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初步思路“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坚持安全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推动安全生产科学监管、促进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具有重要意义。一、“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指导下,《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得到顺利实施,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宣传教育、技术支撑、信息网络、应急救援和安全诚信等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积极推动了本市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调整,深入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提前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本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005年的0.22下降到2009年的0.109,下降了50.5%,提前实现到2010年下降36%的规划目标。工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005年的4.35下降到2009年的3.47,下降了20.2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2005年的6.6下降到2009年的4.3,下降了34.8%,提前实现到2010年控制在6.0的规划目标。二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2009年发生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32.49%和22.97%。三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水上交通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铁路交通(含路外)事故死亡人数、民航运输百万飞行小时重大事故率、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指标均提前实现2010年规划目标。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与挑战1.“十二五”时期是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功能的重要转型期,是发展动力大转变、经济结构大调整、社会结构大转型、城市功能大提升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压力较大,安全生产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2.本市还将继续存在船舶、冶金、建筑、化工等高危行业和小企业事故多发、高发的局面;存在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不够、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不完善、部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及防范自救能力不足等影响安全发展的问题。3.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伤亡事故多发。“十一五”以来,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9千多起,死亡近1600人,较大事故仍时有发生。二是职业危害形势不容乐观。全市累计报告尘肺病和职业性急性中毒逾万例,全市申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近1.6万家,涉及生产职工达260万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达41万人,三是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依然薄弱。一些生产工艺技术落后,存在一些制约城市安全发展的问题。4.安全监管监察保障能力有待加强和提高。应对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市、区县安全监管监察装备仍然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法规标准、科学技术、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需要进一步的完善。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快速推进,“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许多新的挑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短期内无法全部完成,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冶金、化工、船舶、装备制造等高风险产业仍将长期存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广泛应用,职业病危害呈现出新旧并存的特点,从业人员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对安全监管监察效能、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的要求愈来愈高。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求更高。三、“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与目标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的建设,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责任制落实,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推动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总体目标:到2015年,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监管监察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安全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得到有效防范。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以上(待测算),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以上(待测算),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有一定程度下降(待测算)。四、“十二五”规划考虑的主要任务(一)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1.加强综合监管,促进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用航空、消防、电力、特种设备、水利设施、民用爆破器材、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2.实施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布局规划,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布局调整工作。3.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利用科技手段,创新和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4.加强冶金、船舶、机械、装备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二)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设1.加快安全生产法规制修订,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法制。2.制定并组织实施《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工作,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3.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委会的指导和管理,吸引更多的行业集团和优势企业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努力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环境。(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2.严格安全许可,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制度。3.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职责关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激励约束、联合执法、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四)加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2.加强安全培训,强化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3.推进安全学科建设,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4.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5.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创建活动。7.建设安全生产科普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基地。8.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9.强化乡镇、街道等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五)发挥科技支撑保障作用1.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各级政府对安全科技工作的引导推动作用,制定并组织实施《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2.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法规标准推动、严格行政许可准入、淘汰落后、培育典型示范等多种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3.发挥企业和科研单位科技创新、技术支撑、成果推广的主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研发、检测检验、成果转化,形成本市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网络。4.适度培育和发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中介服务产业。(六)加强职业危害监管防治1.加快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2.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3.加强建筑、建材、冶金、化工、船舶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整治粉尘、有毒物质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企业。4.防治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正己烷、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5.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七)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1.进一步健全本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功能,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2.建立覆盖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等各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3.制定应急救援经济政策。4.推进市、区县两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5.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平台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6.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等机制。(八)实施重点工程,完善经济政策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为重点,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重大危险源监管、技术支撑中心实验室、科普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基地等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项目、国家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等项目在本市落地。研究与财政、信贷等挂钩的推进安全生产的政策。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推行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