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陈国芳(博士、副教授)电话:13576767006Email:Chgf666@126.com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解读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内容提要一、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概述二、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实施情况三、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内容提要一、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概述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概述2003年底全国有17个省(区)实施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认可;2004年1月20日国务院公布397号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5月17日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公布9号令《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1、许可制度实施的背景一、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概述提高安全准入门槛;规范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生产。2、立法宗旨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概述一、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概述2003年底全国有17个省(区)实施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认可;2004年1月20日国务院公布397号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5月17日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公布9号令《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3、许可制度实施的背景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概述一、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概述4、许可制度实施的效果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概述2001-2008年事故起数趋势图05001000150020002500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一、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概述4、许可制度实施的效果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概述2001-2008年事故死亡人数趋势图1932205228902699234222712188206805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二、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实施情况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审核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96819个,其中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单位1155个,金属非金属矿山89547个,尾矿库3425个,采掘施工企业994个,地质勘探企业1239个,其他企业459个。1、非煤矿山许可证颁发情况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实施情况二、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实施情况许可证审核颁发主体的问题;危险性较小的非煤矿山颁证问题;现场审核与安全评价的关系问题;许可证期限与采矿许可证期限的关系问题;“三同时”与安全评价的关系问题。2、各地在安全许可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实施情况二、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实施情况2006年底下发文件征求各地意见;在华南、华东、西北召开了三个修订工作专题座谈会;全国范围广泛征求意见;2007年底完成修订稿;2009年专题调研形成报批稿;2009年4月30日通过,6月8日颁布。4、20号令出台过程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实施情况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不包括核工业矿山尾矿库及电厂灰渣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一、总则1、颁证对象此处排除国家总局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总部其下属的跨省运营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分公司下属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1)颁发原则: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2)颁发主体: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注:省级安监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实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但中央管理企业所属非煤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一、总则2、许可证颁发原则及颁发主体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二、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1、取得许可证的安全生产条件(12条)(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新增要求(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二、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1、取得许可证的安全生产条件(12条)要求降低更明确删除“工伤”二字(八)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十)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二、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1、取得许可证的安全生产条件(12条)此条删除“对有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增加“三同时”审批此条删除“有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十一)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十二)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二、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1、取得许可证的安全生产条件(12条)取消了具体预案列举取消了具体安全生产条件列举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二、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主体进行申请。3、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材料(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四)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二、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3、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材料(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证明材料;(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十一)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十三)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为“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新增要求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二、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3、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材料(特别说明)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1)不同企业提交材料不同非煤矿矿山企业总部;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勘探单位;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单位。2)爆破作业单位企业、中介机构对其各自文件负责。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三、受理、审核和颁发1、对申请材料的处理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1)不属于职权范围的4)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依照要求全部补正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相关受理机关。2)可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三、受理、审核和颁发2、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组织对非煤矿矿山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认为有必要到现场对非煤矿矿山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的,应当到现场进行复核。复核时间不计算在本款规定的期限内。决定颁发或不予颁发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无需矿山所在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同意原为“现场审查”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三、受理、审核和颁发3、发证对象1)中央管理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总部:企业总部2)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企业及其所属各独立生产系统分别颁发,只有一个独立生产系统的企业,只向企业颁发。3)中央管理的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企业总部及其直接管理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下一级与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直接相关的生产作业单位;对设有分公司、子公司的地方石油天然气企业,向企业总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其他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向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4)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企业及其直接管理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下一级与油气开发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作业单位、独立生产系统分别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其他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向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5)地质勘探单位:最下级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6)采掘施工企业:企业7)尾矿库:单独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办理延期手续。2、许可证延期需提交材料延期申请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本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相应文件、资料;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延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的,可以不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标准化等级的证明材料。新增要求与安全标准化结合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3、直接办理延期的条件(缺一不可)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二级以上的;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新增要求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4、需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一)变更单位名称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变更经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原为“新、改、扩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5、变更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变更申请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及变更说明材料。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已经受理的变更申请,文件、资料审查无误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五、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1、许可证异地备案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作业的,应当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的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理的单位,在其所在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还应当到其所管辖管道途经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总局20号令主要内容五、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2、许可证日常监督管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