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休閒暨餐旅產業永續經營學術研討會民國92年4月26日,第三集從救生站人員之認知探討溪流戲水之安全管理---以三峽鴛鴦谷為例雷啟文林旭龍f6690004@ntcn.edu.twasahi@ntcn.edu.tw國立台北護理學院旅遊健康研究所國立台北護理學院旅遊健康研究所摘要本研究之目的,乃是試圖從救生站人員的角度去探討溪流戲水安全管理的狀況及改進方法,藉由了解救生站人員對溪流戲水安全管理之認知,發掘目前所面臨的問題,亟思改進之道。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的參與觀察法及直接訪問法(Structured-DirectInterview)來搜集資料、發現問題、分析溪流戲水之安全管理;觀察及訪談內容包括相關法令、相關單位配合情況、現場安全管理、管理人員素質以及遊客安全認知等。研究結果顯示:(一)溪流戲水之相關法令不足,建議修、增訂;(二)有關單位權責應更進一步釐清,員額編制亦應符合實際需求;(三)溪流戲水區安全管理維護還需加強督導和檢查;(四)管理人員的質與量亟需加以改善;(五)遊客對溪流戲水安全的認知不足,需加強安全教育。關鍵字:質性研究、休閒、遊憩前言台灣過去隨著人口快速增加、都市逐漸擴大,因此著重於社會與經濟的成長,盡情地開發土地資源。後因開發地區造成嚴重的環境問題(如山崩、污染等),乃有環保意識的抬頭,並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下,基於維護天然資源、水土保持或國土保安之需要,而劃定保護區、山坡地保育區等,以限制地形地貌改變與其建築之使用(張石角,1997)。然近年來國民所得提高、休閒時間增長,國人前往各風景遊樂區旅遊之需求亦日益增加,每逢星期假日,各風景區或遊憩據點,總是人山人海,遊客絡繹於途。此外,由於國民素質提升,對休閒遊憩的品質要求也逐漸有了改變,「仁者樂山、智者樂水」,許多人從以往單向從事都市化的遊憩項目,轉變成追求多樣化的自然環境體驗,包括:天然的動植物,例如蝴蝶、鳥類、魚類、各類昆蟲等等,以及天然之地形地貌,例如山林、池塘、溪流、農園等等。這種情況不僅造成許多遊樂區在規劃完成前,即有遊憩活動出現(陳昭明,1982),也讓民間業者有機會遊走於「制法過嚴、執法無力」的狀況下,在有限的戶外遊憩設施之外,擅自興設休閒遊憩區,但是遊客在參與這些休閒遊憩活動時,常面臨許多潛在危險,對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在自然資源之體驗與遊憩中,除登山活動外,天然溪流也相當吸引人。台灣眾多溪流中,位於台北縣三峽鎮的大豹溪仍屬低度開發的地區之一,其溪流不僅具備原始且多樣的野溪特性,同時水岸擁有極佳的水質環境,人工化的程度也不嚴重。大豹溪流域全長29公里,多處水流湍急,各河流沿岸風景綺麗,每逢假日至該處旅遊者眾多,經三峽交通隊統計,於夏令期間假日尖峰,每小時約一萬輛車次進入,有上萬人於大豹溪流域活動,因而溺水事件頻繁。根據台北縣政府消防局統計,近六年來救起生還民眾693人,但仍有47人不幸溺斃。有鑑於此,大豹溪流域所面臨的挑戰,即是一方面要滿足社會大眾的休閒遊憩需求,同時又要維持休閒遊憩區的安全,以減少意外事件發生,也就是在提供足夠的休閒遊憩機會與安全管理間尋求一種平衡狀態。安全管理並不意味著禁止遊客接近大自然,而是如何妥善、有效的經營管理,此實為當前政府觀光主管部門、風景區經營者以及遊客,要共同面對且亟需加以解決的重要問題。因此,引發本研究之動機,期望藉由親身參與投入真實「溪流戲水之安全管理」案例中,經由救生站人員的角度,去探討溪流戲水安全管理的狀況,藉由了解救生站人員對溪流戲水安全管理之認知,發掘目前所面臨的問題,進而對大豹溪流域往後在「溪流戲水之安全管理」的工作該如何繼續發展,提出具體之建議。相關理論與文獻回顧一、戶外遊憩安全管理戶外遊憩指的是在戶外的開放空間所進行的活動,而此空間是我們所不能改變的環境。換言之,參與者必須在不改變環境的前提下,自身做調整以利活動之進行。