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1]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骆琳(2010年1月19日)同志们: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张德江副总理在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10年任务,动员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工作合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1月7日,张德江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并确定了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奋斗目标、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昨天下午,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张德江副总理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2009年2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肯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深刻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2010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今天上午的分组讨论中,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国经济社会安全发展问题的高度重视,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崇高执政理念;讲话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高度,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既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突出抓好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完全符合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大家共同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根据总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关于煤矿安全工作,赵铁锤同志随后还要作专项总结和部署。一、“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是我国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并取得重大成就的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持续改进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尤其是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张德江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张德江副总理年初主持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3并先后两次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和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安全生产年”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安委会就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为我们做好2009年的工作提供了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一年来,我们坚定认真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为抓手和载体,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高效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主要表现在: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和伤亡人数同比较大幅度下降,“三个压下来”奋斗目标得以实现;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绝大多数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较好;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明显提高。4一年来,我们突出抓了以下6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会同相关部门,查处煤矿滥采乱挖、越层超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3.76万余起,取缔无证非法采煤窝点和“死灰复燃”矿井3112处,整顿关闭小煤矿1088处;查处非煤矿山无证生产、一证多井、违规排放等非法违法行为4.7万余起,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非煤矿山2291座;查处危险化学品无证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和使用等5.78万余起,注销了1755个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闭取缔小化工940个;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了1744个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密切配合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严肃查处道路交通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客车超员,水上交通无证运营、非客船载客、冒险航行,建筑施工证照不全、无证上岗、不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人员密集场所不执行消防安全法规等非法违法行为。全国共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849万多起,依法关闭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等单位2.26万余个。(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矿商贸领域安全治理行动成效明显。一是推动煤矿瓦斯治理向纵深进展。积极推进瓦斯治理“双百示范工程”建设,已建成示范矿井287个、示范县30个;全国煤矿瓦斯抽采率和利用率同比分别提高16.4%和510.6%,瓦斯事故起数下降13.7%。二是开展了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小型采石场开采工艺、石油企业防井喷失控等专项整治;经国务院同意,国家五部委局联合下发了尾矿库隐患治理方案,地方政府和企业投入隐患治理资金85.6亿元,全国危、险、病库由年初的4910座减少到年底的2100座。三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各地结合制定落实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推进化工生产企业进园区,经营企业进市场;排查出危化品生产企业工艺不合理、监控措施不落实、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等安全隐患3074项,已治理2801项,落实整改资金8.37亿元。继续开展了危化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违规使用氯酸钾专项整治。四是部署开展了作业场所有毒物质及粉尘专项治理工作。冶金、机械等行业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整顿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工艺、环节和行为。各级安监机构配合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积极推进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排查治理公路、城市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对道路交通重大隐患实行了省市县三级政府督办;继续开展危险品运输、渡口渡船等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房屋与市政工程、隧道、桥梁、地铁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隐患;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高层和地下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我们在全国集中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活动。在企业自查、地方政府检查的基础上,国务院安委会组织了16个督查组,分别6深入到30个省(区、市)的89个市地、19个县区、309个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进行了督查。对查出的187项严重隐患和重大问题,实行跟踪督办。总局会同北京市安监局承担了首都大型庆祝活动中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以及阅兵、游行、观礼等所需临时建筑设施和彩车的安全监管任务,做到了万无一失,为国庆盛典做出了贡献。(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会同宣传、公安、广电部门和工会、共青团组织,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首都和各地举办了安全发展与安全法制论坛、“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职工安全文艺汇演、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文化到基层”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安全诚信和安全社区建设,28个省(区、市)的约10万个企业和城乡社区开展了创建试点工作。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和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组织了煤矿“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启动了为期4年的全国市、县、乡政府分管负责人安全培训计划,举办了两期市地分管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讨班。(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一是推动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安全生产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程的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快。总局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等方面,制定7实施了12个部门规章,制定修订了53部安全生产标准和煤炭行业标准。二是健全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体制。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全国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均成为政府直属机构,18个省(区、市)建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所有的市地级政府和97%的县级政府成立了安监机构,75%的乡镇(街道)设立了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在中央编办大力支持下,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增设了5个监察分局,核定了111个事业单位共1720名事业编制,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提供了保证。三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总局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了周调度、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制度,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有关情况。各地普遍建立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等制度,把指标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政府和重点企业,严格考核奖惩,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四是依法依规做好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处理2988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14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02人。2008年发生的由国务院调查组负责查处的10起特大事故,已全部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共有549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理,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29人。严肃查处了有关瞒报事故和一些事故背后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维护了安全生产法纪的严肃性。2009年发生的5起特别重大事故,前3起已完成调查工作,即将报请国务院批复。安全8生产举报专线电话已在部分地区开通,进一步畅通了人民群众表达安全诉求、反映安全生产问题的渠道。(五)切实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兴安”和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总局、煤矿安监局就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专业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等,下发了70多个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会同全国总工会联合总结推广了河南中平能化集团公司“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总结推广了部分省市“企业分级安全监管”、“1+3安全监控体系”等经验;在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对167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对2000多家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了改造提升。9个省(区、市)进行了运输车辆安装GPS、道路交通动态监管试点工作并取得实效。总局与环保部、气象局、地震局等部门签订了应急联动协议。各省(区、市)和193个市地建立了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机构。地方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已规划投入3.4亿元。各类救援队伍技术装备得到改善,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2009年全国矿山救护队伍出动救援4526次,抢救遇险人员12409人;危化救援队伍出动救援8480次,抢救疏散31466人。消防、水上、海上等专业救护队伍,成功组织实施了火灾、海难等事故的抢险救援。在积极会商、多方争取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家9安排了20亿元的煤矿整顿关闭“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和40亿元的尾矿库隐患专项治理资金,继续运用年度30亿元的国债资金扶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继续执行煤矿等高危行业安全费用税前列支制度,把煤矿维简费也纳入了税前列支范围。一些省市也设立了安全生产基金或重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实实在在地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提升了安全保障能力。(六)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为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提供组织保证。我们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了总局、煤监局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