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安全生产法》2002.11.1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职业病防治法》2002.5.1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相关规定:《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2004〕119号《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6〕180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2007年1月1日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家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财企〔2012〕16号,2012年2月14日实施。修订缘由:2010年国务院23号文件强调: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二、安全费提取与使用: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烟花爆竹生产;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1、煤炭生产: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提取标准: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8、15)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5)露天矿吨煤5元。(3)使用范围:(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预抽、保护层开采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二)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煤矿机械化改造,矿压、热害、露天矿边坡、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三)完善煤矿井下“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检查、评价(不含新、改、扩建)、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T)2、非煤矿山: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提取标准:石油,每吨原油17元;(17)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Km3原气5元;(5)金属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4、8)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22)非金属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1、2)小型露天采石场,用于建筑、铺路的,每吨1元(0.5)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0)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0)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及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二)完善非煤矿山“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检查、评价(不含新、改、扩建)、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T)3、建筑施工: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提取标准:矿山工程为2.5%;(2.0)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1.5)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1.0)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检查、评价(不含新、改、扩建)、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T)4、危化生产储存: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0.5)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0.2)例:某化工厂上一年营业收入为1200000万元,应提安全费为多少?计算:提取的顺序是:1000万元×4%=40万元(10000万-1000万)×2%=180万元(100000万-10000万)×0.5%=450万元1200000万-100000万)×0.2%=2200万元四个得数相加所得结果2870万元为应该提取的金额。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指除上述各项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外购商品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下脚料销售,提供劳务性作业收入;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检查、评价(不含新、改、扩建)、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T)5、交通运输: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1)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0.5、1.5)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二)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T)6、冶金: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例:某钢铁公司上一年营业收入为1200000万元,应提安全费为多少?计算:提取的顺序是:1000万元×3%=30万元(10000万-1000万)×1.5%=135万元(100000万-10000万)×0.5%=450万元(500000万-100000万)×0.2%=800万元(1000000万-500000万)×0.1%=500万元(1200000万-1000000万)×0.05%=100万元六个得数相加所得结果2015万元为应该提取的金额。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指除上述各项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外购商品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下脚料销售,提供劳务性作业收入;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含新、改、扩建)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T)7、机械制造: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