正因為參與者必須自我控制,因此顯示出具備充分的安全知識是多麼重要(Dougherty,1998)。根據Dougherty(1998)對「安全」所下的定義,戶外遊憩安全可解釋為:是利用所知所學將危險降至最低,而能在參與戶外遊憩活動時,獲得愉悅感、滿足感以及身心的自我實踐。(一)戶外遊憩安全管理的四個基本要素1.計畫:事先設想打算在戶外從事的活動為何?此活動可能潛在的危險是什麼?以及管理這些危險的最好措施。2.訓練:做好事前萬全的準備,讓自己處於最佳身體狀況,以符合所要參與或所處環境之需求。3.練習:加強自身之技能以順利的完成此項活動。4.備案:假想一些情境,運用過去的經驗預設計畫的替代方案。(二)戶外遊憩安全管理的五項工作1.好的裝備:依據從事戶外遊憩累積的經驗,進行選擇、試穿、保養以及練習使用相關裝備。2.好的教學:在活動進行的前、中、後,都需仔細聽從專家的建議與指導。3.好的場所:選擇一個你了解並且有把握掌控情況的戶外環境進行活動。4.好的醫療照護:當戶外活動發生傷害或是疾病時,具有急救、緊急疏散以及醫療照護的資源與功能。5.好的團隊合作:所有一起參與活動的人對安全要有相同的認知,並彼此信賴,才可以共同處理參與戶外遊憩活動時潛在的危險。(三)管理人員素質休閒遊憩事業係屬服務業之一環,其對人力需求殷切,然這些人力資源是否專業化並足以擔任其相關管理工作,將是影響休閒遊憩事業能否步入正軌的重要因素,故加強休閒遊憩之專業人才培訓,實為目前休閒遊憩產業當務之急。根據張家淵(1997)實證結果發現:產、官、學界皆認為遊憩管理工作應為遊憩區經營管理上急待專業化的工作。換言之,產、官、學界均將遊憩管理工作定位於遊憩管理之專業範疇中;對於遊憩管理專業化之條件,則多持正面肯定之看法,顯示遊憩管理工作正逐漸受到遊樂區經營者之重視。此亦說明有效提高從業者認同遊憩管理工作之價值與發揮從業者專業之能力,將是預防遊憩管理人才流失之解決之道,亦即遊憩管理工作專業化條件愈具備時,遊憩管理者之工作態度就愈積極與認同遊憩管理工作之價值。(四)遊客安全管理遊客的各種活動對戶外遊憩區所造成的衝擊是經營管理之首要考量。因此如何操作影響造成衝擊的各種因子,以控制衝擊,使所形成的不利因子降到最低的程度是很重要的,而遊客對該區的關懷,也會影響他們對相關衝擊所實施經營管理策略之同意度。陳國揚(1998)將遊客管理措施區分為:直接式的管理措施與間接式的管理措施,並以遊客本身的環境知識程度與環境保育看法的不同,探討其對各項遊客管理措施態度的差異性,並進行分析比較。研究結果顯示:愈有環境保育觀念以及高環境知識類群的遊客,對各項遊客管理措施皆有較高程度的認同。黃麗萍(1992)針對森林遊樂區遊客安全管理理念與實務進行調查分析,結果發現:管理者除須做好危險場所標示外,更應加強遊客安全教育及提供資訊,協助遊客認識進而防止危險的發生;而管理方法在遊客需求層次而言,以危險場所標示、危險設施警告、設施維護及改善較為優先。依據以上幾點可知增加活動的專業知識,以及充分了解該活動的特別注意事項,可以使參與者的安全獲得一定的保障。但這並不表示參與者的安全完全取決於個人。遊憩活動、設備的提供者也必須對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負責,同時也必須遵循安全管理之相關規定,以確實盡到他們的專業責任(陳昭明,1991;Dougherty,1998)。二、溪流戲水安全為了滿足人類的遊憩需求,許多風景美麗的地區成為遊憩活動的背景環境,或是成為遊憩活動的主要資源。這些風景地區都具有高品質的自然環境,但是也隱藏著危機。根據美國國家安全會議(NationalSafetyCouncil,1996)的估計,1995年在美國約發生了8700次划船活動的意外事件,造成了將近5000人受傷,而每457位滑水者中就有一人被送進急診室;其中有正式紀錄的836次個人水上活動意外,更造成了79人死亡。據估計,水域活動在一年中總共造成了130300個泳客受傷,1700個泳客罹難,其中經報導披露出來的1200個受傷意外案例中,還造成了107個搜救隊員罹難。