二、企业管理方面,部分施工企业甚至一些高资质的施工企业,管理方式粗放,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安全投入欠帐严重。三、政府监管方面,部分政府主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监管能力与日益增大的工程建设规模不相适应,监管效能出现层层衰减问题。四、责任主体安全履责方面,一些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对自身应负的安全职责不清,未起到应有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作用。五、建筑市场环境方面,不合理低价中标、不依法履行建设程序、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现象依然比较普遍。六、建筑业行业劳动者素质方面,我国建筑行业一线作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他们的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基本操作技能较差。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四家单位被处以总计150万元的罚款,其中,主要责任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和众欣建筑公司分别被处以法定最高限额罚款50万元。同时,有关责任人员有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6.27”事故调查组组长表示,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间接原因主要有6个方面:土方堆放不当;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监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建设单位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法指定施工单位,压缩施工工期;安全措施不到位;围护桩施工不规范。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在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二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三是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四是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五是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六是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职权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6个月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经理范玮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安全员曹磊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张永新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监理卫平儒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西安脚手架坠落事故9月10日、11日西安市连续发生2起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西安市政府组织召开西安市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会,通报了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宣布,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凯玄大厦建设负责人范政等负有直接责任的13人予以刑事拘留。凯玄大厦脚手架坠落事故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许,在凯玄大厦建设工地,正在该楼东侧外墙作业的附着式脚手架突然从20层高处坠落地面,导致正在脚手架上作业的12名职工从高处坠落地面,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原因:根据初步了解和分析,作业人员违规、违章作业是造成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严重违规:按照规定,附着式脚手架在准备下降时,应先悬挂电葫芦,然后撤离架体上的人员,最后拆除定位承力构件,方可进行下降。但在这次事故中,作业人员在没有先悬挂电葫芦、撤离架体上人员的情况下,就直接进行脚手架下降作业,导致坠落,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二是严重违章:按照附着式脚手架操作相关规定,脚手架在进行升降时一律不准站人。而在这次事故中,脚手架在下降时站有12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理实务一、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场监理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还是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有效方法。实践说明,通过多数施工企业内部实施了各种强化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有效的实施了安全监理。使安全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使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程度降低,消除了事故隐患,制止了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建设工程安全顺利地实施,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是有利的。有利于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协调机制当前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是施工企业内部建立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而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于受到自身利害关系和共同利益的影响,有可能降低安全标准,放松管理要求;政府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受到编制和经费的制约,难以对所有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使安全管理体系存在漏洞。而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事件、情况可以随时掌握,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可以及时地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者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顿,并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监督网络。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质量与安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有了好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措施才能有效的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劳动者如果在生产中没有安全感就不可能安心工作,不可能创造出很高的劳动生产率和优良的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没有保障又会对安全带来威胁。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理正是保障工程质量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有利于建筑工程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一个建设工程只有安全无事故才可以称得真正意义上的优良工程。因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项管理工作就会前功尽弃,对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不幸,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使社会不能安定.所以,安全生产是工程项目整体管理水平的体现.安全监理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依据建设部建质[2005]184号文《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关于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其中有十项内容,分别是:1、安全生产纳入监理规划,制定监理细则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安全审查许可和特种人员上岗证3、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体系、制度4、审核应急预案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理实务5、核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到位6、审核施工机械安全验收手续情况7、审核施工安全措施、专项方案符合强制性标准8、定期巡查危险较大的施工作业9、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及时做出处理措施、方案10、其它事项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理实务监理单位监督检查方式:日常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安全资料管理控制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理实务对施工安全监管的主体有:1、施工单位2、安全中介机构3、安全监管部门4、监理单位5、建设单位一、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安全监理责任体系1、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监理总负责职责内容:1、根据工程特点明确监理人员安全职责2、建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或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2、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1、布置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监理实施细则2、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上报3、指导监理员做好关键部位的安全检查3、监理员职责安全监理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做好相关检查2、关注所管专业的安全施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4、专职安全监理人员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旬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8)安全监理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