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航海职业技术学校力光迎第一章社会责任培训的概要§1船员a.船员的定义、概念;我国对于船员的概念是广义的,与海商法的规定一致,与日本、德国的规定方式一致,而与英、美为代表的规定不一致;我国船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1船员b.船舶的配员根据船舶种类和航区的不同,对每一船舶按工作需要配足保证安全航行的合格驾驶员;国际公约和船旗国政府通过立法来确定最低安全配员标准。§1船员c.船员的组织系统一般地,船员组织系统分为:1.甲板部:主要负责航海、船体保养、船舶营运货物安全、驾驶台设备、消防救生、锚、装卸设备、淡水、压载水和污水系统的使用和保养;2.轮机部:负责主机、锅炉、辅机及各类点设备管理和维护;3.事务部:负责全体人员伙食,生活服务;§1船员d.船员职责的具体分工1.管理级: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具体职责要了解;2.操作级:二副、三副、二管、三管、管事、无线电人员;3.支持级:一水、二水、机工、厨工;§1船员e.船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和责任掌握一个重要的考点:船员与航运公司或所雇用的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船员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1船员f.船员的任职条件1.要坚持题材兼备的原则;2.所有船员必须持有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书;§1船员g.船员纪律1.组织纪律:航行值班人员在当班前4小时不得饮酒;家属和亲友探望船员,一般应在岸上住宿;2.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3.涉外纪律:严守党和国家及船公司秘密;§2海上事故中的人为因素一个考点:国际社会公认直接或间接的船舶安全和污染事故总量中的80%与人为因素有关。§3IMO针对预防人为因素要求a.IMO文件按强制力大小可分为:公约、议定书、规则、决议和通函;b.SOLAS的附则:共Ⅻ章c.STCW规则分为两个部分A部分:强制性;B部分:建议指导性;§4ILO对于船员安全的要求a.2006年国际劳工组织在日内瓦召开了第94届大会。b.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最低年龄:16岁;夜间的定义:2000~0500;体检证书有效期:船员低于18岁,体检证书一年;§4ILO对于船员安全的要求c.就业条件1.协议的终止及其终止的条件包括考点:如果协议没有确定期限,船东的预先通知期不得短于海员的预先通知期,最短不得短于7天;2.工资:加班补偿率不应低于每小时基本报酬或工资的1倍和1.25倍;§4ILO对于船员安全的要求d.工作或休息时间海员的正常工时标准应以每天8小时,每周休息1天和公共节假日为依据;1.最长工作时间:14h/24h;72小时/7天;2.最短休息时间:10h/24h;77h/7天;3.时间分段:不超过两段,其中一段≥6h;§4ILO对于船员安全的要求e.休假的权利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应以每服务一个月最低2.5日计算;合理的缺勤不应被视作年假;f.遣返因患病或受伤或其他健康问题需要其遣返且身体状况适于旅行时;§4ILO对于船员安全的要求g.起居、娱乐和膳食1.航程时间超过3天、船上海员15人以上的船舶应设有独立的医务室,专供医疗使用;2.不得雇用或聘用18岁以下的海员担任船上厨师工作;§4ILO对于船员安全的要求h.船上医疗载员100人或以上通常从事3天以上国际航行的船舶应配备一名医生负责提供医疗;船东的责任:船东支付从受伤或患病之日起不少于16周的期限内;§5船员管理法律法规a.注册的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2.符合健康要求;3.持有基本安全证书;§6船员相关证件a.海员证按有效期可分为长期:5年;中期:2年和3年;短期:18月、12月、6月和3月;b.船员违法记分分值累加15分的船员证书滞留,强制培训时间不超过7天第二章船舶安全营运§1安全科学概论a.科学的事故控制观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预测、预防、监测、应急。