雖然這些數據取自於各類報導,因此並不能精確的預測相關的受傷比例,也不能顯示如果有正確的安全觀念,其中有多少傷害事件其實是可以避免的;不過,這些數據卻已清楚的傳達了一個訊息:戶外水域遊憩具有潛在性的危險(引自Dougherty,1998)。台灣本島腹地高山多在海拔三千公尺以上,各地溪流山高水急,大部分戲水點溪水雖然清澈,為較靜流的溪潭水域,但未經人工整理的溪床仍然高低不平,溪水的溫度往往低於氣溫甚多,且從水面下到深層的水溫漸層變化大,而且大部分溪流邊缺乏救生器材和救生站監護,加上大部分溪流河道未經測繪規劃,所以戲水者得自己擔負起本身的安全責任。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所撰編之「野外戲水安全」中提到,台灣地區溺水事故十有九件發生在沒有專責單位經營管理的野外水域,事故發生者又以臨時起意下水的戲水者為多;在活動前即計畫以游泳為主題的活動者,所發生的意外反而較少。野外水域不包括人造的游泳池、經過人工整理的特定溪床或海水游泳池,戲水活動則不包含有換穿游泳衣、並在救生員監護水域中的純游泳活動。野外戲水場一般可分為海岸、溪潭、湖泊及野埤等四個類型。前二種水域的水流是動態的,可能有海流、風浪、激流、漩渦等現象,後二種水域是靜止的,但由於環境的特質,並不見得比動態水域安全。戲水者必得把握其特質才能維護活動安全,避免危險的發生。依各地救生社團資深駐站救生員指出,溪流戲水發生事故遊客的年齡層最普遍為十七、八歲的青少年,其特徵是結伴出遊、愛在溪邊嬉鬧、並未更換游泳衣、以及直接穿著長牛仔褲下水(引自行政院體育委員會,2003)。顯然地,並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完全避免溪流戲水活動的危險,溪流環境有著許多天然的危險,而這些危險常常也是溪流戲水遊憩活動的參與者所不能控制的。然而,除了天然危險,卻有更多的危險是起因於錯誤的判斷、身體與心理狀況原本就不適合進行活動、活動參與者與遊憩提供者不適當或不熟稔的技巧、缺乏周嚴的計畫以及設備的不足等等人為疏失所造成的。研究方法與步驟本研究主要是以救生站人員的角色,去探討溪流戲水安全管理的狀況及改進方法,並對溪流戲水之安全管理給予建議。研究的對象是2002年7月1日到8月31日這段期間內,參與三峽鎮公所主辦大豹溪流域中段鴛鴦谷救生站的所有人員。本研究以質性研究的參與觀察法及直接訪問法(Structured-DirectInterview)來收集資料,筆者以觀察者如參與者的方式,親身參與救生站緊急醫療救護工作,透過工作觀察、紀錄加以分析,以及跟受訪者面對面進行訪談,詮釋各種現象之意涵與問題之所在,期望從救生站人員的角度、看法及研究結果,可作為日後溪流戲水安全管理改善或修正之參考。基地介紹三峽鎮是淡水河流域上的一個古老小鎮,由於大漢溪、三峽河、橫溪河三川交匯,且地形略呈三角形故俗稱地名為「三角湧」。轄內青山綠水,全境高山聳立,百分之九十是山地,僅有少數狹窄的平原,加以北插天山瀑布群蘊育的滿月圓森林資源,形成大豹溪流域,沿線河水清澈,更有自然翠綠的茂密森林,近來成為北部地區民眾的熱門去處。另因北二高穿越三峽鎮轄區,聯外交通堪稱便利,每逢例假日及重要節慶,外來觀光遊客常絡繹不絕(尤以六至九月暑假期間最甚)。由台北縣三峽鎮的大埔走台七乙省道往湊合,過湊合橋右轉即為大豹溪,沿溪而上,一直到林務局的滿月圓森林遊樂區,全線的溪谷都是危險的戲水區(表一)。大豹溪溪水碧綠而清澈,但溪中有許多巨石,以致形成很多游渦與迴流,許多民眾常在漂亮的水色誘惑下,疏忽了自己的安全紛紛到溪流中戲水游泳。這裡每年夏天都溺死不少人,其中有很多是民眾穿著衣服與長褲就下水游泳,以致游泳時腳部的重量增加而抬不起來,最後體力透支而溺水。另外,也有一些人的衣服被水底的樹枝勾住而溺水,卻誤以為是被「水鬼」拖下水。為維護大豹溪流域遊客安全,防止大豹溪沿岸遊客發生溺水事件,台北縣政府消防局委請地方鄉鎮及消防、紅十字會各單位配合設站,成立局部網路,全流域設立了36個救生站,以維護溪流戲水遊客的安全,減少意外事件發生。此外,於暑假期間每週六、日於大豹溪鴛鴦谷段加設一救護站,提供遊客緊急醫療救護及救護車之運送服務。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