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强化煤矿安全培训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彭建勋2007年9月28日同志们:刚才华山同志就杭州会议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安全培训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和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华山同志的讲话,并深入贯彻落实。下面,我就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再强调几点。一、创新手段,严格准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彰显成效2005年以来,国家煤监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先后在青岛、天津召开了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座谈会和全国煤矿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指导和部署,推动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不断深入。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和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安全基础工作来抓,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严格准入标准,提高整体素质。为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强化安全基础工作,我们前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的通知》,推动和指导各地开展全员培训和严格安全资格准入。山西、河南、贵州、辽宁、江苏、湖南、四川等有关部门积极出台政策和措施,引导和支持煤矿企业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办学,利用高校资源,选送有基层工作经验、热爱矿山事业、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基层管理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到大专院校脱产学习,解决人才短缺问题。据统计,近两年为各类煤矿企业培养大、中专人才8846名(其中:山西1100人,江西680人,河南400人,湖南220人等);明年上半年还将有5085名管理人员获得大、中专文凭。大同、开滦、肥城、淄博、萍乡、右江等大型煤矿集团(公司)积极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制度,从事井下工作的新工人必须接受技工学校至少一年的正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与老工人签订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发挥老工人的技术“传、帮、带”作用。许多大中型煤矿企业全员素质得到普遍提高。2005、2007年分别在山西焦煤集团、河北开滦集团举行了两次全国煤矿职业技能大赛,对推动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提高操作工人的安全技能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另外,许多小煤矿在提高人员素质方面也做了有益地探索。贵州盘县红果镇银河煤矿先后高薪引进32名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河南登封市蹬槽集团等企业与煤矿高等院校合作,把高校请进来,在矿上开办煤矿专业基础知识大专函授班,现培养90名学员,为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二)煤矿安全培训支撑体系进一步健全。去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支撑体系的建设,全面细化了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加强了培训基地建设。目前,全国已建立煤矿安全培训机构1397家,其中,取得一级资质的8家,二级资质51家,三级资质555家,四级资质783家,煤矿培训基地网络基本形成,为开展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此基础上,各级培训机构不断加强基础教学设施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强化师资培训,两年来,全国共培训一、二级机构教师189名,三、四级教师6000余名,构建了一支水平较高、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同时,我们组织编写了全国露天煤矿安全培训系列教材,填补了露天煤矿培训教材的空白;部分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也结合本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灾害特点,组织编写了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为提高煤矿安全培训质量奠定了基础。天津会议交流了煤矿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经验,加快了建立信息化技术支撑平台的步伐,促进煤矿安全培训的技术含量、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培训质量全面提高。(三)煤矿安全培训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三项岗位”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安全资格认定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先后发布了《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安全资格准入标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安全培训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法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煤矿人员素质,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出台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等6种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也即将出台;抽调150余名培训专家,对山西、江苏、山东、黑龙江等8个省已有的考试题库进行筛选、增添、完善,建成了国家级考试题库。同时,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也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江苏、河南、山东、黑龙江、贵州、新疆等省(区)分别制定了《煤矿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监察管理规定》等,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四)加大了煤矿安全培训监督监察力度。根据《特别规定》,我们及时制定了《煤矿安全培训监督监察办法(试行)》,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了依据。为推动培训监管监察工作正规化、制度化,2005、2006、2007已连续三年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监察。2007年,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把煤矿安全培训监察列入“三项监察”和日常监察计划中。全国共安排安全培训日常监察计划7120个工作日,占总日常监察工作日的5.61%。2007年5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联合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督察和调研。此次活动共监察煤矿企业39个。分别从黑龙江、山西、山东、河北等抽调2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6个督查调研组,对12个省(区、市)进行了安全培训专项督查调研,各省(区)主管部门也开展了积极的调研和专项督查。发现了一些典型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为推动安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依据。(五)煤矿安全培训成效明显。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以及广大煤矿企业把国家的统一部署与各自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培训工作中创造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如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发了信息管理系统和考务软件,管理更规范、运行更高效,并增加了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考核,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从健全培训网络体系和强化专项监察两个方面入手,形成了责权统一、各负其责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格局,提高了安全培训质量;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抓安全培训;山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实行在线教考分离;开滦集团塑造本质安全型职工等。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都有力地推动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应该充分肯定和积极推广。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据统计,从2005年到今年的上半年,全国共培训煤矿企业负责人5.5万人次,培训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1万人次;培训煤矿特种作业人员135.1万人次。从去年以来,国家煤矿安监局委托中国矿业大学,举办了3期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共培训221人。另外,企业全员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也得到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所提升,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有所下降。今年1—8月份,全国煤矿事故起数下降17.1%,死亡人数下降15.7%,和培训工作也是分不开的。两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有关部门对培训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安全培训投入;各级培训机构注重培训质量、严密组织教学;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组织开展培训、严格监督管理;广大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辛勤工作。在此,我代表国家煤矿安监局,向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二、提高认识,坚定信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紧抓不放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做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提出了“十一五”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煤矿安全工作;出台了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文件;连续几年安排了30亿元国债资金支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强化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各项工作措施,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之策,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但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形势,认识到当前的培训工作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求仍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部分市县和企业对安全培训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不落实。一些产煤市县没有把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部署,没有培训规划和措施;一些企业安全培训责任不明确,无培训基地和师资,培训有名无实,流于形式,应付检查。特别是部分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小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得不到保障,有的小煤矿对新入矿工人不培训,致使井下工人没有基本安全知识,冒险作业,酿成事故。(二)培训的针对性不强,质量不高。部分煤矿职工的岗位技能水平与实际岗位操作技能要求有差距。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井下工人的实际操作技能,与所从事高危险作业岗位的要求不适应。部分矿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不够,一些小煤矿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年5月对煤矿安全培训的督察调研,发现部分培训机构培训教学走过场,考试把关不严格,考试答卷有雷同现象;特种作业人员侧重理论知识培训、考核,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内容较少,考核手段落后。(三)无证上岗现象仍然存在。根据今年对“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情况的调查,全国煤矿主要负责人培训持证率约95.7%,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持证率约94.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率约96.2%。仍然有一部分人员无证上岗。(四)部分地区四级培训机构覆盖面不够。四级培训机构是煤矿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的基础,目前,全国已有783家。但各地发展不平衡,有些地区四级培训机构设置较少,甚至没有。另外,还存在着一些煤矿企业对“三项岗位人员”送培数量不足、不及时,对企业全员培训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这些都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当前,煤炭工业的发展和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很好的机遇,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进度,提高质量,取得实效。三、落实责任,扎实工作,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再上台阶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华建敏国务委员在9月20日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上指出,“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推进煤矿安全培训。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煤矿安全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培训资金;有条件的要建立培训基地,不具备条件的要与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及时选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要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确保全员培训质量。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井下作业。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04]79号文件,承担起国家赋予的监管职责,把煤矿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监督检查的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搞好对煤矿企业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做好“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以及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工作。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具体承担煤矿企业各类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并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开展培训。要根据自身实际,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培训计划,为企业选送培训人员提供方便。要敞开培训之门,随时接纳企业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及时开班组织培训。要按照统

1 / 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