b.安全科学的四大要素:人、机、环境控制(管理)。§2船舶安全管理的途径a.了解船舶的管理途径网络行业组织不受IMO的公约约束,但对海上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的共识及其切身利益要与IMO良好合作。b.船级社从事民间商业性质的船级检验等签发的船舶入级证书。c.国际海世界公认的统计分析结论认为:海上事故的80%与认为因素有关。§2船舶安全管理的途径d.PSCPSC是通过检查到港的外籍船舶来促进国际海事标准的执行。是继船旗国政府监督之后形成的保障海上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的第二道防线。e.最早建立区域性港口监督体系的是欧洲,即“巴黎备忘录”(PairsMOU)。§2船舶安全管理的途径f.PSC的检查程序及内容目的:确保船舶符合国际海上安全和防止污染公约的要求,并保持了船员的福利、健康和安全的可行标准。内容:初步检查→详细检查。§2船舶安全管理的途径g.PSC特别关注的检查项目集中在:1.客船、滚装船、散货船;2.可能产生特别危险的船;3.具有明显缺陷的船舶;4.半年内还没有一主管机关检查过的船;5.在以往3个月内因船舶缺陷发生过延误或滞留出现在“事故通报表”中的船舶;§2船舶安全管理的途径h.PSC明确可以滞留的船舶情况:1.没有充足食品和饮用水航到下一港口;2.船上太脏;3.在气温过低的海域营运居处所无供暖;4.通道居住住所存放过量的垃圾、设备或货物的阻碍或其他不安全的状况;§3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a.了解SOLAS第Ⅸ章的规定(P29);b.船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组织结构体系、规章制度体系、监督保障体系;c.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分为三个层次:安全管理手册、安全管理程序文件、安全工作规范与记录;§4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a.全球五大海上恐怖活动多发区,包括索马里半岛、西非和孟加拉湾、马来西亚与印尼之间的马六甲、红海与亚丁湾;b.目前全世界70%的劫船事件发生在亚洲公海,尤其是马六甲海峡;c.ISPS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A、B两部分;§4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d.保安事件的概念:系指威胁船舶(包括移动式海上钻井装置和高速船)、港口设施及任何可疑行为;e.船舶保安等级的确定保安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三级:1级:应当保持的最低防范性;2级:危险性升高;3级:保安事件可能或即将发生;第三章船上安全作业§1遵守安全作业方法的重要性a.遵守安全作业方法,船员始终是得益者;b.关键操作通常包括:在限定水域航行;在视线不良条件的航行;海上加油和驳油等;(P35)c.海因里希法则:1︰29︰300§2船上安全操作规章a.火灾导致的全损率高于碰撞和搁浅事故;b.日常防火防爆须知:1.航行中禁止锁门睡觉;2.吸烟注意事项;3.严禁玩弄救生信号弹;4.加热设备的使用注意事项;5.明火作业须经船长同意,港内须海事局批准;6.油船禁止闪光照相、戴老花眼镜;§2船舶安全操作规章c.明火作业规程船上明火作业,须经船长同意,港内事先报经主管部门批准;d.电焊作业:禁止利用船体、管道或机械设备做地线;清理现场确认无隐患,消防器材放回原处;§2船舶安全操作规章e.气焊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垂直放置并固定,两瓶间距应大于3米;瓶与烧焊处距离应大于5米;打开氧气瓶总阀,开度不超过1/2以便应急关闭;熄火顺序:先乙炔后氧气;钢瓶内气体不能用空,剩余气压大于100kpa;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2船舶安全操作规章f.上高作业:指在工作基面2m以上的桅杆、吊柱、上层建筑和烟囱等处的作业;g.舷外作业:在空载水线以上的船体外部作业;h.系解缆绳和抛起锚操作的注意事项;i.操舵仪:舵手监舵;手操舵航向未把定或正在避碰不应换舵;进出港试验应急舵;§2船舶安全操作规章j.自动舵使用:1.权限:船长、驾驶员;2.能见度小于5海里及机动操作不得使用;3.