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路控股建设有限公司2011年质量月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赵建交通协会教育培训中心2011年5月20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第一部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发展与现状第二部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第三部分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第一部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发展与现状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概述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概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指调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同劳动者或生产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以及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指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程、条例、规范的总称。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特征(l)保护的对象是劳动者、生产经营人员、生产资料和国家财产;(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的特征;(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因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政策性特点,又有科学技术性特点。3、安全生产管理的不同历史阶段严守法规,落实责任事事故风险自然本能法治监督自我管理团队文化事故风险二、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发展1、初建时期(1957年以前)⑴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⑵颁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⑶颁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2、调整时期(1958—1966年)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主要有五项内容,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等(简称“五项规定”)。3、动乱时期(1966—1976年)1975年9月成立国家劳动总局,内设劳动保护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等安全工作机构。4、恢复发展时期(1976—1990年)⑴发布《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于1984年1月6日由国务院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条例》对爆破器材的生产、储存、销售和购买、运输、使用,以及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爆竹等作了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⑵发布《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于1989年9月30日由建设部第3号令发布,自1989年12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现场保护和调查程序作了相关规定。⑶制定了一些安全生产的相关技术标准5、逐步完善时期(1991年至今)⑴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于1991年12月5日由建设部第15号令发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一般性规定,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的要求以及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等。⑵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由江泽民签署第28号主席令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①《劳动法》关于工时的规定《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劳动者工作时间修正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②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③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⑷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6年8月,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建筑法》(草案);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公布,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建筑法》共八章八十五条。在《安全生产法》颁布前,《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唯一一部法律,也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筑活动的部门法律。⑸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消防法》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⑹发布《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于1999年2月3日由建设部第66号令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保障和监督建设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⑺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是强制性行业标准,于1999年5月1日由建设部发布施行。⑻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⑼发布《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于2000年8月21日由建设部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0年8月25日起施行。该《规定》主要规定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各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的机构以及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等。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⑾发布《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⑿加入《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我国建设部从1996年开始申办在我国执行该公约,并于2001年10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我国正式批准在中国除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实施建筑施工安全卫生公约,成为国际上实施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的第15个国家。⒀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工会有权要求单位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工会可以提出意见调解处理;企业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劳动保护以及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并听取意见。工会有权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⒁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①制定本法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②关于设置公告栏的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③关于职业病防治费用列支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④关于追究违法责任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⒂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同日,江泽民主席签署第7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本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⒃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⒄发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是一部推荐性行业标准,于2003年10月24日经建设部批准,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⒅发布《工伤保险条例》⒆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坚持把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从2004年起,国家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下达年度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并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考核。对各省(区、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公告、简报等形式,每季度公布一次。⒇发布《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2004年1月7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在该条例中,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准入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大举措。(21)颁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2003年11月24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393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它对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确立了十三项主要制度。其中,涉及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有七项,涉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有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已成为我国现阶段建筑业工作的重点,安全生产制度被确立为促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一项根本制度。(22)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3)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①基本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于199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发布,根据2005年7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决定》修订。它包括总则、防汛组织、防汛准备、防汛与抢险、善后工作、防汛经费、奖励与处罚及附则等,共八章四十九条。②制定《条例》的目的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③群众性防汛队伍有防汛任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队伍,并责成有关部门将防汛队伍组成人员登记造册,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责任。(24)印发《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2006年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这是建国以来从国家层面组织编制的第一部安全生产规划,也是国办发出的第一部“十一五”专项规划。①《规划》规定了到2010年的3个总体量化指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以上,由2005年的0.7降为0.4;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以上,由3.85降为2.88;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下降20%以上。②《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的十大任务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管;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加快法制建设;开展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强化培训;推进宣传教育;加强中介组织建设。二、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1、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依然严峻1-8月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3%和10.6%,8月份同比分别下降9.7%和10.3%。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8月份,全国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4.2%和15.3%,环比上升22.3%和17.9%。2、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⑴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从生产力发展水平看,目前总体水平比较低,技术手段还比较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