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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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参考8篇】2023/X/XX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第一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党建责任链条,形成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共同抓党建的合力,推动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对于国企党员干部贯彻“在经济领域为党工作”,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一岗双责”抓党建的现实意义“一岗双责”即一个岗位,两种责任。从国企党建角度讲,“一岗双责”即党员干部在抓好分管领域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肩负起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職责,通过发挥党建政治优势,促进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顺利开展。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特别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没有特殊、没有例外,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国有企业党员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要积极主动做党建工作,要‘一岗双责,积极推动党建工作落实,形成抓党的建设的合力”。同时,出台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为“一岗双责”抓党建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2.国有企业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其本质属性决定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必须遵守的重大政治原则。国有企业党员干部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作为国企党员干部,必须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切实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深化“一岗双责”抓党建,对党政两个体系在“体制、机制、制度、工作”上实现全方位对接,进一步保证和促进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不断融合、同频共振,具有重要意义。3.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现实要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服务大局、保驾护航,就是要发挥优势、整合力量,就是要凝聚人心、促进发展。这既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生命力所在,也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系。但在实际工作中,“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一些行政干部错误地认为党建工作就是党委书记的事,就是党群部门的事,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还不清晰。深化“一岗双责”抓党建,制定切合实际的责任清单、标准规范和操作流程,有利于管党治党责任的有效落实,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而保障和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一岗双责”抓党建的关键环节要推动“一岗双责”抓党建落地见效,关键要抓好责任划定、责任细分,确保责任全覆盖、无盲点,为责任落实奠定坚实基础。1.“条块结合”抓实责任分工,确保党建责任全覆盖目前,国有企业多数是按专业线条进行班子分工,造成其下属单位往往没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如果党建责任分工,仅按专业线条来切分,由于没有组织作支撑,往往抓不实,也不足以承载“一岗双责”的全部内容。因此,在党建责任划分上,需要以专业为“条”,以单位部门为“块”,构建党建工作“责任田”,以实现党建责任的全覆盖。以专业为“条”,就是要在班子成员业务分工中,明确每名班子成员要负责抓好分管专业领域的党建工作,并层层分解贯穿到专业管理全过程,力求做到党建工作与分管领域专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以单位部门为“块”,就是要在充分考虑班子成员专业分工的基础上,明确每名班子成员具体的党建工作分管单位和部门,在单位内部实现党建责任全覆盖。通过“条块结合”,构建党建“责任田”,理清领导班子的党建责任分工,为“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奠定基础。2.“分类指导”明晰党建责任,保证责任有效压实(1)党委书记必须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是要贯彻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主持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指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组织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工作,解决问题;严格执行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推动企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完善干部管理制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洁建设制度规定;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督促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抓好党委自身建设,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行政主要领导必须履行党建工作重要领导责任重点是要保证上级决策部署在本单位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配合党委书记制定提出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思路措施;严格执行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严格党建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等基本保障;严格执行党风廉洁建设制度规定,完善企业制度,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协同抓好党委自身建设,在履行“一岗双责”中发挥表率作用。(3)党群副职必须对所负责的党建工作履行主管责任重点是要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委决策部署,制定主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主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协助党委书记组织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纪委书记应组织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组织研究主管工作融入中心、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推动生产经营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加强基层调研,推进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带头抓好分管单位、部门党建工作。(4)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必须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履行分管责任重点是要指导督促分管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委决策部署,研究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的方法途径;分析解决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提出意见建议;严格执行党风廉洁建设制度规定,组织指导分管单位部门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违规违纪风险;督促指导分管单位部门抓好有关纪检监察、巡视、干部及选人用人监督、审计、党建考核等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三、“一岗双责”抓党建的保障措施“一岗双责”能不能真正落地,加强监督考核至关重要。需要从抓好跟踪问效入手,探索有效措施,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严格做好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价工作。1.建立定期汇报分析评议制度建立季度报告、半年分析、年度评议制度。班子成员每季度向党委提交责任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抓好日常监督;党委每半年召开会议,听取和分析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每年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对照检查,督促指导其主动研究、持续改进,有效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2.注重考核评价将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全面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并与班子成员年终绩效兑现挂钩,充分体现党建连带责任。同时,针对重点关键领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信访稳定工作专项考核办法等制度,采取问题通报、党委约谈等方式,对失职失责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切实做到闭环管理,切实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第二篇】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推进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是新时代体现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最基本要求。“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本文從国有基层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出发,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国有企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并进一步指出,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考虑国有基层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落实,关键在于班子成员首先必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这是新时代体现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最基本要求。笔者从多年从事党建工作的实际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效果十分显著,但在一些基层企业,履行“一岗双责”不力,部分班子成员主动履责意识不强,尤其是部分业务领导在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积极性不高、方法不多、效果不好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一、基本状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得到了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工作明显加强,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国有企业进一步将加强党的建设与推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公司治理与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实现了基本融合。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明确,公司管理与重大事项决策进一步体现了党管一切的政治原则,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方面,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已经明确,企业各级党组织普遍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各级“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得到了明确。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普遍将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项纳入了企业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工作纪实制度已逐步落实。但从实际工作和考核效果来看,仍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企业中心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结合度不高;一些业务领导对于如何部署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等缺乏工作思路、有效抓手和工作方法,工作积极性不高;有的考核事项流于形式,甚至在触及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时候,有些工作不敢深抓细管,有所顾忌。二、原因分析(一)制度机制衔接不够内容融合度不够,有的单位部署工作时就事论事,没有将“一岗双责”要求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部署“两张皮”,各开各的会,各办各的事,导致融合度不够、操作性不强,落实起来难度较大。过程连接度不够,针对有些业务工作,从一开始就应充分考虑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但往往在后续开展纪检工作时才发现存在问题,各方面衔接没有跟上。责任清晰度不够,甚至在一些国有控股的基层独立法人单位,既未设立纪检监察室,又无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无法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二)履职能力相对偏弱不善于发现问题,一些业务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不熟悉,党纪法规知识欠缺,甚至业务范围内有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浑然不知,被查处后才恍然大悟。不善于抓经常性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够重视,该提醒的没提醒,该批评的没批评,该约谈的没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廉政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处置问题的方法不多,有的业务干部不清楚该抓哪些事情,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发现隐患和问题,无从下手。(三)追责力度比较小追责力度存在逐级衰减现象,在某些国有控股的基层三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是在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本级纪检监察干部对于“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事实上仅仅只是一种自查行为,使得监督检查工作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发现问题。存在避重就轻现象,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谈到党风廉政建设时只是泛泛而谈,个别单位粉饰太平,或好人主义盛行,一旦出现不廉洁问题,对当事人的处理敷衍了事,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则是能回避尽量回避。即便追责,也是为了对上对下有所交代,对一般干部问责多,对主要领导干部问责少。存在以罚代惩现象,少数单位在追究责任时,以扣除奖金等经济处罚代替纪律处分,导致追责处理的震慑力大打折扣。三、破解履行“一岗双责”的对策思考(一)深化责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岗双责”责任传导机制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经营班子“一岗双责”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问责。划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推行廉洁风险防控跟进监督机制,采用“清单式”检查方法,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重大事项的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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