核对:驾驶员应每小时检查自动舵的运转情况,并核对罗经航向是否正确;思考:航行中自动舵失灵了,怎么办?§2船舶安全操作规章k.轮机部安全操作规程:1.检修主机,在主机操纵出悬挂“禁止动车”2.检修发电机、电动机于相应部位悬挂“禁止合闸”;3.检修减速齿轮,必须在主管检修的轮机员的指导下方可打开探视门;4.除非绝对必要,严禁带电作业;5.一切电器设备,除主管人员和电气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自行拆修;§2船舶安全操作规章L.车、钳作业的注意事项:1.禁止戴手套操作;2.站姿:略偏一角度;m.船舶安全用电:1.电伤:外伤;2.电击:内伤;对电器设备采取保护措施:绝不允许同一电力系统中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另一部分接地;§3海船船员值班规则a.各公司应编制《驾驶台规则》、《机舱值班规则》和《无线电报房规则》;b.夜间航行至少一名水手协助驾驶员;c.停泊值班应包括一名值班驾驶员和至少一名水手;d.推进功率750kw及以上的船舶,必须安排至少一名机工协助值班轮机员;e.运载散装危险货物,即使安全锚泊,甲板部和轮机部至少一名高级船员和若干名普通船员组成安全值班;§3海船船员值班规则f.驾驶、轮机联系制度:1.开航前24小时,船长告知轮机长;2.开航前1小时,值班驾驶员通知机舱备车3.航行中如调换发动机,并车或暂时停电,应事先通知驾驶台;4.船舶加油前,轮机长应将本船的存油情况和计划告诉大副,以便大副计算稳性、水尺和调整吃水差;§4疲劳对作业安全的影响a.疲劳的表现:1.晕晕乎乎,体力不支,想休息;2.言语动作迟钝,记忆失误,判断失误;3.工作能力和效率下降;b.人体生理节律:1.2300~0500处于松弛和休眠阶段;2.1000~1100机体活力最强;§5进入封闭舱室a.人员贸然进入封闭舱室,常会发生人员窒息或中毒死亡事故;b.通常缺氧的舱室:1.未经充分通风的舱室;2.载运蔬菜和耗氧制品的舱室;3.最近失火的舱室;4.用惰性气体喷射灭火后的舱室;5.空气中含有蒸汽的舱室;§5进入封闭舱室c.进入封闭舱室的要求:1.有害气体:无,二氧化碳成分<2%,氧气成分>18%;2.进口处附近有一套隔绝式呼吸器;3.有专人保持联系;4.只有在该舱室被证实可以“安全进入”才允许进入;第四章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反应§1应急及相关措施、设备a.概念:对应与事故、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危险提出的;所谓的危险有人的危险、物的危险和责任危险三类;b.船舶紧急情况大致分为4类23种;c.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包括应变部署表和应急计划两部分;§1应急及相关设施、设备d.应变部署表/应急计划的编制与公布:船长负总则,三副根据大副的意图编写,其原则是:1.关键部位、关键动作派得力人员;2.可以一职多人或一人多职;3.应有利于应变任务的完成;主要张贴在驾驶台、机舱、餐厅、生活区走廊的主要部位;每个船员床头应有一张应变任务卡;§1应急及相关设施、设备e.各种警报信号及警报系统:1.消防:短声连放1min,紧接着长声示位;(1前、2中、3后、4机舱、5甲板)2.弃船:7短1长;3.堵漏:2长1短;4.人落水:3长声;5.溢油:1短2长1短;6.解除警报:1长声持续6秒或以口头宣布;§1应急及相关设施、设备f.船上的应急警报可分为:全船性警报系统和局部性警报系统。全船性警报系统上通常挂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烟雾探测自动报警系统、手动火警按钮和驾驶台警报器;局部性警报系统主要有主机、舵机、供电、锅炉等的故障自动警报系统;手动火警按钮用途广泛,除主要用作火灾报警外,当人员在遇到任何紧急情况时能方便地使用就近的火警按钮及时发出警报;每一层甲板走廊内其距离最多为20米;§1应急及相关设施、设备g.逃生路线及集合地点:每位船员都应熟悉船上的逃生路线并保持在任何情况下的畅通和无障碍。逃生路线应事先确定,并在每一段路程的拐角处标记符号;如果不同的紧急情况有不同的逃生路线,则应当用不同的颜色区别;SOLAS对集合站的规定主要供弃船使用,集合地点人均至少占地0.35㎡;通往集合地点的通道、梯口和出口至少3小时的应急照明;了解主、副脱险路线(P58);§1应急及相关设施、设备h.船内应急通信:最有效的船内应急通信是船内有线电话和无线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